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未检一站式工作中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原件到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东新路 2105 号领取,节假日除外,谢绝邮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24-ZBLJ-032
项目名称:未检一站式工作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未检一站式工作中心):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未检一站式工作中心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0,000.00 | 3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未检一站式工作中心)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2023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1.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1.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2特定资格条件: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2.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在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且装订在每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在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且装订在每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原件到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东新路 2105 号领取,节假日除外,谢绝邮寄。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东新路 2105 号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东新路 2105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1.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175]
地址:西安市鄠邑区丰京路1号
联系方式:15191917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安市新城区尚勤路151号8层
联系方式:029-89010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娟
电话:029-89010209
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