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2021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文件
金额
10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s2021-117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嵌如
招标代理机构中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莫洁华187057209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更新日期:<$[信息显示时间]>begin2021-07-13 15:56:21<$[信息显示时间]>end 来源:<$[信息来源]>begin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来源]>end 
<$[信息内容]>beginZJEG_RSS.content.begin

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2021年公款竞争性存放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zs2021-117

项目名称: 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2021年公款竞争性存放

招标单位: 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盖章)

代理机构: 中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2021年7月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银行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第四部分 应提交的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湖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湖财预执〔2020〕219号)及《湖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湖财预执〔2021〕61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

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二、招标项目名称

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2021年公款竞争性存放

三、项目编号

zs2021-117

四、招标项目内容

1、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2021年公款竞争性存放计划总金额约1000万元;

2、招标银行数量:1家;

3、定期存款期限分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2、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六、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二)报名方式:

至中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金城广场11楼)现场报名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提交报名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被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格式自拟);

6、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

8、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

9、投标银行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

投标银行应于2021年 月 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吴兴区金城广场11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 月 日9:30(北京时间)在湖州市吴兴区金城广场11楼开标室开标,投标银行可以派被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被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银行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洁华

电话:18705720996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金城广场11楼

招标单位: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联系人:杨嵌如

电话:0572-2051495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红旗路618号规划大楼17楼

招标争议监督管理机构: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电话:2598812

地址:莲花庄路108号

十一、其他:

1、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http://jsj.huzhou.gov.cn/)

2、投标质疑时间:

(1)投标银行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银行对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湖州市吴兴区金城广场11楼,联系人:吴天彧,联系电话:0572-2592970。

第二部分 投标银行须知

一、总 则

(一)项目说明

1、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为本项目的招标单位,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为投标银行,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公示的投标银行为中标银行,即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2021年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合作银行;

2、投标银行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3、投标银行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收费、利率是客观真实的,如果中标,同意招标单位为实施公开招标工作的需要可以在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中标相关的信息。

(二)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招标银行数量:1家;

3、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有效期不超过2年。有效期内,定期存款到期后可续存原中标银行,但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利率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且续存利率不低于行政事业单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同类银行最近同期限中标利率;

4、若招标单位在存放期间提前支取款项,中标银行不得有异议。

(三)投标委托

投标银行被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四)投标费用

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银行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单位不作任何补偿;

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由中标银行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银行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第四部分 应提交的投标文件格式范例

(二)投标银行的风险

投标银行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银行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公告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银行应提供如下资料:

(1)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

(2)投标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3)投标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银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银行提供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设机构的证明材料;

(6)投标银行提供人民银行对其上一年度监管评级(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证明材料;

(7)投标银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证明;

(8)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9)投标银行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利率水平和经济贡献度等方面的说明材料。经营状况方面的指标应能反映银行的资产质量、偿付能力、运营能力、内部控制水平等;服务水平方面的指标应能反映银行提供支付结算、对账、分账核算等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利率水平指定期存款利率等,应当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经济贡献度指标应能反映银行对经济发展、重点事业等的支持贡献情况。相应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

(10)廉政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1)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

(12)招标代理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投标银行对上述陈述资料和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

1、以上资料均须按照要求完整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格式上需列出目录和相应页码。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投标银行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应在封面上标注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应胶装装订成册。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签字的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要求进行。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予以确认;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银行负责;

4、投标文件应采用A4幅面,须按顺序统一编码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银行的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银行应以密封函件形式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公告中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银行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2、招标单位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银行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使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银行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修改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补充投标文件;

2、投标银行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如果一份投标文件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视为无效;

3、投标银行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均要加以说明,否则其修改将被视为无效。

五、开标与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单位将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

(二)回避制度

评审前,招标单位将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是否与投标银行有利益关系,如有,须申请回避。

(三)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非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四)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综合得分分值由高到低的排名确定中标银行。评分项目及标准见评标办法,计算保留2位小数。

