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7457]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
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水利水务堤岸路河湖标牌划界公示牌安全警示牌管理责任牌具备水利功能河湖结构水利附属设施救生设施下河爬梯防洪挡板水利附属系统路灯照明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河湖监测系统河湖清杂清疏堤岸建筑垃圾清理河湖栏杆非临水栏杆临水铁链亲水设施平台廊道栈道台阶构架道路指引牌标示牌制度牌宣传牌布展牌树木标牌花架装饰面栏杆饰面景观配套设施管理房监控室值班室驿站展览馆风雨长廊小苑公共卫生间停车场景观附属设施休闲坐凳垃圾桶雕塑景观小品景观附属系统景观照明系统庭院灯照明系统喷淋喷灌系统复绿种植绿化景观升级改造重要节点绿化景观造型布设绿化喷灌系统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堤岸及附属设施跨涌桥饰面景观碧道园路汀步广场具备景观功能的结构凉亭堤身饰面箱涵饰面排水沟渠盖板河湖绿化补水闸阀泵站进水池清疏翼墙消能设施闸站护栏界桩配电系统泵房水位尺闸站控制系统闸站监测系统闸门周边清疏咨询服务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格评审结果汇总表诚信评价分表效果图任务估算收集归档移交工程结算资料应急维修改造抢修督办整改测评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夜间施工闸门附属设施启闭系统应急发电系统电机输水管道装修住房建筑施工安装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养护设备截水沟山洪沟维修水利设施的维护水利设施年度维修改造水文设施挡土墙防洪挡墙边坡滚水堰避雷装置消防器材值班设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
- 项目编号:JG2022-1745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9日 0时0分~2022年12月12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2年10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7.投标人已按公告附件一规定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签字确认。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提供网页打印页)。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4时30分 - 2022年12月12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1月19日 0时0分 - 2022年12月12日 14时3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 招标代理: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钟工
- 代理联系人:刘工
- 联系方式:020-82287753
- 代理联系方式:13430282848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82378991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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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Ⅲ标-挂网招标公告.pdf施工Ⅲ标-挂网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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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委托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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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人声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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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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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Ⅲ标-挂网招标文件.pdf施工Ⅲ标-挂网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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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Ⅲ标-挂网招标文件.docx施工Ⅲ标-挂网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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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Ⅲ标-挂网招标公告.docx施工Ⅲ标-挂网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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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图纸的说明.pdf关于图纸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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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网-会议纪要(埔水设党支委会纪〔2022〕20号).pdf挂网-会议纪要(埔水设党支委会纪〔2022〕2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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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委托书.pdf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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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202211170007-20221117154143.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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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 | 水利水务 | 施工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 | 项目编号 | JG2022-17457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 项目类别 | 施工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施工-水利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水利水务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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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1-19 0:00:00 | 2022-12-12 14:30:00 | |
投标登记 | 2022-11-19 0:00:00 | 2022-12-12 14:3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11-19 0:00:00 | 2022-12-12 14: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11-19 0:00:00 | 2022-12-12 14:3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11-19 0:00:00 | 2022-11-24 17:00:00 | |
