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东区河流第三方巡查团队服务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大东区河流第三方巡查团队服务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东区河流第三方巡查团队服务经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4-00172
项目名称:大东区河流第三方巡查团队服务经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 河流水质分析
水环境问题实时调度智慧分析,根据每月河流断面检测数据,对河流断面污染指标进行分析,并根据现场巡查情况,判断污染成因,提出有效的治理措施,为大东区重点河流水体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 污染源排查调研
开展全方位污染问题溯源排查,采取步巡、车巡和定点蹲守等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进行排查、调研。利用现场便携式检测设备快速锁定污染区段,为管理部门提出针对性管控措施建议,实现河流水质快速恢复。
(三) 排污口监控监管
对在册入河排口进行例行巡查复查,形成排污口巡查台账。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及管控,对区域内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入河排污口的标识牌样式、标识牌内容、入河排污口设置规范程度及排水水质进行检查。通过工作群交办各类入河排污口问题,督促按时完成整改。
(四) 专业驻场团队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驻场团队、专业巡查服务人员采用现场巡查和技术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污染问题溯源,对排水进行精准判别,区分排水类型。对发现问题通过影像识别进行取证,及时交办主责单位,并提交周巡查报告。对市三方交办水环境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并开展专项复查,针对现场复查情况提出进一步整改建议。驻场办公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至少1台巡查车辆用于污染源巡查,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大东区河流第三方全面工作。
(五) 调度及汇报制度
建立调度机制,即时调度各责任单位,及时跟踪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通过跟踪督办、反复催办,确保整改效率。编写调度会材料,通报大东区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河流断面达标情况、超标断面污染原因分析、存在问题及管控建议等。
(六) 河流污染源地图
将大东区河流水体服务期内巡查发现的河流雨水口、排污口、排污企业等相关信息,汇总标记,形成图件,为河流水体问题快速判断提供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0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开标,须将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会议地点为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人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外,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还须递交备份文件一份(存储介质为U盘),并且需要承诺备份文件与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备份文件仅在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而无法正常进行采购活动并经政府采购相关管理部门授权同意后启用,备份文件未被使用的项目,供应商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3日内至代理机构处取回。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50号
联系方式: 024-88731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 024-22722298
邮箱地址: wxzb2005@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22020100100004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杰
电  话: 024-2272229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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