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铜梁区林业局森林火情智能监控中心场所建设、信息化改造及监控安装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金额
49.46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46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俊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洪连187825481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3
公告正文
重庆俊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采购人)委托对铜梁区林业局森林火情智能监控中心场所建设、信息化改造及监控安装项目(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494,691.57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94,691.57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电子工程安装
需求描述:
本工程位于铜梁区林业局森林火情智能监控中心场所建设、信息化改造及监控安装项目,主要包括设备信息化改造及会议室室内改造等附属工程服务。
¥494,691.57 1(件)
¥494,691.57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5) 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具有法人(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4-03 10: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4-03 12: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上传经签字、盖章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PDF格式),上传的响应文件正本必须与磋商截止时间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于采购人使用
(二)报价要求:
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
(一)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按照采购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二)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三)安装调试完成正常运行3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7%,剩余3%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付款时,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法发票,采购项目价款支付到成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
 
(四)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采购人按实际情况拟定(如果有)。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5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期:自验收之日起,提供2年的免费服务质保期。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服务质保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72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七)知识产权:
(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八)其他:
1、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该项目的全程监督。
2、未经采购人同意,项目成交人不得将成交的项目分包、转让给其他单位。否则,可随时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由此给采购人和成交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人自行全部承担。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采购清单、商务条款和服务要求作出明确承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4、本项目所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俊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洪连
联系电话:
18782548151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铜梁区林业局
联系人:
刘刚
联系电话:
4569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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