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 | 2022-12-12 14:00:00 | 2022-12-12 14:30:00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2-12-12 14:30:00 | 2022-12-12 16:00:00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12-12 14:30:00 | 2022-12-12 15:0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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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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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
埔水设党支委会纪(2022)20号签发人: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黄埔区水务局水务设施管理所党支部委员会
2022年10月12日,黄埔区水务局水务设施管理所党支
部委员在党员活动室召开委员会会议。本次会议共有两项议
题,分别是:一、传达学习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中共广州
开发区工委关于印发《黄埔区_广州开发区关于认真学习宣
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通知》文件精神;二
研究水利工程维修管理组提请的《关于实施黄埔区2023年
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的请示》。经讨论和研究,
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上传达了《黄埔区_广州开发区关于认真学习宣
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通知》文件精神。会
上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
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重大意义;二要学懂弄通做实,
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践
成效;三要精心组织部署,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
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热潮。积极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黄埔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会上同意实施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
修改造工程,共分4个标段实施(其中施工I标8000万元、
施工Ⅱ标6000万元、施工标4000万元、景观标6000万
元),合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总费用约为24430.72万元(工程费24000万元,监理费
410.72万元,招标代理费20万元),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经费中支出。
出席:
列席:
记录:
印发:
关于招标图纸的说明
由我单位组织实施的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
改造工程维修改造工作由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以任务
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维修单位,故暂无招标图纸提供
特此说明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2022年1月17
招标代理委托书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委托贵公司代
理此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工作,贵公司应依法进行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负责招标代理事宜。
特此委托。
委托人(盖章):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日期:2022年二月16日
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
修改造工程施工Ⅱ标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2年11月日
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黄埔区水
务局水务设施管理所党支部委员会以埔水设党支委会纪﹝2022﹞2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
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2.2项目规模:项目总限额24000万元,共分4个标段。分别为:黄埔区2023
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Ⅰ标,最高投标限价8000万元;
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Ⅱ标,最高投标限价
6000万元;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最
高投标限价4000万元;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景
观标,最高投标限价6000万元。
2.3合同期限:2年。
2.4招标内容:对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Ⅰ标、
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Ⅱ标、黄埔区2023年
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
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景观标进行招标;详见以下第2.5项标段划分。
2.5标段划分:4个标段,分别为:
标段一: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Ⅰ标
(1)工程范围:包括开发大道东部、东北部片区河湖(含东滘涌、东江北干流、
沙涌、沙步涌、南岗河、笔岗涌、四清河、天窿河、宏岗河、细陂河、牛屎圳、
大坑涌、水声涌、沙田涌、龟咀涌、塘尾涌、珠山涌、芳尾河、华埔涌、金坑河、
潭洞河、罗屋河、黄豆坑涌、平岗河、流沙河、凤凰河、黄田河、狮岭涌、塘面
村河、平排二支涌、大沙河、沙形河、白汾水、柯木窿水、黄枝窿水、腰坑水、
水响水、刘家庄河、伯坑涌、横坑涌、佛塱河、南村河、黄田河、凤凰湖、九龙
湖等)堤岸及附属设施,堤防约304公里,山洪沟(截水沟)及附属设施。
(2)工程内容:堤岸路(以防汛功能为主的防汛道路,如防汛路、巡河路、环
湖路等)、河湖标牌(河湖长公示(宣传)牌、划界公示牌、安全警示牌、管理
责任牌等)、具备水利功能河湖结构(如堤身、挡土墙、防洪挡墙、边坡、跨涌
桥、箱涵、滚水堰等)、水利附属设施(如救生设施、下河爬梯、防汛通道止(阻)
车桩、防汛功能为主通道排水沟渠(含清疏)及盖板等、防洪挡板等)、水利附
属系统(路灯照明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河湖
监测系统等)的维修改造;河湖清杂清疏(如河道湖面清杂清疏(淤泥2000m3
以内)、堤身杂草(树)清理、防汛功能为主通道排水渠(沟)清疏、堤岸建筑
垃圾清理等);山洪沟(截水沟)清疏及维修改造等。
标段二: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Ⅱ标
(1)工程范围:包括开发大道西部片区河湖(含鹤子坦涌、墩头涌、深涌、乌
涌、下沙涌、乌涌左右支涌、小乌涌、本田厂排水渠、莲塘排水渠、青年圳、文
涌、文涌支涌、双岗涌、双岗涌支涌、庙头涌、南湾涌、西滘河、米塔涌等)、
长洲岛河涌(含长洲1号涌、2号涌、3号涌、4号涌、5号涌、6号涌、7号涌、
新担涌、深井涌、江沥海)、大吉沙岛、娥眉沙岛、生物岛等堤岸及附属设施,
堤防约380公里,山洪沟(截洪沟)及附属设施。
(2)工程内容:堤岸路(以防汛功能为主的防汛道路,如防汛路、巡河路、环
湖路等)、河湖标牌(河湖长公示(宣传)牌、划界公示牌、安全警示牌、管理
责任牌等)、具备水利功能河湖结构(如堤身、挡土墙、防洪挡墙、边坡、跨涌
桥、箱涵、滚水堰等)、水利附属设施(如救生设施、下河爬梯、防汛通道止(阻)
车桩、防汛功能为主通道排水沟渠(含清疏)及盖板等、防洪挡板等)、水利附
属系统(路灯照明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河湖
监测系统等)的维修改造;河湖清杂清疏(如河道湖面清杂清疏(淤泥2000m3
以内)、堤身杂草(树)清理、防汛功能为主通道排水渠(沟)清疏、堤岸建筑
垃圾清理等);山洪沟(截水沟)清疏及维修改造等。
标段三: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
(1)工程范围:包括全区所有的水闸、泵站、补水闸阀及附属设施。
(2)工程内容:闸室(含闸板等)、翼墙、消能设施、闸站护栏、标示牌、警
示牌、管理责任牌、界桩、闸门及附属设施(包括启闭系统、应急发电系统、配
电系统等)、泵房、水泵及附属设施(包括电机、输水管道、配电系统等)、水
位尺、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包括避雷装置、消防器材、值班设施、配电系统等)、
视频监控系统、闸站控制系统、闸站监测系统、泵站进水池清疏及闸门周边清疏
等。
标段四: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景观标
(1)工程范围:包括河湖、水闸、泵站及补水闸阀。
