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管道内腐蚀隐患排查项目(二次)
金额
20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2-sh10-fw228/zb-xncqc-2022-005
预算金额203万元
招标联系人毛颖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佘庆薇0571-563186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名称:管道内腐蚀隐患排查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Y22-SH10-FW228/ZB-XNCQC-2022-005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检验规范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管道完整性管理相关规定,为全面掌握管道运行情况及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控制管道存在风险,确保管道安全平稳运行。计划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和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所管辖的8条集气管道(共计85.575km)开展电磁涡流内检测评价工作,排查管道内腐蚀隐患,对严重隐患进行整改。管道信息如下表:
管线名称
投产时间
长度
管径
管材
发球筒类型
运行压力
输气量
管道1
2018年
12.619
Φ168.3×6.3
L245N
发球筒
4.8MPa
32万方/天
管道2
2015年
4.851
Φ219.1
×6.3
L360N
发球筒
1.6MPa
3万方/天
管道3
2017年
7.523
Φ219.1×6.3
L360N
发球筒
1.6Mpa
25万方/天
管道4
2017年
10.117
Φ219.1
×7.1
L245N
发球筒
2.0Mpa
28万方/天
管道5
2017年
9.465
Φ168.3×6.3
L245N
发球阀
4.5 Mpa
10万方/天
管道6
2020年
11.113
Φ219.1
×7.1
L245N
发球阀
2.0Mpa
30万方/天
管道7
2020年
11.195
Φ168.3×6.3
L245N
发球阀
2.0Mpa
管道8
2020年
18.692
Φ323.9×8
L360N
发球筒
1.1Mpa
40万方/天
2.2招标范围
2.2.1主要工作量为:中标方(或合同中的乙方,下同)按照国家、石油行业标准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和和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所管辖的8条集气管道(85.575km)进行管道电磁涡流内检测工作。
2.1.2管道电磁涡流内检测工作实行包干制,中标方负责完成施工方案、管道中心线测绘作业、电磁涡流内检测作业、数据分析、开挖验证作业、管道强度校核、缺陷评价、最终检测数据报告提交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检测作业实施前,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完成管道概况、管道运行工况、清管/检测历史等相关情况及数据信息的现场调查(踏勘)及确认,并编制检测作业施工组织方案,并报甲方审批。
(2)按照检测作业施工组织方案中的工期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设备的调遣、调试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3)进行检测过程中的检测器跟踪。
(4)提供设备调遣、人员、检测和开挖作业、质保期内的技术服务等过程中所需的交通车辆、起重机械、发射接收机及其他配件等。
(5)每次清管和检测完成后,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洗、以及编制单次清管运行报告(清管作业完成后24h内提交)等工作。
(6)招标人负责组织本次检测出的管道缺陷点(或异常特征点)的验证检测工作。中标方负责对本次检测出的管道缺陷结果(或异常特征点)进行复核,主要包括缺陷点的定位、土方开挖、防腐层的剥离和修复、管沟回填等工作。中标方根据检测结果和现场实际情况,向招标人提供现场缺陷验证点选择建议,招标人确定最终的缺陷开挖验证点。每条管道缺陷验证复核点数量不少于5个。检测结果的准确率在80%(准确率=合格点数÷复核点总数×100%,其中主要包括缺陷尺寸量化、定位精度等指标合格)以上为合格,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中标方需无条件重新进行管道清管、检测,直到验证合格为止,但检测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中标方对现场缺陷复核后,报招标人,业主对现场缺陷进行验证检测或组织第三方对缺陷进行验证检测,最终验证测量数据以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测量结果为准。
(7)根据检测评价结果,中标方应出具管道检测报告,并进行验收汇报,最终提交中文版5套检测报告及相关维护维修建议(中文纸质版5套和可编辑版(word及excel)和不可编辑版中文电子版各1份)。
(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的技术售后服务(招标方实施缺陷点修复工作时,中标方应无偿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缺陷点定位指导工作)等管道检测相关的工作。
2.2.3 工作界面:
招标方负责流程切换组织、现场监督及收发球筒(阀)的开关操作;中标方负责除流程切换及收发球筒(阀)的开关外的全部具体操作,包括收发球作业的放球、跟球、取球等。每次清管和检测完成后,由中标方负责清洗设备;由招标方联系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拉运和处理清出物,费用由招标方另行支付。
