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湾市金沟河镇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金额
4316.4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316.44万元
招标公司沙湾市金沟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柏晓飞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科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奕霏1598170330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沙湾市金沟河镇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 65422323040300107002)
一、招标条件
本 沙湾市金沟河镇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文号:沙发改字【2023】59号)已由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一般债,其他,招标人为沙湾市金沟河镇人民政府,项目总投资4316.44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 新建DN300污水管道23995米,DN200污水管道5600米,配套排水检查井1030座及道路破坏修复47352平方米、接户预留井2737套及配套预留管;新建50方/天污水处理站1座,新建一体化泵站4座;1.5m³/d 分户式污水处理设备780套及配套联户管网。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323040300107002001
标段(包)名称: 沙湾市金沟河镇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本工程中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设计服务。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
2、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0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9月06日
总工期: 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①②③之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
(2)施工资质要求:工程施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3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排水或污水处理类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3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排水或污水处理类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至少1项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①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②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
③ 设计总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④ 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以上人员配备(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⑤ 施工项目班子管理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
⑥ 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⑦ 中标后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或执业证书编号、建设云个人信息截图等,并书面承诺一旦中标上述人员将全部投入项目管理,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赔偿招标人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工期损失的责任(格式自拟)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处罚执行期内,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7)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中标后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2日到 2023年05月3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01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1日 10:30
2.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2023年05月1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65422323040300107002)
一、招标条件
本 沙湾市金沟河镇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文号:沙发改字【2023】59号)已由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一般债,其他,招标人为沙湾市金沟河镇人民政府,项目总投资4316.44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 新建DN300污水管道23995米,DN200污水管道5600米,配套排水检查井1030座及道路破坏修复47352平方米、接户预留井2737套及配套预留管;新建50方/天污水处理站1座,新建一体化泵站4座;1.5m³/d 分户式污水处理设备780套及配套联户管网。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323040300107002001
标段(包)名称: 沙湾市金沟河镇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本工程中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设计服务。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
2、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0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9月06日
总工期: 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①②③之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
(2)施工资质要求:工程施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3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排水或污水处理类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3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排水或污水处理类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至少1项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财务要求:近3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①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②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
③ 设计总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④ 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以上人员配备(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⑤ 施工项目班子管理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
⑥ 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⑦ 中标后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或执业证书编号、建设云个人信息截图等,并书面承诺一旦中标上述人员将全部投入项目管理,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赔偿招标人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工期损失的责任(格式自拟)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处罚执行期内,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7)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中标后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2日到 2023年05月3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01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1日 10:30
2.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沙湾市金沟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科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沙湾县金沟河镇金光路17号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2588 号绿地中心 201/205 商业,商务办公楼 20 层办公 8 室 |
联 系 人:柏晓飞 | 联 系 人:邱奕霏、魏潇潇 |
电 话:13779216400 | 电 话:15981703305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772491051@qq.com |
2023年05月1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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