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下桥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23-08-15 17:08:00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古蔺县下桥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古蔺县下桥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古蔺县下桥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古蔺县下桥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古发改行审[2023]1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古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古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古发改行审[2023]13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嘉泰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古蔺县金兰大道109号下桥农贸市场;
2.2规模:项目分为改造和新建两个部分。①改造部分:农贸市场中庭顶棚改造、农贸市场内墙面改造、农贸市场地面改造、农贸市场消防车道改造、农贸市场排水沟、化粪池改造、农贸市场摊位改造、农贸市场大门改造、农贸市场照明系统改造、农贸市场监控系统改造、农贸市场变压器及线路改造、农贸市场内消防器材更换、农贸市场公厕改造、农贸市场整体风貌塑造、农贸市场办公室改造、农贸市场休息室改造、农贸市场周围小区外墙砖防坠网改造。②新建部分:农贸市场新建临时摊位360个;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标段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相关补遗和答疑文件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2.5标段划分:古蔺县下桥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7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古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金兰街道金兰大道462号
邮 编:/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830-7102074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嘉泰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佳乐世纪城16号楼1007
邮 编:/
联 系 人:尹先生
电 话:0830-258882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3年08月1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