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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8
公告正文
专业领域:其他

1  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规格书规定了H2695船天幕的组成、接口、主要功能、主要性能、物理特性、环境条件、随机文件、人员和培训、质量保证和交货准备等内容。
1.2  适用范围
本规格书适用于H2695船,是天幕的设计、制造、试验验收和交付的依据,并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
2 引用文件
GB/T13306-2011 《标牌》
GB/T19666-2005《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
GJB1916-1994《舰船用低烟电缆和软线通用规范》
GJB368B-2009 《装备维修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450A-2004 《装备研制与生产的可靠性通用大纲》
GJB9001C-2017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JB4000-2000  《舰船通用规范》
GJB2528-1995《舰船备品备件和供应品配置一般规范》
HJB37A-2000   《舰船色彩标准》
HJB95-1993《海军舰船装备研制中的标准化工作规定》
HJB182-1998《舰船研制中标准的选用和剪裁》
GJB 368B-2009 《装备维修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2547A-2012 《装备测试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 3872-1999《装备综合保障工作通用要求》
GJB 900A-2012《装备安全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4175-2001 《舰船防腐蚀通用要求》
[1998]装舰字第130号文《舰船设备包装、装卸、运输、储存、安装的防护规定》
[2002]装舰字第13号文《新造舰艇艇员在厂技术培训暂行规定》
[2004]装舰字第105号文《新造舰艇艇员在厂技术培训教材编制要求》
[2004]装舰字第118号文《向海军提供舰船完工文件通知》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舰船防腐防漏系列技术要求》
《XXX执法舰舰用条件》
《XXX执法舰重量重心控制要求》
3  要求
3.1  概述
3.1.1组成
本装置由天幕罩、中心支柱、艉部支柱及撑柱、舷部支柱及撑柱、埋入式固定底座、彩灯、连接固定板等组成。
3.2  特性
3.2.1主要功能
天幕用在露天甲板,用于遮阳挡雨。
 
3.2.2 技术特性(或指标)
1)天幕罩布材料采用高强幕材制作,具有较好防水、遮阳、防腐效果以及比较耐牢的材料,符合卫生、阻燃、环保等相关标准的优质产品。天幕罩布的色彩为白色。
天幕罩布的性能指标:

技术指标

性能

检测方法

抗拉强度(经线/纬线)

2800/2800 N/5cm

EN ISO 1421

抗撕裂强度(经线/纬线)

250/220N

DIN 53 363

剥离强度

100/100N/5cm

EN ISO2411

2)具有良好的受力性能及抗风性能整体结构,按照6级风载荷工况进行整体大位移有限元受力分析和设计,可抗5~6级风。
3)支柱通过与安装在船艉1甲板上的固定底座采用快速系固十字基座方式快速销接。
4)天幕埋入式固定底座由设备配套提供。
5)天幕埋入式固定底座配有橡胶保护盖。
6)天幕连接固定板在机库后壁上焊接预埋件,与预埋件螺栓连接,连接固定板在天幕不用时可拆下。
7)天幕装置制造应精细牢固,美观耐用,大小合适,使用方便,整体良好。
3.2.3接口
照明系统:220V/50Hz,功率1000W×2,自带约30m电缆(现场测量定制)CTH111-3插头,与母船插座连接。
3.2.4抗风性能
    具有良好的受力性能及抗风性能整体结构,按照6级风载荷工况进行整体大位移有限元受力分析和设计,可抗5-6级风。
3.2.5物理特性
天幕装置(含埋入式固定底座、舱壁预埋件)≤1305kg;
专用保障储存箱(用于基地存储)≤430kg。
天幕装置撑起后,中心高度可达5米,四周的高度为2.5米。
3.2.6环境条件
应满足本舰舰用条件的规定。
a.存放环境条件:
a.存放环境条件:
(1)倾斜和摇摆
横摇:±45°
纵摇:±10°
长期横倾:±15°
长期纵倾:±5°
(2)使用环境温度
使用环境条件(露天):
1)大气温度
应能在下表的环境温度下分别正常工作和不损坏。
 

温度
区域

正常工作温度极值(℃)

不损坏温度极值(℃)

