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2025-2027年学校安保服务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8日
序号
服务名称
计量单位
服务内容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人员工资
元/月/人
为学校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等服务。
2,300.00
13人
358,800.00
2
人员社保
1,100.00
171,600.00
3
安保服务责任保险
50.00
7,800.00
4
高温补贴
元/年/人
900.00
11,700.00
300元/月/人,7月-9月
5
员工福利
400.00
5,200.00
6
节假日加班费
200.00
31,200.00
7
食宿补贴
220.00
34,320.00
8
服装费用
300.00
3,900.00
9
装备费用
20.00
3,120.00
10
培训费用
11
管理费用
元/年
6,338.00
1年
12
利润
5,800.00
13
税金
290.00
差额纳税5%
合计
643,188.00
1.1 出入管理
1.1.1 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1.1.2 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1.1.3 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1.1.4 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1.1.5 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1.2 安全巡查
1.2.1 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1.2.2 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1.2.3 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1.2.4 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2.5 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1.3 消防系统
1.3.1 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检查消防系统设施。
1.3.2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
1.3.3督促消防维保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维修消防设施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1.3.4 制定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1.3.5 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1.3.6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进行巡查管控,及时处理与学生有关的突发事件,有效制止校外人员与学生的各种纠纷。
1.4 门前“三包”工作
1.4.1 负责岗亭内及各校门口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1.4.2 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
1.5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场地布置、活动所需物品的运送以及日常搬运工作,服从学校或物业经理日常管理等。
1.6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中标人提供不少于13人保安队伍,为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小学提供校园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等服务。
岗位名称
在岗人数要求
岗位配备总人数
岗位等级
主出入口
白班3人在岗
晚班1人在岗
4人
一类岗
次出入口1
全天2人在岗
2人
三类岗
次出入口2
消防控制室
二类岗
机动巡逻队
白班
2人在岗
晚班
1人在岗
1人
合计总人数
总人数为:13人。
无
4.1 年龄:原则上年龄18—45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4.2 待遇:保安服务公司必须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扣除“五险”和其他费用后所发保安人员应发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2200元,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
4.3 食宿:学校原则上不提供食宿。
4.4 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伙食补贴等一切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
4.5 保安员无条件接受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
4.6 保安人员需通过学校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4.7保安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年(含)以上。
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根据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等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配备情况、服务承诺实现程度、文件资料等进行履约验收。
根据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等对乙方提供的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履约验收。
1、验收: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执行,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根据《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详见《保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3、中标人应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
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中的知识产权用于其他项目或用途,也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
4.乙方保安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关系,乙方保安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包括往返路途)发生的一切损害、事故或疾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4、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
3.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合同服务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至2026年1月10日
4.保密义务
4.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守这些保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4.2 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然有效,直至相关保密信息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3 若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每次付款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经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合法合规等额含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