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颜江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梁威020-3786113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湛江市麻章区发展和改革局湛麻发改投审〔20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09-440811-15-05-431208,项目业主为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

招标人为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金牛岛红树林片区周边海域,计划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1412ha,其中岸线整治修复长度3Km,滨海湿地整治修复面积1412ha。通过种植红树林546ha、海堤生态化改造长度3Km,使区域海岸带生态系统结构进一步优化,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升,推进湛江“红树林之城”建设,打造绿美广东示范区。本项目总投资为49166.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809.54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审查配合服务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及相关报批等工作。

2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及相关报等工作。

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任务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准,满足湛江市各职能部门审查要求。

2.3设计工期:50个日历天,其中25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批复后,2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送审稿。

2.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7814000.00元中:初步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3125600.00元;施工图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4688400.00元。

(备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标准计算。设计费已包含方案设计、修改费,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及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或设计、审图等相关单位组织的修详规、方案、初步设计、概算评审、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等费用及(含资料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费、误餐费等费用为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进行的一般性的试验、研究及必要的补充测量等工作的所有费用,成果文件制作费用等工程设计工作必须一次性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发生任何二次设计或深化设计工作不得另外收取费用,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质量标准: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注: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设计合同。

3.前期服务机构

    1. 机构名称: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广东博仁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东虹宇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南粤分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同时发布,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4.投标资格

4.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④林业调查规划计划资质级资质

 [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填写。

4.3 投标人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具备港航类风景园林类或林业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2023年8月至10月

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4.7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

5.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5.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直接参与本项目的电子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122112(北京时间,下同)。

5.3澄清提问截止时间:202312249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5.4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31227日,统一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5.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111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900分前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主持线上电子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上留意项目动态。

5.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电子开标当日根据已参与的有效投标人数量进行设置。

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内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人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投标文件无效,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6.现场踏勘

不安排统一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7.异议与投诉

7.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号)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上述异议均须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3109330。(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的指导意见

7.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8.其他事项

8.1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参加投标的,或不能正常在交易系统内进行查看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上传投标文件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

因不可抗力或交易系统原因影响招标活动的,可按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8.2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8.3本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项目的公告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

8.4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其他: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瑞云中路72号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联系人(实名):  颜江     联系人(实名):林梁威、王珠红                                 

电话:    0759-2713089          电话:020-37861131020-37860743   

传真:          /               传真: 020-37658150                

电子邮件:zjsmzqzrzyj@163.com   电子邮件:linliangwei@ebidding.comwangzhuhong@ebidding.com

 

20231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