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 采购人: 宜兴市公安局
?? 项目名称: 宜兴市公安局“ 3.20 ”二期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采购 “3.20” 二期工程延续服务 2 年,包括 14 个点位的电子警察和 17 个点位的卡口抓拍的视频图像和抓拍图片的数据服务。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约 278.6 万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其中对于唯一供应商的认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 服条 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出采购”具体理由分析如下:
??? 1. 项目实施系统的唯一性:
??? 宜兴市公安局“ 3.20 ”一期、二期工程均由中国电信承建并维护的;原“ 3.20 ”二期工程前端主光纤、电源、底下管线和弱电井等都是由中国电信配套建设的,升级改造过程可以复用;本次“ 3.20 ”二期工程升级改造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均需要接入原有平台一体化运行,需要确保项目一致性,并且服务配套需要达到要求。
??? 综上所述,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唯一供应商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 地址: 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庙巷 1 号
三、公示期限
??? 2023 年 6 月 15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地址:宜兴市东山西路 19 号
??? 联系电话: 0510-87977177
??? 2 、 财政部 门
??? 联系电话: 0510-82095152
??? 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 35 号五局大院内
??? 3 、采购代理机构: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 莫先生
??? 联系地址:宜兴市陶都路 125 号
??? 联系电话: 0510-87956057
六、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夏永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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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副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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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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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宜兴市公安局“ 3.20 ”二期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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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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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本次升级改造项目是在原二期工程基础上实施。原一期、二期工程及部分升级改造均由中国电信宜兴分公司承建并维护的。考虑到前后衔接的延续性和一致性要求,只能从原承建公司处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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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签字 |
夏永健 |
日期: 2023 年 5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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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蒋付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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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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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宜兴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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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宜兴市公安局“ 3.20 ”二期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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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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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 原“ 3.20 ”二期工程前端主光纤、电源和底下管线均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配套建设的,升级改造过程中可以复用,这样可大大降低资金投入;又该项目已过保,过保后至升级改造期间的所有巡检、维护仍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承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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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签字 |
蒋付军 |
日期: 2023 年 5 月 30 日 |
?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沈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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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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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宜兴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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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宜兴市公安局“ 3.20 ”二期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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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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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 宜兴市“ 3.20 ”二期工程由中国电信宜兴分公司承建,本期“ 3.20 ”二期工程升级改造是原有项目的后续优化升级,为确保数据的安全,无缝对接,保证项目一致性、服务配套要求,建议本次升级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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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签字 |
沈平 |
日期: 2023 年 5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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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董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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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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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北京盈科(宜兴)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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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宜兴市公安局“ 3.20 ”二期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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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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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 该项目符合《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及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要求。 结合相关情况,本次采购合法合规,建议予以采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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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签字 |
董勇南 |
日期: 2023 年 5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