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市体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金额
24990.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990.7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润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金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0518-8159918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2
公告正文
连云港市体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体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发改备【2023】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润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连云港市体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体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2.2 本招标标段名称:连云港市体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西、霞晖路北。
2.4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对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全民健身馆、体育馆、游泳馆、能源中心建筑外立面、装修、水、电、暖通、智能化等进行改造,对室外景观、停车场地等进行提升。新建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在室外大平台下新建商业配套。
2.5最高限价:24990.705018万元,超过此价格作无效标处理。
2.6 工期要求:3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7招标范围:
(1)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全民健身馆、体育馆、游泳馆、能源中心建筑外立面、装修、水、电、暖通、智能化等进行改造,含室外景观、停车场地、体育工艺等施工内容;
(2)新建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在室外大平台下新建商业配套等施工内容;
(3)体育工艺、拆除工程、现状调查等;
(4)具体详见本次招标清单及本工程施工图纸。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壹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建设单位等单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含投标人分公司或投标人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3.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2019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
注:①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合同金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合同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不能明示,则不予认可;
③类似项目业绩的核查认定: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上传至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
④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⑤上文业绩建筑工程不包含住宅楼、商住楼、商场、公寓、宿舍。
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到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则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21]338 号、苏建招函〔2017〕 312 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见招标文件格式)。
3.4.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承诺书必须反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见招标文件格式)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4.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4.7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 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4.8 本工程遵照连建发【2021】336号文要求执行,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执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3.4.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5.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的要求(见3.2、3.3 条);
3.5.2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3资格审查
(1)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以下材料须将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中,作为评审依据,依据苏建招办【2015】6 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按公告要求提供);
(2)其他资格审查材料
①针对本项目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正反面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传);
②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有效的投标人各项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见招标文件格式);
③投标人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现场查询;
④非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评标时以即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2日09时00分。
5.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4年月日时 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3)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评标方法:
6.1评标入围
6.1.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6.1.2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采用方法一:全部入围法。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形式而改变。
6.2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综合评估法,具体如下: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8.1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
(2)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投标人按实填写;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 特殊情况处理
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规定情形。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9. 其他
9.1开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中标后2日内须提供一正三副书面投标文件,凭此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
9.2招投标失信行为信息公开: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 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 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9.3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润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科技城3号楼20层(花果山大道与苍梧路交叉口)
邮编: 222000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518-806866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
联系人:胡工、卜工
邮箱:lygszzbdl@126.com 传真:0518-81599188
联系电话:0518-81599189
日期:2024年04月30日
标段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体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发改备【2023】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润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连云港市体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体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2.2 本招标标段名称:连云港市体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西、霞晖路北。
2.4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对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全民健身馆、体育馆、游泳馆、能源中心建筑外立面、装修、水、电、暖通、智能化等进行改造,对室外景观、停车场地等进行提升。新建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在室外大平台下新建商业配套。
2.5最高限价:24990.705018万元,超过此价格作无效标处理。
2.6 工期要求:3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7招标范围:
(1)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全民健身馆、体育馆、游泳馆、能源中心建筑外立面、装修、水、电、暖通、智能化等进行改造,含室外景观、停车场地、体育工艺等施工内容;
(2)新建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在室外大平台下新建商业配套等施工内容;
(3)体育工艺、拆除工程、现状调查等;
(4)具体详见本次招标清单及本工程施工图纸。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壹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建设单位等单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含投标人分公司或投标人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3.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2019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
注:①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合同金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合同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不能明示,则不予认可;
③类似项目业绩的核查认定: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上传至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
④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⑤上文业绩建筑工程不包含住宅楼、商住楼、商场、公寓、宿舍。
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到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则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21]338 号、苏建招函〔2017〕 312 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见招标文件格式)。
3.4.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承诺书必须反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见招标文件格式)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4.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4.7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 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4.8 本工程遵照连建发【2021】336号文要求执行,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执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3.4.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5.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的要求(见3.2、3.3 条);
3.5.2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3资格审查
(1)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以下材料须将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中,作为评审依据,依据苏建招办【2015】6 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按公告要求提供);
(2)其他资格审查材料
①针对本项目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正反面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传);
②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有效的投标人各项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见招标文件格式);
③投标人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现场查询;
④非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评标时以即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2日09时00分。
5.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4年月日时 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3)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评标方法:
6.1评标入围
6.1.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6.1.2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采用方法一:全部入围法。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形式而改变。
6.2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综合评估法,具体如下: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0分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本项目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限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681.78192万元)、暂列金额(2047.827816万元)(含规费税金)。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80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 (18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除外)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暗标要求: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
评审因素 | 分值 | 页数要求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 2分 | 建议页数2-5页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2分 | 建议页数2-4页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3分 | 建议页数2-5页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3分 | 建议页数5-10页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2分 | 建议页数6-12页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2分 | 建议页数15-28页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2分 | 建议页数6-15页 |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2分 | | ||
答辩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暂定为:2024年5月22日11:00(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地点为: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 【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 ||||
2.3.3(3)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2分) | 1、项目负责人业绩:2019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有1个得2分,最高得2分。 注: ①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合同金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文件(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 ③类似项目业绩的核查认定: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上传至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④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⑤评标方法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 ⑥上文业绩建筑工程不包含住宅楼、商住楼、商场、公寓、宿舍。 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8.1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
广联达 | 郑 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 18005133017 17751872787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国信 CA | 周梦雪 魏飞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
(2)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投标人按实填写;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 特殊情况处理
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规定情形。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9. 其他
9.1开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中标后2日内须提供一正三副书面投标文件,凭此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
9.2招投标失信行为信息公开: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 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 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9.3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润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科技城3号楼20层(花果山大道与苍梧路交叉口)
邮编: 222000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518-806866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
联系人:胡工、卜工
邮箱:lygszzbdl@126.com 传真:0518-81599188
联系电话:0518-81599189
日期: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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