(2)工程内容:河湖栏杆(如临水栏杆(含跨涌桥)、临水铁链、非临水栏杆
等)、亲水设施(如平台、廊道、栈道、台阶、构架等)、道路(不涉及防汛功
能的道路,如景观碧道、园路、汀步、广场等)、河湖标牌(如指引牌、标示牌、
制度牌、宣传牌(栏)、布展牌、树木标牌等)、河湖结构(具备景观功能的结
构,如凉亭、花架、构架等)、装饰面(如堤身饰面、跨涌桥饰面、箱涵饰面、
栏杆饰面等)、景观配套设施(如管理房、监控室、值班室、驿站、展览馆、风
雨长廊、小苑、公共卫生间、停车场等)、景观附属设施(休闲坐凳、垃圾桶、
雕塑、景观小品、非防汛功能为主通道排水沟渠及盖板等)、景观附属系统(景
观照明系统、庭院灯照明系统、喷淋喷灌系统等)维修改造;河湖绿化(含水生
植物)缺失区域复绿种植、绿化景观升级改造、重要节点绿化景观造型布设、绿
化喷灌系统增设等。
二、投标说明
①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可以只报一套项目
班子),四个标段不可以兼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②评标时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同时进行,但按照第1
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有
效投标单位不少于3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
③若投标人已成为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参加后序标段的任
何评审环节。即第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第2、3、4标段的任何评审
环节;已成为第1标段或第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第3、4标段的任
何评审环节;已成为第1标段或第2标段或第3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
第4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
④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
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
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
⑤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
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2.6承包方式:维修改造工作由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以任务通知书的
形式下发给维修单位,费用按实结算。服务单位在每项维修改造任务验收
合格后编制相应的结算书,报经监理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审核确认后,按季度汇总上报区财政局审核,最终以区财政局审定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施工Ⅲ标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
证。
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
质。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
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
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
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
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
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
止时间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2年10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
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
为准)。
3.7投标人已按公告附件一规定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法定代表人、项
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签字确认。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提供网页打印页)。
4.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从2022年11月日至2022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 |
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由投标人自行 |
下载。 |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 |
4.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媒体 |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 |
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 |
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
分
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0.5小时(注:由招标人自
行选择投标截止后1小时或30分钟),即:
2022年_月日_时__分至2022年月_日__时__分
5.2开标时间:2022年_月__日__时_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
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
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
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
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5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
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
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
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
5.6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万元/标段,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
成缴纳。
7.资格审查方式
7.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8.企业信息登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
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
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
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
9.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得分按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库及诚信评价系统
(http://120.236.111.11:8001/#/website)中的“企业诚信得分>>施工—水利”
的“诚信评价总分”计算;未在“诚信管理系统”录入企业信息的投标人(简称
“未入库企业”),其诚信评价总分取基准分80分。“评价周期”应为招标公告发
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
10.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10.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
关于明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
水建设〔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
站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10.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告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
有疑问或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受理。投诉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
