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FJLQ[GK]2024033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厦门所城墙遗址配合性考古发掘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洛阳鼎原勘探有限公司 | 洛阳市瀍河区新街新房家园3-8楼1-502号 | 530,000.00元 | 95.0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厦门所城墙遗址配合性考古发掘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洛阳鼎原勘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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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厦门所城墙遗址配合性考古发掘服务采购 | 厦门所城墙遗址配合性考古发掘服务采购 | 完全响应所有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交付完成。 | 项 | 完全响应本项目服务标准 | 53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高健斌 |
评审专家: | 沈鹏飞 、 张志武 、 林贤民 、 谢国秋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包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按1.5%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1402?0232?0960?005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厦门所城墙遗址配合性考古发掘服务采购项目:0.79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煜保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4、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投标人应承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为国家文物局认可的考古领队或考古项目负责人且不同时担任其它考古发掘项目的领队。承诺函中应附本项目领队的名单和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若采购人在合同期间发现中标人存在欺瞒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误工损失。(针对本项内容,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的要求提供完整承诺及聘用合同,符合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 其余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服务范围:对厦门所城墙遗址项目用地范围开展配合性考古发掘,发掘面积300平方米。
3、服务要求:投标人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前提下,须服从并配合采购人安排,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考古发掘项目协作服务,确保考古发掘项目协作服务的质量等。
4、服务标准:投标人须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完成考古发掘项目协作服务工作,不得无故延长工作时限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考古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联系方式:0591-87118174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联系方式:0591-63037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朕、王炜林、林瑜
电话:0591-63037665
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