低温

高温

低温

高温

露天

-28

65

-41

69

一般舱室

-10

45





2)湿度
应在下表的湿度环境中正常工作。

温度类型

湿度(%)

温度(℃)

安装区域

高温高相对湿度

100~93

25~29

露天

高温低相对湿度

12~51

45~26

露天

3)盐雾、霉菌
应考虑盐雾和霉菌的影响,不能影响设备正常使用,要求如下表。

盐雾

海水(含盐量)

安装部位及要求

5mg/m3



露天部位的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2mg/m3



舱室内的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35kg/m3

暴露于海水中的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4)太阳辐射
设备应能承受温度52℃时,辐射强度1110W/m2而不损坏。
5)淋雨
设备应在下表规定的淋雨环境中正常工作。(其淋雨极值:0.8mm/min)

雨滴直径(mm)

雨滴分布(滴/m3)

0.5~1.4

2626

1.5~2.4

342

2.5~3.4

45

3.5~4.4

6

设备应能承受下表规定的预计设备暴露现场的时间相对应的1h平均降雨速率而不损坏。

预计时间

1h降雨速率(mm/min)

风速(m/s)

2年

1.7

33

5年

2

33

10年

2.2

33

25年

2.5

33

6)砂尘
露天部位装舰设备应能满足下表规定的环境中正常工作。舱室内的设备应能在0.1g/m3的砂尘环境中正常工作。


砂粒

砂尘

直径(mm)

0.5~1.5

0.1~0.3

浓度(g/m3)

0.018~0.35

0.35~14

风速(m/s)

18

18

温度(℃)

38

21

7)雪、冰与冰雹
露天设备应能承受0.96kPa(97.7kgf/m2)的雪载荷而不损坏。
露天设备应能承受0.22kPa(22kgf/m2)的冰载荷而不损坏。
露天设备应能在冰雹极值为直径2cm的冰雹环境中正常工作。
3.2.7通用质量特性
3.2.7.1可靠性
1)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 不小于5000h ;
2)平均无致命故障的任务时间(MTBCF) 不小于10000h。
3.2.7.2维修性
1)满足GJB 368B-2009 《装备维修性工作通用要求》常用件应用的维修性要求。
2)在规定的维修空间能拆卸主要部件并进行维修。
3)人孔盖平均修复时间;舰员级维修:MTTR≤1h
3.2.7.3测试性
参照“GJB2547A-2012 装备测试性工作通用要求”明确设备测试性要求。
3.2.8安全性
参照GJB4000-2000《舰船通用规范》、GJB 900A-2012《装备安全性工作通用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要求,明确安全性设计及防护要求。
天幕座圈、盖板和围板的焊缝应保证足够的强度和密性。
3.3设计与制造
3.3.1材料、零件和工艺
材料、零件均选用质量可靠并有合格证书的厂家产品,符合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及ISO质量保证体系程序文件及质量体系的要求。设备所选用的材料均按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或船用标准要求,紧固件均标明性能等级。
1)整套装置无特殊材料、零件和工艺,无限制战略物资、有毒产品和有毒配方的使用,非金属材料应优先采用阻燃、耐潮、耐盐雾、耐霉菌、无毒或低毒的材料。
2)天幕罩材料应防水、耐霉菌、低毒,并选用不燃性满足《FTP规则》附件1第1部分要求或者低播焰性满足《FTP规则》附件1第5部分要求的材料。
3)中心柱采用SUS316L不锈钢材质,舷部支柱、艉部支柱、连接件、紧固件等均采用SUS316L不锈钢材料。与母舰围壁连接固定板等采用Q235-A。整套装置的零件材料应符合相应施工图纸规范的有关要求;
4)钢索采用一次性挤压成型的PE护套钢索,索头锚具采用SUS316L不锈钢材料,外观效果好,同时有效的避免腐蚀现象的发生。
5)天幕埋入式固定底座材料为Q345,盖板材料为三元乙丙(EPDM)橡胶。
6)所有电缆或电线采用满足GJB 1916-1994的舰船用产品,并满足GB/T19666-2005规定的低烟、无卤、阻燃、耐火要求。
防腐防漏要求
参照GJB4000-2000《舰船通用规范》、GJB4175-2001《舰船防腐蚀通用要求》及海装舰艇部颁发《舰船防腐防漏系列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明确设备的材料、工艺、零部件等防腐防漏要求及采取的措施。
3.3.2色彩、铭牌和标志
铭牌标志为不锈钢,应有下述内容:
制造厂名称、制造日期、重量等。
艉部支柱及撑柱、舷部支柱及撑柱安装后需进行钢印标志,便于今后使用。
3.3.3制造质量
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制造质量必须满足生产图纸、工艺文件和其它设计质量方面的技术文件的要求。严格按照《WQ装备质量管理条例》、GJB9001C-2017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生产、试验、交货和服务。
3.3.4互换性
型式和尺寸相同的人孔盖应具有互换性。
3.3.5人机工程
无。
3.3.6标准化要求
a) 选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牌号的材料;
b) 产品设计考虑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的要求;
c) 计量单位、文字符号符合国家标准GB3100、GB3102.1、GB3102.3。
3.4综合保障
3.4.1 备品备件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彩灯



