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数据专网线路租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dn-2023-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谢峰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露151990434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4
公告正文
2023年数据专网线路租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DN-2023-0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数据专网线路租用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18.12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机动车尾气的年审、遥感监测、路检路查等项目提供数据网络支持。具体内容:
(1)10M专线需求量为5条(2)路检路查环保无线专网5条(3)100M专线需求量为1条。(详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数据专网线路租用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数据专网线路租用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
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一年度),包括“四表一注,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
被授权人及项目参与人员的社保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
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
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
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有效的“一证一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当地公证处出具以上相关资质的公证书原件,符合以上四项其中
一项(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
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
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
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
代表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4日10时00分到2023年03月20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上午
10:00-13:00 下午 15:30-19:00(北京时间)线下获取,售价:300元,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城广场 1B39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4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城广场1B39楼
七、其他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原件。
线下获取时携带以上资料及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公章,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绿城广场1B39楼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
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
的、以我公司为招标(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生态环境局乌鲁木齐市机关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726号市环境监察支队
联系人:谢峰
电 话: 13669952823
电子邮件:104881481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东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城广场1B39楼
联系人: 白露
电 话: 15199043431
电子邮件:
xinjiangdongna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乞(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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