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凤区建筑工程抽检检测服务(一)直接采购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c990101z20221179496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戈良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990101Z20221179496
项目名称:  龙凤区建筑工程抽检检测服务(一)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0
需求详情:

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具体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具体检测内容包含:1.水泥2.砂3.石4.轻集料5.砌墙砖6.混凝土路面砖7.陶瓷砖8.石材9.空心砌块10.钢材11.防水卷材12.腻子13.止水带14.卷材胶粘剂15.涂料、油漆16.混凝土17.外加剂18.砌筑砂浆19.石灰20.粉煤灰21.土工22.集料23.沥青混合料24.脚手架钢管及扣件25.塑料管材、管件26.保温材料27.胶粘剂28.网格布29.建筑外窗30.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31.电线、电缆32.散热器33.高强螺栓34.热收缩带(套)35.环氧树脂接缝胶36.井盖。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试验方法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服务,在检验检测活动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及时、高效、诚信、科学的采集检测数据并出具检测报告,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并满足采购人对相关资质及能力的要求。 服务成果交付:以出具真实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为服务成果 1、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必须真实、科学、公平、公正; 2、检测报告必须以现行的检测标准、试验方法为检测依据; 3、检测报告须在检测周期内及时出具; 4、检测报告须送达采购单位并签认。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服务周期:  22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戈良斐
联系电话:  13704592300
联系座机:  0459-6239296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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