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东院(北区)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
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东院(北区)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社会【2024】824号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自筹,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60%+自筹40%,现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所需的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东院(北区)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169号(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东院北区院内)。
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面积26870.21平方米,其中,门诊病房综合楼(不含门诊、急诊)19369.99平方米,病房楼7500.22 平方米。包括将原220间病房改造为232间病房(其中主要将120间四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22间二人间及120间三人间病房,增设8间层流病房,取消18间1人间病房,病房内增设41间独立卫生间);增设2部电梯,更新13部电梯,改造消防疏散楼梯;对病房及配套房间门窗、无障碍及适老化设施、屋面及外墙保温防水进行改造,对门诊病房综合楼(不含门诊、急诊)和病房楼的室内消防、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医疗气体等系统进行改造;对承载力和抗震不满足要求的构件进行加固;对室外配套电力及消防管线、变配电设备、消防泵房及水池等设施进行改造。
2.1.4投资估算:估算总投资约18387万元。
2.1.5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充设计)、投资概算编制、BIM服务、施工区域与运营区域衔接方案、东院北区整体规划方案及相关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人员、技术、资金、业绩等方面的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3.1.2财务要求: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自投标人成立之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财务状况表)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职称(建筑专业)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9日09时29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9 日09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4层,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参加开标会,无须抵达开标现场)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北京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河北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400-707-335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2270”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 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 CA 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 CA 驱动电话:0311-88033772。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王姣、许滔:0311-86095265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孙会平、周梦韩、王波:0311-86063928
或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1-68021609
邮箱:q77665302@126.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健康路12号
联系人:王姣、许滔
电 话:0311-860952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联系人:孙会平、周梦韩、王波
电 话:0311-86063928
招标文件如下: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东院(北区)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