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湘潭市殡仪馆购买盆景采购及维护项目政府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081号
预算金额35.04万元
招标公司湘潭市殡仪馆
招标联系人李冰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金美图文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波0731-5839406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湘潭市殡仪馆购买盆景采购及维护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4-13
  • 湘潭市殡仪馆的湘潭市殡仪馆购买盆景采购及维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殡仪馆购买盆景采购及维护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081
    3、委托代理编号:JMTW20230401
    4、采购项目预算:350400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服务
    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本项目要求提供以下保证:
    þ谈判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二、采购需求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场)
    预算
    整包 湘潭市殡仪馆购买盆景采购及维护项目 1680(预估) 350400.00元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包 湘潭市殡仪馆购买盆景采购及维护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1.质量要求:生长健壮,无明显的枯弱主枝。
    2.服务要求:
    2.1根据项目需求配置驻馆工作人员至少2名,工作时间必须与采购人的工作时间保持一致;
    2.2必须在接到采购人申报计划后3小时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要求作好场馆布置。
    1. 交货时限:按采购人每次申报计划提供货物。
    2.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每月按采购人实际申报计划数量结算。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谈判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1-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银行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提供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
    7、《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全部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的所有资料必须年审合格、证书名称及内容页完整、清晰可辨。
    8、其他说明。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五条规定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 04 月20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湘潭市雨湖区泗州路16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被邀请供应商务必在获取谈判文件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逾期未办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六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四、五、六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与谈判的供应商。
    2、被邀请投标供应商务必在获取谈判文件发售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逾期未办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代理机构将及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内发出谈判通知,投标供应商通过CA锁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被邀请供应商须通过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确定参与投标并下载谈判文件。逾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湘潭市殡仪馆
    (2)地 址: 湘潭市雨湖区金桐路9号
    (3)联系人:李冰
    (4)电话:0731-55882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金美图文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2)地 址: 湘潭市雨湖区泗州路16号
    (3)联系人: 王波、孙美来
    (4)邮 编: 411100
    (5)电 话: 0731-58394061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包号: 包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1-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签字)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报名及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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