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盘锦市分公司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油罐车智能监控系统服务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TC240P5SD)
一、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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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公告内容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中国联通盘锦市分公司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油罐车智能监控系统服务项目(比选编号:SP2810240500027411、采购代理项目编号:TC240P5SD),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第一次比选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4年中国联通盘锦市分公司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油罐车智能监控系统服务项目,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油罐车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平台开发及维护服务等,实现对油罐车装油口、卸油口等处进行视频图像监控,对车辆位置、运行轨迹和状态实时监控等功能。
预算金额:250000.00元(不含税),265000.00元(含税)。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油罐车智能监控系统开发建设工作的期限为60个日历日交付,至服务期届满前应答人负责系统全部维护工作)。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1名中选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224528.30元(不含税),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应答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6.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6.2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2.6.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2.6.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6.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6.6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2.6.7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6.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2.6.9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6.10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6.11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6.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6.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6.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6.15不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2.6.16同一采购包内不同应答人上传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2.6.17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2.6.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应答。
2.6.19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2日17时00分至2024年6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可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供应商各业务流程操作手册”下载操作手册),进入主页左侧导航栏—按项目采购方式点击项目管理—寻找商机,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勾选要参与的采购包,点击保存。然后点击“项目跟进”-“投标应答”中获取比选文件,点击要选择的采购包后,使用沃支付完成比选文件费用的支付,支付成功后下载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联通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软件下载详见“共享文档下载”)。
开通沃支付账户流程如下:
登录网址(https://epay.10010.com/wop/index),可以按企业账户注册或者按个人账户注册。
(1)企业账户,点击”企业服务” —“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批获得沃支付账号。企业沃账户审批时效约2个工作日。企业沃账户与银行侧在每天17时以后进行结算,故应答人要考虑银行侧打款超时,从而影响报名不成功的风险。
(2)个人账户,点击”注册”。按要求填写信息。注册成功即时生效。
注:在支付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或支付失败,请联系沃支付客服人员(400-688-9900转4招投标专席)。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应答人需注意超过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则无法支付比选文件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注:应答人须在比选公告要求的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w.cuecp.cn)完成辽宁联通供应商注册流程(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iPASS)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应答人针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注册、报名、网上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拨打010-67882255转3-8-2或平台在线客服。
4.4应答人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iPASS电子证书,并使用iPASS电子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iPASS电子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首页iPASS自助服务专区。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010-8832-9999。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w.cuecp.cn)上传递交。
5.2.1未按时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应答无效。应答截止时间后,电子应答文件无法上传。
5.2.2因采购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的,或当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应答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应答文件,来检测应答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等操作。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w.cuecp.cn),准时在线参加开启报价,并确认报价。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5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67882255-3-3-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联系方式及异议接收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4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1B室
联系人:孟凡琦、张兵、姜男、尤佳怡、王标、郭立颖
电话:18240379782
电子邮件:mengfanqi@cntcitc.com.cn
异议接收方式:mengfanqi@cntcitc.com.cn(请将异议问题以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异议接收邮箱并电话确认)或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www.cuecp.cn)后,通过“电子招标投标-比选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提疑”模块提出,并电话确认。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8240379782。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4号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427-282305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1B室
联系人:孟凡琦、张兵、姜男、尤佳怡、王标、郭立颖
电话:18240379782
电子邮件:mengfanqi@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