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专题研究课题合同公告
金额
8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1100800542
预算金额81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专题研究课题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9日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11008005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专题研究课题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1008005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专题研究课题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1 810000
 合计金额小写: 81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壹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合同标的

(1)编制《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排放中长期分析评估研究报告》

(2)编制《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达峰、碳中和重点专项研究报告汇编》

(3)编制《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送审稿)》

(4)编制《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中和实施方略(送审稿)》

(5)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系统碳达峰、碳中和能力建设培训

2.2 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专题研究课题项目

研究人员费

人天

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研究人员的费用,按照995元/人天计算

995.00

582

5790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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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专题研究课题项目

差旅费

人次

项目研究过程中现场调研产生的差旅费,包括长途差旅、住宿、补助等费用,按照3100元/人次计算

3100.00

25

7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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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专题研究课题项目

专家咨询费

人天

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部专家的费用,按照2000元/人天计算

2000.00

30

60000.00

/

/

4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专题研究课题项目

资料、文印、邮递费

项目研究过程中的资料、文印、邮递费

7061.00

1

7061.00

/

/

5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专题研究课题项目

管理费

按照项目总预算的5%计提

40500.00

1

4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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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专题研究课题项目

税费

增值税6%

45849.00

1

458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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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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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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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7-02 —— 2023-07-0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405,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伍仟元整)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尾款,即405,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伍仟元整),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华支行(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1100101460005300464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乙方提交项目成果后,甲方组织专家评审对研究报告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指派项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对接,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在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监督检查乙方工作实施及执行情况;

(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6.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保证服务质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内容,按时提供服务成果;

(2)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接受甲方监督与指导,及时向甲方报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如果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价款,逾期30日内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仍应按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价款。

7.4.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服务或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的,应在合同解除/终止之日按乙方实际工作量一次性支付服务费,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7.5.在乙方合理要求下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提供基础信息、资料或提供的资料存在瑕疵导致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允许乙方提交时间顺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八楼 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922单元
法定代理人: 康小平 法定代理人: 唐人虎
委托代理人: 贺茂云 委托代理人: 刘一平
电话: 0731-88666008 电话: 010-84186929
传真: 0731-88666022 传真: 010-84186237
采购计划明细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notice/notice_city.jsp?noticeId=1000879960&area_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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