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40.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195365
(三)预算金额:405,000.00
(四)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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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6月20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5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温老师 0750-3725036
采购单位: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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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工程周期:45个日历日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45个日历日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采购人拟选取学生宿舍20栋一楼架空层 部分区域设立东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及在 学生宿舍3-5栋连廊一楼(原源味餐厅旧址)设立 西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两中心占地约 600平方米,拟在中心内均设有瑜伽室、健身房、暖心厨房、自习阅览室、综合服务室等5个功能空 间。本项目涉及建筑基建、门头造型、造型吊顶、 功能室隔断、自流平地面、灯具、门窗安装、水电 改造等装修工程。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是 工程量清单 其他材料: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采购人拟选取学生 宿舍20栋一楼架空 层部分区域设立东 区“一站式”学生社 区服务中心及在学 生宿舍3-5栋连廊一 楼(原源味餐厅旧 址)设立西区“一站 式”学生社区服务中 心,两中心占地约 600平方米,拟在中 心内均设有瑜伽 室、健身房、暖心 厨房、自习阅览 室、综合服务室等5 个功能空间。本项 目涉及建筑基建、门头造型、造型吊 顶、功能室隔断、自流平地面、灯 具、门窗安装、水 电改造等装修工 程。 | 1 | 405,000 项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项目概况采购人拟选取学生宿舍20栋一楼架空层部分区域设立东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及在学生宿 舍3-5栋连廊一楼(原源味餐厅旧址)设立西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两中心占地约600平方米,拟 在中心内均设有瑜伽室、健身房、暖心厨房、自习阅览室、综合服务室等5个功能空间。本项目涉及建筑 基建、门头造型、造型吊顶、功能室隔断、自流平地面、灯具、门窗安装、水电改造等装修工程。 |
2 | 项目内容详见《项目施工图》及《项目工程量清单》。 |
3 | 项目内容列出的都是主要设备材料,没列出的其他配件和辅材,报价人必须根据采购人的项目需求考虑周 全,在供应时要配齐,在以后的工程实施过程中是由于本部分缺漏而引起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4 |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安装配置产品的质量及安全性能,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优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具有确定的合格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且环保、无毒、无辐射、阻燃、具 有防腐、防潮。 |
5 | 各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及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 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报价人所投报的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报价人所 投报的产品应当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施工前需要提供产品合格证并经项目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
6 | 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与本工程有关的相关国家或地方规范及标准施工,施工工程质量均须符合国家、行 业有关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
7 |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的施工项目完成后安全可靠,人能所及处,均不得有导致人身容易受到伤害的现 象出现。 |
8 | 成交供应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准造成对采购人非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道路、管路、线路及其他公共 设施的损坏,不得造成周边环境及地面污损,造成损坏及污损的应无偿恢复。如不恢复,采购人恢复后,恢复费用从应付费用中扣除。 |
9 | 成交供应商提出的对设计(含材料)的任何改动必须征得采购人项目负责人的书面同意,并在付款中扣除 因改动而减少的相关费用,因改动而增加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因采购人主动提出的改动除外)。不 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而改动设计(含材料),除扣除因改动而减少的相关费用外,还必须加罚相关减少费用 的2倍罚金。 |
10 | 项目在正式通过采购人验收前,成交供应商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
11 | 各报价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投报施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实施方案等,施工方案中所有内容应以实际测 量为准。工程实施前,施工方案须报采购人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
12 | 成交供应商必须履行工程质量及安全服务承诺。 |
13 | 消防责任:本项工程消防措施由报价人制定方案及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进行操作,需用的水 电由采购人提供,需用电源或水源必须由采购人派有资质的电工按规范拉接或经采购人同意后,由成交供 应商派出有资质的的施工人员拉接,不允许成交供应商的施工人员乱拉乱接。凡在施工期间因参加供应商 过失导致的各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 |
14 | 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必须实行安全文明施工,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并予以实施,承担全部安 全责任,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排除,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 商负全责。采购人不负责任何伤亡、劳保福利以及施工中材料被盗等责任。 |
15 | 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后,须向采购人提供竣工通知书、产品或所用材料合格证、检验报 告、结算表等本项目验收材料并参加项目验收。 |
16 | 项目建设所有数据以现场测量为准,项目建设各项目施工可行性由报价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评估。 |
17 | 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全面、详细、科学、可行的施工方案、人员配备方案、应急应对方案等,上述 方案将作为本项目的重要评审依据。 |
18 | 报价人须提供项目小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
19 | 成交供应商在日常工作沟通、施工、递送其他材料等阶段,须服从采购人指挥,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校园 出入的有关管理规定。如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坏采购人财物的情形,成交供应商须照价赔偿。 |
20 | 报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具备独立主持本工程施工项目的能力;(2)与报价人 签订劳动服务合同。 |
21 | 成交供应商收到工程款项后,应优先履行支付工人工资、工程材料等各种费用的义务,确保各个利益群体 的合法权益。如成交供应商未严格执行上述约定,导致出现讨薪、闹事等损害采购人名誉等情况,成交供 应商须承担全部不利后果,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予以赔偿且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的法律责任。 |
22 |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 格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报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3 | 5.报价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 受联合投标。 |
24 | 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05000元; 1.报价人的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为全包价,在本工程项目无 变更或变更不导致施工费用增减的情况下,是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总和。报价人漏报或不报,采 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 承包商承担,采购人不需再向承包商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在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内容中及采购文件已经列 明的项目,报价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报价总价的计算。 3.报价人应按本项目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 内容和工程量分别进行报价 |
25 | 4.项目竣工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两年后,如成交供应商在此期间内无违约行为,则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 无息退回其缴纳的质保金。若在此期间成交供应商售后服务不到位或有违约行为,则采购人有权延迟办理 该3%质保金的退款手续,直至成交供应商将相关问题妥善解决方可办理。质保金的退回并不代表成交供应 商本项目质保服务结束,成交供应商仍须按照其承诺的质保期履行本项目质保义务。 |
26 |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45个日历日内竣工。如工程逾期,按500元/天进行处罚。 |
27 | 施工地点江门市潮连大道 6 号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28 | 验收 1.本工程以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及施工方案、施工说明、方案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 量评定验收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项目完成后,应达到合同中有关文件中规 定的目标和要求。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 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
29 | 4.完工时,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本项目结算书等有关材料,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完 整递交上述材料之日视为项目完工日,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成交人在 工程交付使用时,须提供工程清单、售后服务承诺等验收必须的有关文件。 5.验收的结果有:验收通过;验 收基本通过,但需作出整改;验收不通过三种。对验收基本通过,需作出整改、验收不通过的,成交供应 商应该对工程作出整改,整改后由双方代表及使用单位共同对整改内容验收通过。若成交供应商不作整 改,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不合格的情况 |
30 | 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包死,项目范围内包干的方式进行。施工单位在报价文件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 期间不因市场变化而变动。付款方式:项目通过采购人验收且收到成交供应商缴纳的质保金后,成交供应 商向采购人提供等同于本项目结算价格的有效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质保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及采购 人要求的其它的文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结算金额的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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