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诸暨市城乡风貌基础设施高质量提升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投标剩余时间19天
金额
1090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9000万元
招标公司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赵森威15381635651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6
公告正文
诸暨市城乡风貌基础设施高质量提升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诸全咨招-2024-2)
1.招标人: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诸暨市城乡风貌基础设施高质量提升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4.建设地点:诸暨市
5.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为西二环路(五泄江大桥南端),终点为北二环路(王家堰桥东侧支路口),总长约8公里,总投资约28.5亿元。
项目分为两期,其中一期范围从西二环路(五泄江大桥南端)至北二环路(文种路东侧),主路南起五泄江大桥南侧,起点桩号XB 0+000,向北上跨城山路、健民路后落地,在艮塔路南侧起坡,向北跨越艮塔路、祥云路、和泰路、迎宾路、王家湖路后,主线高架由南北向转为东西向,跨越文种路后落地,与二期接顺,终点桩号XB 4+260。其中桩号XB 0+000~桩号XB 3+155段主线中心线与西二环路地面道路中心线重合,桩号XB 3+794.675~桩号4+260段主线中心线与北二环路地面道路中心线重合,路线全长约4.3km,其中主线高架桥一长0.85km,主线高架桥二长2.377km。工程概算 109000 万元,建安工程造价 81234.0787 万元。二期起点为北二环与文种路交叉口东侧,起点桩号K4+260。主线沿北二环路往东上跨千禧路后落地,随后以地面形式往东利用现状创业桥跨五泄江后采用高架形式上跨鸿程路、詹家山北路、鸿远路、浦阳江后落地,终点接已建柯诸高速与北二环路互通立交建设工程,终点桩号K8+000,路线全长约3.74km,其中千禧路高架桥长0.3km、鸿程路高架桥长1.139km、鸿远路高架桥长0.7394km。工程概算 81000 万元,建安工程造价53298.0647万元。
6.招标范围及内容:
(1)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本项目全范围(包括一期(五泄江大桥—文种路东侧),二期(文种路东侧—王家堰桥))建设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报批报建报验、合同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管理、风险管理和移交管理等。对本项目相关专业的工程咨询管理,包括提交专项复核意见、组织召开专业系统会议和评审会等。负责各专业衔接工作,配合协助业主做好政策处理的相关工作,根据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协助业主代办并完成第三方检测及其他服务,档案信息管理。负责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质量保修期内的跟踪服务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2)工程监理:诸暨市城乡风貌基础设施高质量提升项目二期的施工监理,包括诸暨市城乡风貌基础设施高质量提升项目二期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服务工作),对项目的投资控制、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进度、安全监督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有效管理及组织协调,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并对诸暨市城乡风貌基础设施高质量提升项目一期监理进行协调和统筹管理。
(3)造价咨询:本项目全范围(包括一期(五泄江大桥—文种路东侧),二期(文种路东侧—王家堰桥))造价咨询,包括所有建设过程中的制定造价控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方案,合同价格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审核施工过程中工程价款的支付,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初步审核工程结算,出具结算审核的初步意见,配合完成竣工结算,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等工作。
7.质量要求:合格。
8.服务期限: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且结算审计结束,并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办结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之日止。
9.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省外企业的,须已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分公司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开标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分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8)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在公示期间由招标人查询);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拟派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或土建专业)或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项目道路里程长度不少于1.1km的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或一级公路兼具城市道路功能(且该业绩中均须包含长度不少于0.6km的高架桥)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合同服务范围内容须同时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或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上述业绩的长度指主线长度,不包含匝道长度。
上述业绩证明需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关键信息页)、交(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包括:交(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制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规模以交(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制件(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②一级建造师相关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一级建造师证书必须采用有效的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③一级注册建筑师相关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规定;一级建筑师证书必须采用有效的电子证书,一级建筑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监理负责人(总监)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总监由联合体中监理业务负责单位指派。
备注:1)根据浙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项目总监的信息需在投标截止日前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不予认定其资格。中标公示期间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如查出有在建工程,取消中标资格。
2)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①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②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
3)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定标准:
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的,以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协议书中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应提供建设单位相关证明资料。
②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原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还应同时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材料的,以更换后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③镇乡(街道)、部门(国企)年度监理项目视作“在建项目”。预中标项目(包含年度监理项目)视作“在建项目”。
(3)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或土建专业),2018 年 7 月 20 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造价咨询负责人由联合体中造价咨询业务负责单位指派。
(4)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造价咨询负责人均需独立担任,不得兼任。
(5)拟派的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除分公司外,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诸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zhuji.gov.cn/tpbidder);
(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诸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项目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6.开标时间:2025年 1 月 16 日 9:00 时
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暨东路58号4楼)
17.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 月 16 日 9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诸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zhuji.gov.cn/tpbidder)。
