招标
水暖类施工辅助物资采购
金额
86.8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价公告
一、网上竞价邀请
1.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6时00分
2.投标人竞价时间:2023年8月8日9时30分-2023年8月8日11时00分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6时00分
4.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6时00分
5.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7日16时00分-2023年8月8日9时30分
6.投标人资质要求:
6.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投的项目必须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且企业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6.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
7.1资审资料及保证金:
7.1.1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7.1.2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1.3在“其他”上传“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资料及保证金)”所有资料;
7.1.4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7.2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所有资料,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竞价。
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68658.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项控制价(若有),否则为无效竞价。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1.交货地点:货物由中标人送至招标人各项目部指定的地点(泉州)。
2.交付期限: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送货通知后,应2日历日内将材料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否则视为违约。
3.交货方式:分批、分次供货。
三、投标人报价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竞价开始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整(¥8000.00)(转账时需备注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350 0101 0400 4413 4000 0000 00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3.报价:投标人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有详细报价函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投标人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投标人在“资审资料及保证金”上传与报价有关的资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价报价无效:
5.1投标人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2在竞价“附件”上传的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与平台内嵌的总报价不一致;投标报价表中单价与相对应的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表中各单项的合计金额与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除外。
5.3投标人上传的材料未加盖单位公章。
5.4投标人应依据“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的要求进行报价,不得更改或漏项报价;不得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否则为无效报价。
6.本次采购项目竞价所要求的报价为不含税价,中标人应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中标人方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真实、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中标人应承担向招标方赔偿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损失及法律责任。
7.踏勘现场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潜在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7.2.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疑问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资格资料及保证金”中“其他”内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9.签订合同
9.1.中标人须于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5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竞价文件”“第2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提供虚假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本项目中标人应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三、货物、服务”规定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中标人支付(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银行账号:
户 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350 0101 0400 4466 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12.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12.1履约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整(¥40000.00);
12.2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历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工程施工过程中,若中标人中途无故停止施工或未能按进度完成或不能按协议约定承包范围等履行,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12.3履约担保期限:累计供应超过签约合同价的50%,无息退还50%履约保证金,全部供应完成(或合同终止)后无息退还50%履约保证金。
12.4履约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5959 0247 7710 601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汇款时请备注:“中泉施招字[2023]268号履约保证金”。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招标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投标人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三)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在确定成交人前,对成交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当日拟推荐为成交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 构)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否决其投标,其竞价报价无效;
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成交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成交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否决其投标,其竞价报价无效;
4.如排序第一的投标人报价无效,确定排序第二的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失败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qzgzcg.com)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更正公告、延期公告、竞价结果公示等将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竞价结果公示视为已经将竞价结果通知未中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2层西侧
联系电话:小张0595-22162830(公司)、小白1887655068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西侧三层
联系人:小王0595-68273537(24小时)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网址: http://www.qzgzcg.com/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
客户服务热线:0595-968856
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日
一、网上竞价邀请
1.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6时00分
2.投标人竞价时间:2023年8月8日9时30分-2023年8月8日11时00分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6时00分
4.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6时00分
5.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7日16时00分-2023年8月8日9时30分
6.投标人资质要求:
6.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投的项目必须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且企业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6.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
7.1资审资料及保证金:
7.1.1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7.1.2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1.3在“其他”上传“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资料及保证金)”所有资料;
7.1.4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7.2竞价:在竞价“附件”上传“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所有资料,所有文件上传前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竞价。
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68658.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单项控制价(若有),否则为无效竞价。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1 | 水暖类施工辅助物资采购 | 详见《二、投标报价表》 |
1.交货地点:货物由中标人送至招标人各项目部指定的地点(泉州)。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建设地点 |
1 | 泉州市档案综合大楼及立体停车楼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府东路与双垵街交叉口东北侧 |
2 | 水墨芳华小区 | 泉州市丰泽区龙兴小区二期西侧2020-10号地块 |
3 | 乐居春华小区 | 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霞美社区 |
4 | 海韵里商场 |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与海韵街交叉口东北侧 |
5 | 晋光小学东海校区扩建项目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与学园路交叉口西南侧 |
6 |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城东北校区 |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青莲街与迎晖路交叉口西南侧 |
7 | 城建·乐居兰苑A区 | 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招联大道东侧、浦山街北侧 |
8 | 城建·乐居兰苑B区 | 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丰美路西侧、浦山街北侧 |
9 | 城建·乐居梅亭A、B区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西华洋片区 |
10 | 城建·乐居安达小区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西至安达路、北至大江盛世A区、南至规划路、东至规划路 |
11 | 城建·乐居夏颂小区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 |
12 | 城建·乐居和鸣小区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滨大道东北侧、纬五路南侧 |
13 | 城建·乐居和畅A区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晋江大桥东侧、滨海大街北侧 |
14 | 城建·乐居和畅B区 | 滨海大街南侧、经五路东侧、博海路北侧、经六路西侧 |
15 | 后埔片区配套小学项目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埔片区滨城大街南侧、大兴路北侧、经六路东侧、经七路西侧 |
16 | 后埔片区配套幼儿园项目 |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埔片区滨城大街北侧 |
17 | 城建·水墨江澜小区(一期) |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 |
18 | 城建·水墨观海(一期)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 |
19 | 储备项目 | 以招标人实际情况为主 |
2.交付期限: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送货通知后,应2日历日内将材料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否则视为违约。
3.交货方式:分批、分次供货。
三、投标人报价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竞价开始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整(¥8000.00)(转账时需备注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350 0101 0400 4413 4000 0000 00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3.报价:投标人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有详细报价函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投标人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投标人在“资审资料及保证金”上传与报价有关的资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价报价无效:
5.1投标人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2在竞价“附件”上传的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与平台内嵌的总报价不一致;投标报价表中单价与相对应的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表中各单项的合计金额与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投标总价)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除外。
5.3投标人上传的材料未加盖单位公章。
5.4投标人应依据“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的要求进行报价,不得更改或漏项报价;不得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第3章 投标文件格式(竞价)”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否则为无效报价。
6.本次采购项目竞价所要求的报价为不含税价,中标人应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中标人方提供的税务发票不真实、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中标人应承担向招标方赔偿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损失及法律责任。
7.踏勘现场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潜在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7.2.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疑问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资格资料及保证金”中“其他”内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9.签订合同
9.1.中标人须于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5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竞价文件”“第2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提供虚假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本项目中标人应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三、货物、服务”规定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中标人支付(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银行账号:
户 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350 0101 0400 4466 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12.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12.1履约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整(¥40000.00);
12.2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历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工程施工过程中,若中标人中途无故停止施工或未能按进度完成或不能按协议约定承包范围等履行,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12.3履约担保期限:累计供应超过签约合同价的50%,无息退还50%履约保证金,全部供应完成(或合同终止)后无息退还50%履约保证金。
12.4履约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5959 0247 7710 601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汇款时请备注:“中泉施招字[2023]268号履约保证金”。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招标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投标人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三)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在确定成交人前,对成交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当日拟推荐为成交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 构)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否决其投标,其竞价报价无效;
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竞价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成交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成交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否决其投标,其竞价报价无效;
4.如排序第一的投标人报价无效,确定排序第二的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失败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qzgzcg.com)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更正公告、延期公告、竞价结果公示等将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竞价结果公示视为已经将竞价结果通知未中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2层西侧
联系电话:小张0595-22162830(公司)、小白1887655068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西侧三层
联系人:小王0595-68273537(24小时)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网址: http://www.qzgzcg.com/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
客户服务热线:0595-968856
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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