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枋湖商业中心消防设施维修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厦门公共交通场站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厦门公共交通场站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枋湖商业中心消防设施维修工程,共2层,商业部分建筑面积约为316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消防设施工程 ;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对枋湖商业中心消防设施进行维修,包含商业中心东侧室外消火栓恢复接入消防管网;室内加装钢制防火门、自动闭门器、顺序器、防火卷帘控制器等;更换所有故障的地面疏散指示灯及安全出口灯;更换消控室故障的CRT主机并重新绘制点位编程联动;修复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修复屋面防火阀执行机构锈蚀及帆布破损问题;更换过期的灭火器及老化的消防水带、软管卷盘等维修项目。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01.3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0.11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维修方案(详见第7章第6节附件一);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商业部分建筑面积约31600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商业部分建筑面积约31600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41478.7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该项要求仅适用于招标工程属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均可购买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4.2统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6月5日,每天上午0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地点: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8号金海湾财富中心3号楼A栋205室 )。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工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6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至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8号金海湾财富中心3号楼A栋205室)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公共交通场站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26号滨南公交综合楼6楼607,
邮编:361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06018023,传真:/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8号金海湾财富中心3号楼A栋205室,
邮编:361015
电子邮箱:minjianzhaobiao@126.com
电话:0592-2200177,传真:0592-2200750
联系人: 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