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平江商贸物流园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塑钢门窗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jgbjf-hnfgs-2023-02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慧峰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平江商贸物流园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塑钢门窗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平江商贸物流园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
塑钢门窗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ZTJGBJF-HNFGS-2023-0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平江商贸物流园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塑钢门窗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需求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平江商贸物流园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中国供销平江物流商贸园项目一期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首家坪路、青龙路与依源路交汇处,总用地面积为45517.88㎡,总建筑面积为33238.95㎡,容积率为1.07,建筑密度为35.15%,停车位为373台。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所含标的的名称、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和附件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包件划分表。 4. 最高投标限价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包件划分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文件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以下简称“中铁鲁班平台”)采用电子发售(售后不退且提供收据),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127日17时00(响应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请于发售时间内完成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工作,包括中铁鲁班平台响应、标书费汇款、投标申请邮件发送、招标文件下载。
5.2 投标人须通过中铁鲁班平台注册认证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中铁鲁班平台响应操作简要说明:经平台注册认证通过并开通服务后登录网站→企业→点击“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最新公告列表里搜索本招标项目→选中需投标包件点击“响应”→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点击“确定”。详细的操作说明可在平台的“鲁班网校”、“供应商园地”中查看,或咨询平台客服电话4006-010100。
5.3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1所示标书费金额,将所需投标包件的标书费足额汇款至下方指定银行账户,且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1)收款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六里桥支行
(3)账号:11001045200056000613
4)用途/备注须填写:中南平江塑钢门窗标书费+包件号。
5.4 标书费汇款成功后,投标人须将①本公告附件“投标申请表”填满盖章扫描件、②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③营业执照扫描件以“标书费:公司全称+招标编号+包件号”为题发送至指定邮箱:ztjghnfgswz@163.com。
5.5 招标人收到标书费邮件信息经核实后开通权限,投标人通过中铁鲁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6 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标书费无法认领、汇款金额错误、未按要求操作或操作失误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逾期缴纳标书费的(以投标人银行汇款凭证中交易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次招标是否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
6.2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款。
6.3 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足额递交至下方指定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此外,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以“投标保证金:公司全称+招标编号+包件号”为题发送至指定邮箱:ztjghnfgswz@163.com。
(1)收款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六里桥支行
(3)账号:11001045200056000613
4)用途/备注须填写:中南平江塑钢门窗保证金+包件号。
6.4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参考“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5条保函格式,且不得对格式中的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内容作出降低担保效力的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纸质保函原件或电子保函打印件依照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规定进行单独的封装和标记。银行保函应能够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官网进行真伪验证,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此外,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以“投标保函:公司全称+招标编号+包件号”为题发送至指定邮箱:ztjghnfgswz@163.com。
6.5 如投标人申请两个及以上包件投标时,须按照包件号分别单独递交投标保证金,并注明投标保证金对应的包件号。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递交后无法认领的,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12日17时00
7.2投标文件的递交包括纸质和电子,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完成线下和线上递交后方为有效投标,递交要求如下:
(1)线下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至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人民东路469号长房东云台写字楼中铁长规大厦6楼,收件人:夏子域,电话:15580884005
(2)线上中铁鲁班平台电子投标文件:①登录平台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后,在投标文件页面将PDF格式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主文件上传;②在投标文件页面将可编辑WORD格式的投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③在报价信息页面对所列标的项填写报价信息(所有标的项报价的合计总金额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总报价金额一致);④点击“提交”按钮,状态显示由“未投标”变为“已投标”即投标完成。
7.3 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现以下情形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逾期递交(无论纸质还是电子);
(2)纸质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3)纸质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电话:朱慧峰 15024530328
电子邮箱:ztjghnfgswz@163.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人民东路469号长房东云台写字楼中铁长规大厦6楼 10. 附件
附件1:包件划分表
附件2:标的一览表
附件3:投标申请表


2023年12月2日

附件1:包件划分表
说明:
1.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包件。投标人按照申请投标包件响应下载对应招标文件。
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包件投标,允许中标1 个包件。

包件号:

SGMC

包件名称:

塑钢门窗

运输地点: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平江商贸物流园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

质保期:

24个月

标书费:

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1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

13% 330万

是否需要样品

需要提供样品,具体情况请联系项目物资部长 朱慧峰15024530328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投标人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登记注册要求: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许可要求:有针对本次招标物资相关法律规定所必须的有效的许可证和/或资质证。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200万元。
(4)质量要求:具有良好的质量保障能力,近一年(含今年)未发生过因投标人所供应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提供对应标的物或其原材料有效期内的质量检测报告至少一份。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含今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无任何不良记录;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6)其他要求:如所投标产品或服务涉及专利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专利证书或专利授权书,并加盖公章。若发生专利纠纷,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近一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2:标的一览表
说明: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可能因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而减少或增加。





包件号:SGMC 包件名称:塑钢门窗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塑钢窗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3068.76

2

塑钢高窗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1021.11

3

塑钢门联窗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3767.24

附件3: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表
提示:本表内容全部必填,若无对应信息,则填“无”。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纳税人类型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投标人联系地址


投标人电话


投标人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被授权代理人姓名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


投标联系人姓名


投标联系人电话


申请投标包件
(按招标公告附件1中的“包件号”和“包件名称”填写)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我方认为符合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且不存在招标公告第3.4款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情形,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加上述申请投标包件的投标,我方有关信息如上。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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