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乐清市柳市镇病媒生物防制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dl20240901
预算金额48.9万元
招标公司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林女士0577-61721088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5868575066
中标公司浙江绿珘害虫防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温州康宁生物害虫消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SDL20240901
二、项目名称:2024年乐清市柳市镇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雁,夏海平,黄韵年,章舜,林时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文件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721088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1721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双雁路508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8575066
质疑联系人: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683209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传 真:/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156828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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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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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2024年乐清市柳市镇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投标报价:489072(元) | 温州康宁生物害虫消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西山东路385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4年乐清市柳市镇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 2024年乐清市柳市镇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 按文件要求 | 按文件要求 | 按文件要求 | 按文件要求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雁,夏海平,黄韵年,章舜,林时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温州康宁生物害虫消杀有限公司 | 72.0 | 70.0 | 59.0 | 66.0 | 62.0 | 65.8 | 18.41 | 84.21 |
1 | 浙江绿珘害虫防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67.0 | 56.0 | 66.0 | 59.0 | 63.0 | 62.2 | 20.0 | 82.2 |
1 | 温州市清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3.0 | 28.0 | 28.0 | 32.0 | 39.0 | 32.0 | 16.58 | 48.58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文件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721088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1721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双雁路508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8575066
质疑联系人: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683209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传 真:/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156828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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