(五)评标程序

1、资格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银行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检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银行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银行进行询标,投标银行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银行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银行的评判;

(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按照评定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 投标无效的情形

1、在资格、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银行盖章和投标方代表签字;

(2)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不清晰或存在歧义;

(3)投标银行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4)利率不符合人民银行现行利率管理政策的。

2、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六、后续事项

(一)确定中标银行

1、招标单位将依据评标办法的原则按综合得分分值由高到低的排名确定中标银行,中标结果经招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2、招标单位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公告中标结果。

(二)签订合同

1、招标单位与中标银行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作银行框架协议;

2、中标银行拖延、拒签协议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有效期不超过2年。有效期内,定期存款到期后可续存原中标银行,但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利率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且续存利率不低于行政事业单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同类银行最近同期限中标利率。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湖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湖财预执〔2020〕219号)及《湖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湖财预执〔2021〕61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执行利益回避的相关规定。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评审;

3、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银行进行询问核实;

4、计算综合评分分值;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完成评标报告。

四、投标文件评审

(一)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投标银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标的审查两个部分。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银行须知中否决投标的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否决。

2、询标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标的高于国家有关政策最高利率、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银行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银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银行放弃询问核实机会(投标银行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银行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的除外;

(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银行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银行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4)投标银行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二)评标分值的确定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按综合得分分值由高到低的排名确定中标银行。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2位小数。

银行综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利率、经济贡献度、经营状况和服务水平等指标,由评标委员进行综合评分。

指标

分值权重

评分内容

利率指标(9分)

定期利率

9分

符合人民银行现行利率管理政策,定期利率(包括3个月期、半年期和1年期)承诺加点至顶得满分(按对应银行类别确定),每降低1BP扣0.05分,最低得0分。(基点必须为整数)

经济贡献度指标(31分)

纳税情况

10分

2020年度在湖州市本级(不含三县)纳税贡献情况:

投标银行提供税务部门的纳税证明材料,并根据纳税证明材料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两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制作纳税汇总表。纳税额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名得10分,其他按排名依次递减0.2分,最低得0分。

(不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材料,不得分;不提供纳税汇总表,不得分。)

绿色金融

5分

2020年末绿色金融贷款余额(全市):

以2020年年末投标银行绿色金融贷款余额为依据,按贷款余额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名得5分,其他按排名依次递减0.1分,最低得0分。

(投标银行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上报市人行的数据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支持小微企业

5分

2020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贡献情况(全市):

以2020年年末投标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依据,按贷款余额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名得5分,其他按排名依次递减0.1分,最低得0分。

(投标银行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上报市银监部门的数据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支持三农发展

4分

2020年度对三农(含涉农)贷款贡献情况(全市):

以2020年末投标银行三农(含涉农)贷款余额为依据,按贷款余额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名得4分,其他按排名依次递减0.1分,最低得0分。

(投标银行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上报市人行的数据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6分

根据湖金融[2021]1号文件,获得“2020年度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优秀单位”中“银行综合考核优秀单位”奖项的得2分,获得“2020年度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优秀单位”中“银行单项考核优秀单位”奖项的得2分,获得“2020年度金融支持重大项目攻坚优秀单位”奖项的得2分。

金融机构购买扶贫产品

1分

投标银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浙江农业(扶贫)馆”中购买过扶贫产品的得1分。

(由投标单位提供在政采云平台购买扶贫产品的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经营状况指标(40分)

贷款情况

12分

2020年度全市存贷款情况:

①以2020年年末投标银行存贷比(数据保留2位小数)为依据,存贷比在1.00(含)以上的得6分,在0.99(含)以下的得4分。

②以2020年末投标银行贷款总额为依据,按贷款总额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名得6分,其他按排名依次递减0.1分,最低得0分。

(投标银行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上报市人行的数据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资产质量

8分

至2020年年末不良贷款率:

投标银行不良贷款率(数据保留2位小数)在0.50以下的得8分,在0.50(含)-1.00(含)以下的得6分,在1.01(含)以上的得4分。 (投标银行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上报市银监部门的数据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一级资本净额