18.监督管理机构: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9.联系人: 宣 工 工作电话:0575-87590380 (招标人)
赵森威 工作电话:15381635651 (招标代理机构)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下载:
全资发公告.zip
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诸全咨招-2024-2)
1.招标人: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诸暨市城乡风貌基础设施高质量提升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4.建设地点:诸暨市
5.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为西二环路(五泄江大桥南端),终点为北二环路(王家堰桥东侧支路口),总长约8公里,总投资约28.5亿元。
项目分为两期,其中一期范围从西二环路(五泄江大桥南端)至北二环路(文种路东侧),主路南起五泄江大桥南侧,起点桩号XB 0+000,向北上跨城山路、健民路后落地,在艮塔路南侧起坡,向北跨越艮塔路、祥云路、和泰路、迎宾路、王家湖路后,主线高架由南北向转为东西向,跨越文种路后落地,与二期接顺,终点桩号XB 4+260。其中桩号XB 0+000~桩号XB 3+155段主线中心线与西二环路地面道路中心线重合,桩号XB 3+794.675~桩号4+260段主线中心线与北二环路地面道路中心线重合,路线全长约4.3km,其中主线高架桥一长0.85km,主线高架桥二长2.377km。工程概算 109000 万元,建安工程造价 81234.0787 万元。二期起点为北二环与文种路交叉口东侧,起点桩号K4+260。主线沿北二环路往东上跨千禧路后落地,随后以地面形式往东利用现状创业桥跨五泄江后采用高架形式上跨鸿程路、詹家山北路、鸿远路、浦阳江后落地,终点接已建柯诸高速与北二环路互通立交建设工程,终点桩号K8+000,路线全长约3.74km,其中千禧路高架桥长0.3km、鸿程路高架桥长1.139km、鸿远路高架桥长0.7394km。工程概算 81000 万元,建安工程造价53298.0647万元。
6.招标范围及内容:
(1)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本项目全范围(包括一期(五泄江大桥—文种路东侧),二期(文种路东侧—王家堰桥))建设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报批报建报验、合同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管理、风险管理和移交管理等。对本项目相关专业的工程咨询管理,包括提交专项复核意见、组织召开专业系统会议和评审会等。负责各专业衔接工作,配合协助业主做好政策处理的相关工作,根据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协助业主代办并完成第三方检测及其他服务,档案信息管理。负责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质量保修期内的跟踪服务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2)工程监理:诸暨市城乡风貌基础设施高质量提升项目二期的施工监理,包括诸暨市城乡风貌基础设施高质量提升项目二期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服务工作),对项目的投资控制、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进度、安全监督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有效管理及组织协调,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并对诸暨市城乡风貌基础设施高质量提升项目一期监理进行协调和统筹管理。
(3)造价咨询:本项目全范围(包括一期(五泄江大桥—文种路东侧),二期(文种路东侧—王家堰桥))造价咨询,包括所有建设过程中的制定造价控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方案,合同价格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审核施工过程中工程价款的支付,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初步审核工程结算,出具结算审核的初步意见,配合完成竣工结算,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等工作。
7.质量要求:合格。
8.服务期限: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且结算审计结束,并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办结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之日止。
9.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省外企业的,须已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分公司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开标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分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8)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在公示期间由招标人查询);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拟派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或土建专业)或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项目道路里程长度不少于1.1km的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或一级公路兼具城市道路功能(且该业绩中均须包含长度不少于0.6km的高架桥)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合同服务范围内容须同时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或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上述业绩的长度指主线长度,不包含匝道长度。
上述业绩证明需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关键信息页)、交(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包括:交(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制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规模以交(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制件(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②一级建造师相关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一级建造师证书必须采用有效的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③一级注册建筑师相关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规定;一级建筑师证书必须采用有效的电子证书,一级建筑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监理负责人(总监)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总监由联合体中监理业务负责单位指派。
备注:1)根据浙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项目总监的信息需在投标截止日前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不予认定其资格。中标公示期间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如查出有在建工程,取消中标资格。
2)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①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②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
3)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定标准:
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的,以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协议书中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应提供建设单位相关证明资料。
②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原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还应同时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材料的,以更换后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③镇乡(街道)、部门(国企)年度监理项目视作“在建项目”。预中标项目(包含年度监理项目)视作“在建项目”。
(3)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或土建专业),2018 年 7 月 20 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造价咨询负责人由联合体中造价咨询业务负责单位指派。
(4)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造价咨询负责人均需独立担任,不得兼任。
(5)拟派的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除分公司外,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诸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zhuji.gov.cn/tpbidder);
(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诸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项目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6.开标时间:2025年 1 月 16 日 9:00 时
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暨东路58号4楼)
17.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 月 16 日 9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诸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zhuji.gov.cn/tpbidder)。
18.监督管理机构: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9.联系人: 宣 工 工作电话:0575-87590380 (招标人)
赵森威 工作电话:15381635651 (招标代理机构)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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