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岗东村2023年度零星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石岗东村2023年度零星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对石岗东村2023年度零星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
一、工程名称:石岗东村2023年度零星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益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三、建设地点:大龙街石岗东村
四、项目概况:
每次零星项目维修维护工作(即:8万以下(含8万)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清理沙井、维修街、道路破损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及相关资料为准。
五、承包内容、项目预算、承包方式、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及保修期:
承包内容: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计招标人的具体要求,承包石岗东村2023年度零星项目等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项目预算:人民币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
注:最终结算价为实际工程量×预算评审清单单价×(1-中标下浮率)
承包方式:按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所发文件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包干。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至2023年12月31日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时终止。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六、资金来源:村自筹资金。
七、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时间和地点:
7.1、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23年5月5日。
7.2、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23年5月11日。
7.3、报名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7.4、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富怡路富怡商业城1号楼4楼A09。
7.5、报名资料组成:
7.5.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5.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5.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5.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5.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股东控股信息查询打印页。
7.6、投标意向人在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需交纳招标文件购买费3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3名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如发现两家报名或两家以上报名单位存在股东互相控股情况的均不接受投标。
7.7、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记起)。
八、招标答疑会:本项目不设置招标答疑会,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后则视为对本工程熟悉了解。
九、递交投标资料及开标时间、地点:
9.1、递交投标资料起始时间:2023年5月12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9.2、递交投标资料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番禺区汉基大道1号大龙街办事处左边一楼)
9.3、开标时间:2023年5月12日15时00分。
9.4、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番禺区汉基大道1号大龙街办事处左边一楼)
十、投标担保: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
十一、定标方式:最低价者中标(即:最高下浮率者中标)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企业资质;
12.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2.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为综合类(C3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2.6、投标人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7、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1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8、已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未在公告第十二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投标人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潜在承包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异议受理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村委
十四、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承包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大龙街石岗东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十五、其他
15.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15.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15.3、如遇政府原因停工以至不能复工或拆除,责任由发包人负责,如果停工达一年的且不能复工的,已建部分结算按工程施工期间的市场价进行结算(不计利息),已购进施工现场材料按施工期间市场价按实结算(不计利息)。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如果停工达一年以至不能复工或拆除的,责任由承包人负全责且赔偿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益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5月4日
招标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对石岗东村2023年度零星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
一、工程名称:石岗东村2023年度零星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益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三、建设地点:大龙街石岗东村
四、项目概况:
每次零星项目维修维护工作(即:8万以下(含8万)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清理沙井、维修街、道路破损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及相关资料为准。
五、承包内容、项目预算、承包方式、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及保修期:
承包内容: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计招标人的具体要求,承包石岗东村2023年度零星项目等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项目预算:人民币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元
注:最终结算价为实际工程量×预算评审清单单价×(1-中标下浮率)
承包方式:按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所发文件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包干。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至2023年12月31日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时终止。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六、资金来源:村自筹资金。
七、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时间和地点:
7.1、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23年5月5日。
7.2、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23年5月11日。
7.3、报名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7.4、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富怡路富怡商业城1号楼4楼A09。
7.5、报名资料组成:
7.5.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5.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5.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5.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5.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股东控股信息查询打印页。
7.6、投标意向人在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需交纳招标文件购买费3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3名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如发现两家报名或两家以上报名单位存在股东互相控股情况的均不接受投标。
7.7、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记起)。
八、招标答疑会:本项目不设置招标答疑会,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后则视为对本工程熟悉了解。
九、递交投标资料及开标时间、地点:
9.1、递交投标资料起始时间:2023年5月12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9.2、递交投标资料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番禺区汉基大道1号大龙街办事处左边一楼)
9.3、开标时间:2023年5月12日15时00分。
9.4、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番禺区汉基大道1号大龙街办事处左边一楼)
十、投标担保: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
十一、定标方式:最低价者中标(即:最高下浮率者中标)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企业资质;
12.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2.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为综合类(C3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2.6、投标人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7、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1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8、已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未在公告第十二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投标人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潜在承包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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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村委
十四、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承包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大龙街石岗东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十五、其他
15.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15.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15.3、如遇政府原因停工以至不能复工或拆除,责任由发包人负责,如果停工达一年的且不能复工的,已建部分结算按工程施工期间的市场价进行结算(不计利息),已购进施工现场材料按施工期间市场价按实结算(不计利息)。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如果停工达一年以至不能复工或拆除的,责任由承包人负全责且赔偿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益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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