10


2

连接件



10


3.4.2 工作资料
设备责任单位提供资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文件的PDF 签字版电子文档和所有设备的二维图的AutoCAD2000 格式电子文档,并详细标明型号、重量、材料、重心坐标、外形尺寸、安装尺寸等信息,三维图形(STEP 格式)具体要求由总体所在认可资料中明确,重量报告(提供重量及重心位置,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外形尺寸也可采用附图形式进行说明,附图中应标注坐标原点〉。合同签订后2 周内,供方向总体所及船厂各提供l 套认可资料供认可退审,
供方在收到退审意见后1周内提供最终工作资料。工作资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工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              天幕装置总图
b.             使用维护说明书
c.              试验大纲
d.             检测报告
3.4.3 随机资料
设备的随机文件编制和提交按照[2014] 装J 字656 号《J 船完工文件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执行。
随机资料清单见下表:

序号

名称

1

随机文件目录

2

天幕装置总图

3

使用维护说明书

4

备品备件清单

5

设备清单

6

重量证书

7

履历簿

8

装箱清单

9

产品合格证书

以上资料按照要求提供8 套(含电子版8 套)。
4  质量保证规定
4.1试验验收的责任
所有天幕装置,乙方均需逐项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均需满足本协议中相关技术条款的要求。本产品出厂检验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参加出厂检验验收。乙方应出具产品合格证书,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具备出厂条件,待甲方同意后方能发货。
4.2 检验验收
设备验收时乙方需组织称重,根据设备重量选用合适量程的量具,并做好称重记录;无现场称重记录视为产品质量不合格。称重记录包括:称重设备型号、规格等称重状态描述,包括称重设备的现实状态、称重件理论重量、称重件实际重量。并根据称重数据给出实际装船时的增、减零部件规格、尺寸、数量及重量。
4.3质量符合性检查
设备的技术性能应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设备按认可的设计图纸制造、试验,经出厂试验合格后交货装舰。
4.4保修期
质保期为交船后3 年。在规定的使用、维护和保管条件下,若产品出现建造质量方面的问题,乙方应免费及时进行更换或者维修;维修或者更换的产品保修期自产品恢复之日起重新计算,重新计算的保修周期不超过三年。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维护或保管导致的装备质量问题、临抢修、器材筹措和计划修理,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及时提供现场保障服务,经费按相关渠道另行确定。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做好质保期间工厂和系统(设备〉单位发生费用的归集,为后续改进舰船保修管理工作提供支撑。在保修期内的易损件、消耗件由乙方提供。
5交货准备
5.1 本设备的包装及交货应满足《舰船设备包装,装卸,运输,贮存,安装的防护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包装安全,牢固,可靠,包装箱外有明显的吊装运输标志。
5.2设备保护应满足《舰船设备包装、装卸、运输、贮存、安装的防护规定》的有关要求。且包装安全、牢固、可靠。所有设施家具、板材等表面由乙方贴敷保护膜,边角采用硬质材料保护,供甲方安装后至交船前拆除。
6说明事项
订货清单(POR) 中的设备名称若与本技术协议存在差别,其实质为同一设备,不做另行说明。本技术协议书中未尽事宜及修改事项需经相关方协商解决。
7.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对接方式:线下对接;联系人:沈金杰;联系方式:1802108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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