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设施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文化设施建设(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BEHF-W10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 (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主路灯箱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7 |
11990 |
203830 |
签订合同后60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吉林市蛟河市 |
所有产品均不含基础预埋 |
2 |
创破纪录立柱 |
12 |
3488 |
41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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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道路指示牌(大) |
12 |
9075.185 |
1089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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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指示牌(小) |
4 |
3270 |
13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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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营连板报宣传栏 |
7 |
45780 |
320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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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路灯旗 |
24 |
2398 |
57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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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宣传牌 |
95 |
1308 |
124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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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87万元;
3.最高限价:87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属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提供注册成功的证明截图或已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报价将被拒绝。
(十)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 :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7767929511@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 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时30分。
(三)报价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代理机构地址)。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时30分。
(二)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代理机构地址)。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移动电话:15584240124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