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经元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公司公开招标项目[FJZT-2024-10997]-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zt-2024-1099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良斌1772093002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春燕186596956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厦门经元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公司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厦门经元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公司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FJZT-2024-10997),招标人为厦门经元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厦门经元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公司公开招标项目

1.1项目概况根据区管委会相关会议精神,厦门经元于2023年1月20日注册成立,同年4月开展业务,因机构改革、人员调整等原因,23年10月开始处于业务半停滞状态,2023年全年营收规模5,793.76万元,2024年上半年营收2304.45万。为了分散经营风险、业务开展多样化、压降经营成本、新增融资规模,厦门经元亟需引进业务管理公司开展市场业务。

2.合作模式概述

厦门经元提供办公场地,对外公开招标征集业务管理公司独家运营,中标的业务管理公司人员进驻办公开展业务,财务及出纳人员办公在龙池广场新业贸易财务部,日常合同签批按照集团制定的签批权限规定执行。厦门经元不承担业务管理公司日常人工成本,业务管理公司收益为年底经考核后按照利润比例分成,厦门经元注册资本金实到3000万,业务管理公司应保证在合同期限内注册资本(包括后续新增实到资本、用于开展业务的银行授信等)不受损失,若有亏损应由业务管理公司全额补足。

3.合作方式

3.1 协议期间,乙方人员入驻甲方公司办公并安排相应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具体业务运营。乙方安排的人员,须经甲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入驻办公和负责相关业务。

3.2 合作管理期内,乙方根据本协议依法行使管理权利,为甲方全面规划并执行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甲方成立风险管控小组(以下简称“风控小组”),由甲乙双方人员共同担任委员。风控小组对甲方公司总体业务范围、业务模式、业务权限等进行整体管控,由乙方及甲方公司各个业务职能部门负责执行。风控小组的成立、人员组成、运行机制等具体细节由甲方确定为准。

3.3 合作管理期间,甲方所获得的净利润界定为乙方管理运营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的业务成果,作为本协议项下乙方绩效的计算依据。

 4.合作期限

本次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新业贸易在合同存续期间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 公司所得税前经营利润的计算及绩效发放

5.1 甲方公司净利润计算公式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甲方公司每年度实际营收规模、每年度实际净利润以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

5.2 业绩提成发放:在完成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的相应经营指标后,甲方应在经营年度(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下同)结束后,向乙方发放约定绩效,乙方应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绩效发放规则详见本协议第5.4条)。

5.3 经营指标

年度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指标

年度营收规模(万元)

75000

180000

300000

年度净利润总额(万元)

220

400

750

(备注:经营指标为暂定数据,试行期一年,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融资情况,于第二年度再以补充协议确认后续两年经营指标)

5.4 合作期间,甲方根据每年的经营目标完成率,按以下比例向乙方核发该年度的绩效,乙方绩效=该经营年度甲方公司实际经营净利润*绩效比例(具体详见如下表格)。双方合作开始后,每年度产生的乙方绩效,由甲方于次年6月30日前支付80%,剩余20%顺延至下一年6月30日之前支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乙方绩效计入实际支付年份甲方的的经营成本费用。第三年的绩效发放应在注册资本金及应收账款全部回收之后发放。

经营目标完成率=(甲方公司实际年度营收规模/年度营收规模指标)*50%+(甲方公司实际年度净利润/年度净利润指标)*50%

经营目标完成率

绩效比例

100%及以上

X

75%及以上-100%以下

X-5%

50%及以上-75%以下

X-10%

50%以下

0

5.5 若因乙方违法违规开展业务,由此造成甲方相关业务被上级单位或监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暂停、处罚或与其他单位产生法律纠纷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将对被认定违法违规部分业务的经营目标进行剔除且不计入乙方完成的年度营收规模,此外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6.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6.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将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上传)(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6.4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投标时需附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结果截图)(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6.5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投标及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须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6.6未出现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条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8260800分至20240902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谈判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谈判文件费用支付。(公众号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18659695699

7.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 

2.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1909时30分】。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密封的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919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万达写字楼B座2308),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经元贸易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金山村龙池商业街15号龙池广场

联系人:杨良斌           电话:1772093002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项目负责人:张春燕 吴莉滨      电话:18659695699 ,18906023396 

子邮箱:zhangcy.gyl@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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