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配餐间建设(3间)、健康管理室建设、保健室及医务室建设、唱游律动教室建设(2间)、绘画手工室(2间)、家政室1建设、家政室2建设、烹饪室建设、语言类康复教室、水疗馆定制玻璃钢造型柱等工程。
人民币:玖拾柒万零柒佰捌拾贰元柒角壹分 (¥970782.71元)
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长沙市财评出具的评审结果为准。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承包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79547.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 工程峻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26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工程结算评审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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