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阳市大数据发展中心东阳市数据安全平台多租户升级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项目概况
东阳市大数据发展中心东阳市数据安全平台多租户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CG2024-C070
项目名称:东阳市大数据发展中心东阳市数据安全平台多租户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元):38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东阳市大数据发展中心东阳市数据安全平台多租户升级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已建设的分类分级、权限控制、数据脱敏、数据水印、数据库审计、数据库防火墙、API监测、数据库加密等功能进行升级改造,配置多租户管理能力,即系统管理员通过数据安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接受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接受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格式见附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大中型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10楼开标室2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1ccB4roJHEHP7XSogDtQ4A==&utm=app-announcement-front.6da13629.0.0.51c8edb0289711efb8d4e9cd09df2f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投诉模板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供应商在线质疑投诉渠道见:
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2ca19a7a-aa2d-4cca-a191-a5edf3bf69f8 。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阳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地 址:东阳市行政中心8楼西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8665597
质疑联系人:陈放
质疑联系方式:0579-88665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地 址: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行政服务中心)B幢西区1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龙麟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5481274
质疑联系人:徐校琴
质疑联系方式:0579-8669153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东阳市采购办
地 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传 真:
联 系 人:东阳市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9-86662677
附件信息:
DYCG2024-C070东阳市数据安全平台多租户升级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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