2.3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评标的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人可在两个标段同时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标段一:承担浙江油田公司所管辖的7条管道(66.883km)电磁涡流内检测评价管道内腐蚀隐患,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03万元(不含税),此控制价包含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人员、工具、材料、车辆、技术服务、差旅、管理费和HSE等间接费及利润等所有费用,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标段二:担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所管辖的1条管道(18.692km)电磁涡流内检测评价管道内腐蚀隐患,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7万元(不含税),此控制价包含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人员、工具、材料、车辆、技术服务、差旅、管理费和HSE等间接费及利润等所有费用,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鉴于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的生产运行业务全权委托给浙江油田公司,故本项目招标事宜由浙江油田公司代为办理,标段一中标人与浙江油田公司签订合同,标段二与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4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下发服务通知之日起1年。
2.5工期要求:本项目现场检测作业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处理分析要求30日完成,开挖验证工作要求60日内完成。
2.6服务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泸州市、云南省昭通市境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3人员要求
3.3.1各标段中标方项目组人员至少包括:
项目经理1名和技术负责人各1名,每人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且通过验收的电磁涡流内检测项目经验。
注: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由于疫情原因可以免缴社保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通知。同时提供以上人员从事电磁涡流内检测项目业绩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并提供以上人员从事电磁涡流内检测项目相应岗位的委派单或任命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
3.3.2投标人人员配置承诺:
(1)投标人承诺现场清管、检测作业时,至少保证有1名检测工程师(负责检测器现场调试、检测技术指导和异常情况处理)和4名操作工(负责清管器收发、跟踪、回收)在现场服务。
(2)投标人承诺安排至少1名数据工程师,协助负责缺陷复核工作,开挖验证作业前24小时内到场。
注:投标人对上述承诺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设备要求
3.4.1投标人应提供Φ168.3、Φ219.1、Φ323.9三种规格管道的电磁涡流内检测器,提供的检测器应满足低压低流量检测工况以及检测管道的发球筒(阀)和收球筒尺寸要求:鉴于招标人招标范围内存在发球装置为发球阀的管线,为保证检测顺利实施,投标人应提供匹配相应发球阀指标要求的电磁涡流内检测器,具体指标要求如下:①Φ168.3发球阀要求电磁涡流检测器长度≤300mm;②Φ219.1发球阀要求电磁涡流检测器长度≤350mm。(提供电磁涡流内检测器图纸(标明检测器长度)、提供检测器实物照片(长度测量照片)、提供检测器技术规格书、提供中标后检测所使用的检测器与图纸和实物照片一致的承诺书)。
3.4.2设备调运承诺:中标方承诺接到甲方现场作业通知之日起 10天内将检测用所有设备(清管器和检测器及其附属设备)调运至招标人的检测施工现场,否则甲方有权取消相应工作量或安排第二中标人实施检测工作或解除合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若合同履行中,发现中标单位与证明不符,招标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违约金。
3.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队长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国内陆上天然气管道电磁涡流内检测服务经历,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作为有效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并且提供结算发票及发票验真查询截图等相关结算资料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3.8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05月18日至2022年05月24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②按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2-228标段* 标书款”;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号:102290026050
银行帐号:1001260529022108485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excel版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shzbzx2021@163.com ,报名及解锁问题请咨询:021-31030321,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7.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2.5万元人民币,标段二:1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2-228标段*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4.3③条款相同。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9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毛颖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佘庆薇、白晓旭
电 话:0571-56318686、19521352503
