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仓房气密性改造与粮精测温系统改造项目
金额
274.4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平诚榕招字[2024]第006号
预算金额274.44万元
招标公司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仓房气密性改造与粮精测温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仓房气密性改造与粮精测温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 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对 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仓房气密性改造与粮精测温系统改造项目 的下述项目参照国内竞争性磋商方式招募合作对象,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平诚榕招字[2024]第006号
2.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等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
1 | 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仓房气密性改造与粮精测温系统改造项目 | 1项 | 2744474 | 54000 | 详见第三章 |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应符合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C、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证明或银行税收凭据复印件);
D、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
E、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F、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G、信用信息查询:须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H、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I、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J、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K、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资格承诺函”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例: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4.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5.磋商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6月 21日]至[2024年6月2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450号琴亭综合楼B栋3层301 )。
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5.1现场购买资料
(1)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盖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须至我司填写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磋商文件。
5.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纸质版与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套发售。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文件购买人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填写清楚加盖公章盖章后发至我司邮箱((674029419@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6.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 7月3日下午2:00时之前提交到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7.时间、地点
7.1时间: 2024年7月3日下午2:00时;
7.2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中心)。
8.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公告信息在以下媒介发布,请供应商关注。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19层
联系人: 李恺
联系电话:15806036520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450号琴亭综合楼B栋3层301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91-87502071
12.购买磋商文件及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账户一览表
购买磋商文件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第一分公司 |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鼓楼支行 | |
账 号: 161537058 |
服务费缴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第一分公司 |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鼓楼支行 | |
账 号: 161537058 |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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