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anngz00019
预算金额7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田工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代理联系人殷杰0551-8738815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金汤宿集民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EPCO总承包
项目法人: 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 庐江县汤池镇
立项批文名称: 关于同意庐江县汤池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项目审批单位: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名称: 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交易平台: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2023-01-19 16:23:28
公告正文

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金汤宿集民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EPCO总承包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汤池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庐江县汤池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2)70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金汤宿集民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EPCO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GZ00019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GZ00019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汤池镇

2.6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金汤宿集民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矿坑运动公园、飞鱼部落、奇迹农庄、嘿嘢博物馆、鸵鸟花花乐园、大地艺术、浪漫花海、沁心茶境、童话森林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7300万元

2.8 计划工期:68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14日历天,施工工期54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深化(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审图合格、施工过程设计跟踪服务)、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项目业态运营维护(10年)等总承包管理工作。

2.10 项目类别:EPCO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勘察、设计、施工及运营资质和要求:
(1)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须同时满足以下第①和②项条件,或单独满足第③项条件:

 ①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运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须以运营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5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2家,运营单位1家)。联合体任意一方均须满足3.6 项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

3.8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1月20日至2023年02月10日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7388153。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0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1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http://ggzy.hef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庐江县汤池镇玉泉路、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9楼

邮 编:231511、231500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0551-82561687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 址:庐江县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十层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殷杰

电 话:0551-87388153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87377717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34001777309052502004-27329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6分48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01-19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01-19
    0天0小时16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金汤宿集民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EPCO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3ANNGZ00019

原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9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关于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金汤宿集民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EPCO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3ANNGZ00019)

各潜在投标人:

因其他原因,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和澄清如下:

1、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条款中“(2)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须同时满足以下第①和②项条件,或单独满足第③项条件”字样修改为“(2)设计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第①和②项条件,或单独满足第③项条件”字样

2、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4.3.2条款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第(1)小条款中“工程竣工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且项目正式运营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中标范围内,不含经济签证、暂列金等)的85%”字样修改为“工程竣工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付至实际完成合同价款(中标范围内,不含经济签证、暂列金等)的80%,试运营付至合同价款的85%,正式运营且竣工结算审核后(含各类经济签证等)再付至竣工结算审核价款的97%,”字样

3、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16:运营框架协议》“三、运营保证金

在运营管理合作期开始前,乙方需向甲乙方提交履约担保,担保形式为保证金或保函(如采用银行保函,出具的以担保函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额度为400万元人民币。并在运营期(10年)满后一次性无息偿还。如甲、乙双方运营(10年)满后达成一致协议续签运营合同,则该项保证金继续沿用一直到合同终止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字样修改为

“三、运营保证金及配套投资资金

3.1在运营管理合作期开始前,乙方需向甲乙方提交履约担保,担保形式为保证金或保函(如采用银行保函,出具的以担保函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且为国有银行出具的保函),额度为600万元人民币。并在运营期(10年)满后一次性无息偿还。如甲、乙双方运营(10年)满后达成一致协议续签运营合同,则该项保证金继续沿用一直到合同终止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3.2 丙方需配套投资700万元人民币用于本项目起点约8km处建设亲子活动乐园项目,该配套项目应于2023年04月30日竣工验收合格。”字样

4、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2.2.3(1)

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人

业绩

4分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设计单位)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设计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设计单位)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设计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

投标人业绩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设计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4)以上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否则需建设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字样修改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2.2.3(1)

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人

业绩

4分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设计单位)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设计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运营单位)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总投资额4800万元(不包括土地成本)及以上的乡村旅游综合体或乡村农业旅游类似运营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2分。(运营发包方需为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或国有企业)

注: (一)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设计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4)以上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否则需建设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运营业绩证明资料:

(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运营合同及项目正在运营状态的相关证明扫描件。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运营内容、总投资额等),无法提供相关评审因素的,可以提供运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证实。

(2)运营发包方为政府相关部门或国有企业的相关证明(如运营项目当地人民政府证明、当地工商部门证明、营业执照等)。

字样

5、该项目投标人施工单位若为两家联合体投标,则两家施工单位均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条款中施工资质要求。

6、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附录6中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不交社保的,即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证明(或返聘合同),且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7、因以上修改内容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该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迟到2023年02月17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变更为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3号开标室。

注:以上补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庐江县汤池镇玉泉路

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9楼

联系人:田工

电 话:0551-82561687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 址:庐江县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十层

联系人:殷杰

电 话:0551-87388153

日 期:2023年02月02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分50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02-02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02-02
    0天0小时2分

附件:
招标文件补疑1(02月02日网传版).pdf

金汤宿集民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金汤宿集民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庐江县汤池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庐发项(2022)70号

四、合同估算价:73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道路系统、景观系统、交通系统等相关配套工程。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01-08

八、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0551-82561687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庐江县汤池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金汤宿集民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EPCO总承包 招标项目简号: 2023ANNGZ00019
立项批文名称: 关于同意庐江县汤池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项目审批单位: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易平台: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招标项目预算(万元): 73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类型 : 市政
监督部门编号: 1134012400327148XC 监督部门名称: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 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招标项目登记时间: 2023-01-19 16:23:28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46分2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01-19

    交易中心审核
    通过
    2023-01-19
    0天0小时46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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