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4800.00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lyfw2023-105
预算金额1700.00元
招标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招标联系人常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乔女士0379-62220309
中标公司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1600.00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1700.00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律桓律师事务所1500.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结果 (招标编号:LHLYFW2023-105)
本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LYFW2023-105),确定001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001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
二、其他公告内容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委托,就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标、定标,现就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
2.2 项目编号:ZYLYCG-FLHGB-20230625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预算控制金额:一般诉讼法律事务服务按固定费用,每起案件采购控制价不超2000元,重大诉讼法律事务一事一议,根据单个项目具体情况另行支付。
2.5采购内容及范围: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地区诉讼法律服务,包括一般诉讼法律服务和重大诉讼法律服务。对于一般诉讼法律事务,可优先使用分配的常年法律顾问,如常年法律顾问不响应或无法满足需求的,可使用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对于重大诉讼法律事务,由现有7家常年法律顾问和相关的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共同参与另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7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8入围数量:按照投标家数的50%四舍五入取整计算,最高不超过3家。
二、采购公告发布的日期及网站
本项目采购公告于2023年06月26日——2023年06月30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三、评标信息
3.1评标时间:2023年07月06日10时00分
3.2评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3.3评标委员会名单:赵红恩(评标组长)、李露(业主评委代表)、寇晓隆(业主评委代表)、陈羽中、赵岩、谭唯、郑丽霞。
四、成交信息
成交人1: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
成交价:17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成交人2: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
成交价:16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成交人3:河南律桓律师事务所
成交价:15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五、发布结果公示的日期及网站:2023年07月11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联系人:常女士
电话:0379-65921891 18638871205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联系人:乔女士
电话:0379-62220309
八、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原件(法人代表出具加盖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3年07月11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联系人:常女士
电话:0379-659218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联系人:乔女士
电话:0379-62220309
电子邮件:hnlhlyf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本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LYFW2023-105),确定001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001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
中标人 | 中标价格 |
---|---|
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 | 0.17万元(人民币) |
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 | 0.16万元(人民币) |
河南律桓律师事务所 | 0.15万元(人民币) |
二、其他公告内容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委托,就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标、定标,现就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
2.2 项目编号:ZYLYCG-FLHGB-20230625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预算控制金额:一般诉讼法律事务服务按固定费用,每起案件采购控制价不超2000元,重大诉讼法律事务一事一议,根据单个项目具体情况另行支付。
2.5采购内容及范围: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地区诉讼法律服务,包括一般诉讼法律服务和重大诉讼法律服务。对于一般诉讼法律事务,可优先使用分配的常年法律顾问,如常年法律顾问不响应或无法满足需求的,可使用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对于重大诉讼法律事务,由现有7家常年法律顾问和相关的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共同参与另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7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8入围数量:按照投标家数的50%四舍五入取整计算,最高不超过3家。
二、采购公告发布的日期及网站
本项目采购公告于2023年06月26日——2023年06月30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三、评标信息
3.1评标时间:2023年07月06日10时00分
3.2评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3.3评标委员会名单:赵红恩(评标组长)、李露(业主评委代表)、寇晓隆(业主评委代表)、陈羽中、赵岩、谭唯、郑丽霞。
四、成交信息
成交人1: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
成交价:17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成交人2: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
成交价:16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成交人3:河南律桓律师事务所
成交价:15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五、发布结果公示的日期及网站:2023年07月11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联系人:常女士
电话:0379-65921891 18638871205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联系人:乔女士
电话:0379-62220309
八、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原件(法人代表出具加盖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3年07月11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联系人:常女士
电话:0379-659218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联系人:乔女士
电话:0379-62220309
电子邮件:hnlhlyf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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