8分

2020年年末投标银行的法人一级资本净额:

一级资本净额10000(含)亿元以上得8分;5000(含)至10000亿元得7分;1000(含)至5000亿元得6分;1000亿元以下得5分。

(由投标银行提供数据,不提供不得分。)

(一级资本指标根据投标银行的总行(法人)2020年度数据计算得出,银行已上市的,数据一般来源于已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银行未上市的,数据一般来源于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的,按所有参与银行最低值计算赋分。)

绿色银行建设

6分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湖州监管分局对我市银行机构2020年度绿色银行等级评定结果,获得B级及以上得6分,CC级及以下得5分,未参加2020年度绿色银行评级的新开银行,按其他有评级银行的最低级得分。

(由投标银行提供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

风险保障方案

6分

根据投标银行安全保障、财务稳健保障与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方案,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

措施方案基本可行的得2-4分,措施方案全面、严谨的得6分。

服务水平指标(20分)

日常服务

5分

承诺以下所有日常服务的得基本分2分,每少一项扣0.5分,日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指定专人负责招标单位的存款相关服务;(2)每月初5个工作日向招标单位提供存款情况明细表;(3)协助办理本项目的相关手续等;(4)及时告知银行出现的重大安全事项。

承诺其他服务事项的酌情加分,最高加3分。

银行信息系统建设

5分

根据投标银行信息系统建设是否完善、数据安全是否有保障等情况,操作流程是否清晰、便捷,密钥等原创操作的安全性、便捷性等进行综合评分,一般得1-2分,良好得3-4分,特别突出的得5分。

以往提供

服务履约情况

4分

根据投标银行以往提供服务履约情况是否满足要求,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 ①具有相关管理经验得1分; ②类似账户服务管理提供服务的履约情况:1-3分(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网点建设

5分

根据银行2020年年底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的银行网点(不含自助网点)建设情况评分:

1-6个得1分,7-12个得3分,13个及以上得5分。

(若投标银行为支行,则按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汇总网点数量。)

(提供网点汇总表及各网点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

1分

①投标银行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整、不缺项且签字、盖章完整的得0.5分,不齐全的酌情扣分;

②投标银行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规范、装订整齐、无涂改插字现象、每份涉及证明性质的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得0.5分;有涂改、插字现象的酌情扣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符合审查通过的投标银行进行评分,评标委员会成员超过5人的,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的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进行平均计算出各投标银行的综合评分分值,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时,则直接进行平均计算出各投标银行的综合评分分值(保留2位小数,采用四舍五入法)。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银行的综合评分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分值相同的,以经营状况指标得分高者优先;综合评分分值和经营状况指标均相同者,以经济贡献度指标得分高者优先;综合评分分值、经营状况指标和经济贡献度指标均相同者,以服务水平指标得分高者优先;若以上分值均相同,由招标单位现场随机抽取中标银行。

招标单位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银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单位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投标银行为中标银行,也可以重新招标。

六、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询标澄清纪要;

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其他建议。

第四部分 应提交的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范例

(见附件)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我 (姓名)系 (投标银行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银行名称(盖章):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注:须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投标函

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被授权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银行 (投标银行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银行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2、投标银行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银行将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投标银行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投标银行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银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3:

廉政承诺书

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2021〕7号)相关规定,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2021年公款竞争性存放作出如下承诺:

1.不向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

2.不将公款存放与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的业绩、收入、晋升等利益挂钩;

3.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贵单位负责公款竞争性存放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本行工作人员的,不参与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

4.不发生除上述行为之外的其他任何利益输送行为。

未遵守以上承诺的,本行自愿接受财政部门通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

银行(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中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计委、物价局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招标期满有效。

投标银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代理费汇款帐号:

单位名称:中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月城支行

账号:811278329000163

2995070-14168-52-通知公告
ZJEG_RSS.content.end<$[信息内容]>en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