报名解锁及发票及保证金联系人:刘娜
电话:18916347909
电子邮件:shzbzx2021@163.com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管道内腐蚀隐患排查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Y22-SH10-FW228/ZB-XNCQC-2022-005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检验规范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管道完整性管理相关规定,为全面掌握管道运行情况及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控制管道存在风险,确保管道安全平稳运行。计划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和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所管辖的8条集气管道(共计85.575km)开展电磁涡流内检测评价工作,排查管道内腐蚀隐患,对严重隐患进行整改。管道信息如下表:
管线名称
投产时间
长度
管径
管材
发球筒类型
运行压力
输气量
管道1
2018年
12.619
Φ168.3×6.3
L245N
发球筒
4.8MPa
32万方/天
管道2
2015年
4.851
Φ219.1
×6.3
L360N
发球筒
1.6MPa
3万方/天
管道3
2017年
7.523
Φ219.1×6.3
L360N
发球筒
1.6Mpa
25万方/天
管道4
2017年
10.117
Φ219.1
×7.1
L245N
发球筒
2.0Mpa
28万方/天
管道5
2017年
9.465
Φ168.3×6.3
L245N
发球阀
4.5 Mpa
10万方/天
管道6
2020年
11.113
Φ219.1
×7.1
L245N
发球阀
2.0Mpa
30万方/天
管道7
2020年
11.195
Φ168.3×6.3
L245N
发球阀
2.0Mpa
管道8
2020年
18.692
Φ323.9×8
L360N
发球筒
1.1Mpa
40万方/天
2.2招标范围
2.2.1主要工作量为:中标方(或合同中的乙方,下同)按照国家、石油行业标准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和和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所管辖的8条集气管道(85.575km)进行管道电磁涡流内检测工作。
2.1.2管道电磁涡流内检测工作实行包干制,中标方负责完成施工方案、管道中心线测绘作业、电磁涡流内检测作业、数据分析、开挖验证作业、管道强度校核、缺陷评价、最终检测数据报告提交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检测作业实施前,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完成管道概况、管道运行工况、清管/检测历史等相关情况及数据信息的现场调查(踏勘)及确认,并编制检测作业施工组织方案,并报甲方审批。
(2)按照检测作业施工组织方案中的工期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设备的调遣、调试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3)进行检测过程中的检测器跟踪。
(4)提供设备调遣、人员、检测和开挖作业、质保期内的技术服务等过程中所需的交通车辆、起重机械、发射接收机及其他配件等。
(5)每次清管和检测完成后,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洗、以及编制单次清管运行报告(清管作业完成后24h内提交)等工作。
(6)招标人负责组织本次检测出的管道缺陷点(或异常特征点)的验证检测工作。中标方负责对本次检测出的管道缺陷结果(或异常特征点)进行复核,主要包括缺陷点的定位、土方开挖、防腐层的剥离和修复、管沟回填等工作。中标方根据检测结果和现场实际情况,向招标人提供现场缺陷验证点选择建议,招标人确定最终的缺陷开挖验证点。每条管道缺陷验证复核点数量不少于5个。检测结果的准确率在80%(准确率=合格点数÷复核点总数×100%,其中主要包括缺陷尺寸量化、定位精度等指标合格)以上为合格,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中标方需无条件重新进行管道清管、检测,直到验证合格为止,但检测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中标方对现场缺陷复核后,报招标人,业主对现场缺陷进行验证检测或组织第三方对缺陷进行验证检测,最终验证测量数据以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测量结果为准。
(7)根据检测评价结果,中标方应出具管道检测报告,并进行验收汇报,最终提交中文版5套检测报告及相关维护维修建议(中文纸质版5套和可编辑版(word及excel)和不可编辑版中文电子版各1份)。
(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的技术售后服务(招标方实施缺陷点修复工作时,中标方应无偿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缺陷点定位指导工作)等管道检测相关的工作。
2.2.3 工作界面:
招标方负责流程切换组织、现场监督及收发球筒(阀)的开关操作;中标方负责除流程切换及收发球筒(阀)的开关外的全部具体操作,包括收发球作业的放球、跟球、取球等。每次清管和检测完成后,由中标方负责清洗设备;由招标方联系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拉运和处理清出物,费用由招标方另行支付。
2.3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评标的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人可在两个标段同时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标段一:承担浙江油田公司所管辖的7条管道(66.883km)电磁涡流内检测评价管道内腐蚀隐患,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03万元(不含税),此控制价包含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人员、工具、材料、车辆、技术服务、差旅、管理费和HSE等间接费及利润等所有费用,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标段二:担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