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410009574-总部大楼及观澜综合楼物业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410009574-总部大楼及观澜综合楼物业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铁(深圳)>现就深圳市轨道交通 4 号线 总部大楼及观澜综合楼物业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本合同主要服务内容及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为 2.5 年,服务期限暂定为 2025 年 1 月 1 日-2027 年 6 月 30 日,主 要工作内容为总部大楼物业及观澜综合楼物业的室内室外保洁服务、消杀服务、茶水服务 及宿管服务。 本合同包含 1 个备选项目,即后续 2 年的总部大楼及观澜综合楼物业服务,服务期限 暂定为 2027 年 7 月 1 日-2029 年 6 月 30 日。 本次询价对申请人的要求为: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经营范围需包含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等相关内容; 3)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成立 10 年(含)以上; 4) 公司规模:总人数不低于 200 人,需提供 2024 年 5 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可直 接于社保系统查验; 5) 近 5 年(2019 年 7 月 1 日)以来需要有至少 3 份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年 的业绩证明,服务范围为商用写字楼(政府部门、医院、学校等非商用写字楼除 外)的物业清洁管理,其中至少有 1 项业绩具备现场考察条件(服务范围内商用 写字楼不低于 5 层),业主可视需要进行实地考察; 6)承诺可提供本次服务所需所有服务:专业保洁服务、会议/接待茶水服务、宿舍管 理、四害消杀、外墙清洗、垃圾清运、化粪池/隔油池清理服务,并承诺可提供相 关服务所需的有效资质证明材料,如经营范围包含、行业资质认证等。 申请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需体现成立时间、经 营范围内容及存续状态)、人员数量(需提供 2024 年 5 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可 直接于社保系统查验); 2)提供至少 3 份近 5 年(2019 年 7 月 1 日)以来的商用写字楼合同业绩,具体要 求: a) 每份合同业绩合同金额须不低于 100 万/年(以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为准,合同节选关键页面即可,须包含项目名称、合同范围、驻场服务人数、合同金额 及价格明细); b) 每份合同业绩服务地点均为商用写字楼(政府部门、医院、学校等非商用写字 楼除外); 1/2 c) 每份合同业绩服务范围须包含清洁服务项目; d) 每份合同业绩服务范围须包含不少于三项的其他服务项目,例如茶水服务、宿 舍管理、外墙清洗/洗楼、室内外防四害消杀、化粪池、隔油池等坑井清理及垃圾 清运业务服务项目。 3)承诺可提供本次服务所需所有服务:专业保洁服务、会议/接待茶水服务、宿舍管 理、四害消杀、外墙清洗、垃圾清运、化粪池/隔油池清理服务,并承诺可提供相 关服务所需的有效资质证明材料,如经营范围包含、行业资质认证等; 4)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5)指定联络人的姓名、职位、联络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 提交资格预审资料须知: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2)所有提交的资料应为完整的 1 套,并放入信封或文件袋内密封,封面请注明: “410009574-总部大楼及观澜综合楼物业服务资格预审资料”。 3)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业主有权在合同询价过程中对申请人资格预 审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申请人无合理理由拒绝配合提供复核验证材料或被发现 所报资料不真实的,业主有权不接受其申请或取消其参与后续评审及中选资格,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申请人承担。 4)在港铁(深圳)有不良履约记录且正在处罚期的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将不 被接受。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有意参与本合同报价的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 15:00 时前将申请资料递交至 以下联系人处(切勿投入投标箱): 联系人:胡工 电话:0755-29276107 邮箱: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和平路 1000 号港铁(深圳)总部大楼 免责声明: 1)本公告所载的一切内容仅作指引,绝不构成港铁(深圳)与其它任何一方之间具 约束力的法律协议,且港铁(深圳)保留修改本公告的权力。 2)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并不代表获得参与的资格,港铁(深圳)对此有 最终决定权。 如需了解有关深圳轨道交通 4 号线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我司网站 。 2/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