所管辖的1条管道(18.692km)电磁涡流内检测评价管道内腐蚀隐患,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7万元(不含税),此控制价包含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人员、工具、材料、车辆、技术服务、差旅、管理费和HSE等间接费及利润等所有费用,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鉴于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的生产运行业务全权委托给浙江油田公司,故本项目招标事宜由浙江油田公司代为办理,标段一中标人与浙江油田公司签订合同,标段二与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4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下发服务通知之日起1年。
2.5工期要求:本项目现场检测作业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处理分析要求30日完成,开挖验证工作要求60日内完成。
2.6服务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泸州市、云南省昭通市境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3人员要求
3.3.1各标段中标方项目组人员至少包括:
项目经理1名和技术负责人各1名,每人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且通过验收的电磁涡流内检测项目经验。
注: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由于疫情原因可以免缴社保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通知。同时提供以上人员从事电磁涡流内检测项目业绩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并提供以上人员从事电磁涡流内检测项目相应岗位的委派单或任命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
3.3.2投标人人员配置承诺:
(1)投标人承诺现场清管、检测作业时,至少保证有1名检测工程师(负责检测器现场调试、检测技术指导和异常情况处理)和4名操作工(负责清管器收发、跟踪、回收)在现场服务。
(2)投标人承诺安排至少1名数据工程师,协助负责缺陷复核工作,开挖验证作业前24小时内到场。
注:投标人对上述承诺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设备要求
3.4.1投标人应提供Φ168.3、Φ219.1、Φ323.9三种规格管道的电磁涡流内检测器,提供的检测器应满足低压低流量检测工况以及检测管道的发球筒(阀)和收球筒尺寸要求:鉴于招标人招标范围内存在发球装置为发球阀的管线,为保证检测顺利实施,投标人应提供匹配相应发球阀指标要求的电磁涡流内检测器,具体指标要求如下:①Φ168.3发球阀要求电磁涡流检测器长度≤300mm;②Φ219.1发球阀要求电磁涡流检测器长度≤350mm。(提供电磁涡流内检测器图纸(标明检测器长度)、提供检测器实物照片(长度测量照片)、提供检测器技术规格书、提供中标后检测所使用的检测器与图纸和实物照片一致的承诺书)。
3.4.2设备调运承诺:中标方承诺接到甲方现场作业通知之日起 10天内将检测用所有设备(清管器和检测器及其附属设备)调运至招标人的检测施工现场,否则甲方有权取消相应工作量或安排第二中标人实施检测工作或解除合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若合同履行中,发现中标单位与证明不符,招标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违约金。
3.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队长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国内陆上天然气管道电磁涡流内检测服务经历,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作为有效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并且提供结算发票及发票验真查询截图等相关结算资料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3.8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05月18日至2022年05月24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②按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2-228标段* 标书款”;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号:102290026050
银行帐号:1001260529022108485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excel版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shzbzx2021@163.com ,报名及解锁问题请咨询:021-31030321,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7.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2.5万元人民币,标段二:1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2-228标段*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4.3③条款相同。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9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毛颖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佘庆薇、白晓旭
电 话:0571-56318686、19521352503
报名解锁及发票及保证金联系人:刘娜
电话:18916347909
电子邮件:shzbzx2021@163.com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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