监督机构受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020-8228775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0-866735601343028284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378991
2022年11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参考格式)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通
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
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
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
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
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
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
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或其它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2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
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如有,提供具体名单;如无,则删除。)。
(2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
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
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
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
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
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
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
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
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
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
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
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
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
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
投标活动三个月。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
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月日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黄埔区2023
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I标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
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
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
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委托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日期:2022年八月17日
招标人声明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就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
工I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
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
报。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公章)
2022年11月17
F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I标,最高
投标限价4000万元。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公章)
2022年11月17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盖单位章)
修改造工程施工Ⅱ标
2022年11月
X
日
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否决性条款汇总
第一章招标公告
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黄埔区水务局水
务设施管理所党支部委员会以埔水设党支委会纪﹝202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标人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2.2项目规模:项目总限额24000万元,共分4个标段。分别为:黄埔区2023年至
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Ⅰ标,最高投标限价8000万元;黄埔区2023
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Ⅱ标,最高投标限价6000万元;黄埔
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最高投标限价4000万元;
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景观标,最高投标限价6000万
元。
2.3合同期限:2年。
2.4招标内容:对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Ⅰ标、黄埔
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Ⅱ标、黄埔区2023年至2024
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
造工程景观标进行招标;详见以下第2.5项标段划分。
2.5标段划分:4个标段,分别为:
标段一: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Ⅰ标
(1)工程范围:包括开发大道东部、东北部片区河湖(含东滘涌、东江北干流、沙涌、
沙步涌、南岗河、笔岗涌、四清河、天窿河、宏岗河、细陂河、牛屎圳、大坑涌、水
声涌、沙田涌、龟咀涌、塘尾涌、珠山涌、芳尾河、华埔涌、金坑河、潭洞河、罗屋
河、黄豆坑涌、平岗河、流沙河、凤凰河、黄田河、狮岭涌、塘面村河、平排二支涌、
大沙河、沙形河、白汾水、柯木窿水、黄枝窿水、腰坑水、水响水、刘家庄河、伯坑
涌、横坑涌、佛塱河、南村河、黄田河、凤凰湖、九龙湖等)堤岸及附属设施,堤防
约304公里,山洪沟(截水沟)及附属设施。
(2)工程内容:堤岸路(以防汛功能为主的防汛道路,如防汛路、巡河路、环湖路
等)、河湖标牌(河湖长公示(宣传)牌、划界公示牌、安全警示牌、管理责任牌等)、
具备水利功能河湖结构(如堤身、挡土墙、防洪挡墙、边坡、跨涌桥、箱涵、滚水堰
等)、水利附属设施(如救生设施、下河爬梯、防汛通道止(阻)车桩、防汛功能为
主通道排水沟渠(含清疏)及盖板等、防洪挡板等)、水利附属系统(路灯照明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河湖监测系统等)的维修改造;河
湖清杂清疏(如河道湖面清杂清疏(淤泥2000m3以内)、堤身杂草(树)清理、防汛
功能为主通道排水渠(沟)清疏、堤岸建筑垃圾清理等);山洪沟(截水沟)清疏及
维修改造等。
标段二: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Ⅱ标
(1)工程范围:包括开发大道西部片区河湖(含鹤子坦涌、墩头涌、深涌、乌涌、下
沙涌、乌涌左右支涌、小乌涌、本田厂排水渠、莲塘排水渠、青年圳、文涌、文涌支
涌、双岗涌、双岗涌支涌、庙头涌、南湾涌、西滘河、米塔涌等)、长洲岛河涌(含
长洲1号涌、2号涌、3号涌、4号涌、5号涌、6号涌、7号涌、新担涌、深井涌、江
沥海)、大吉沙岛、娥眉沙岛、生物岛等堤岸及附属设施,堤防约380公里,山洪沟
(截洪沟)及附属设施。
(2)工程内容:堤岸路(以防汛功能为主的防汛道路,如防汛路、巡河路、环湖路等)、
河湖标牌(河湖长公示(宣传)牌、划界公示牌、安全警示牌、管理责任牌等)、具
备水利功能河湖结构(如堤身、挡土墙、防洪挡墙、边坡、跨涌桥、箱涵、滚水堰等)、
水利附属设施(如救生设施、下河爬梯、防汛通道止(阻)车桩、防汛功能为主通道
排水沟渠(含清疏)及盖板等、防洪挡板等)、水利附属系统(路灯照明系统、视频
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河湖监测系统等)的维修改造;河湖清
杂清疏(如河道湖面清杂清疏(淤泥2000m3以内)、堤身杂草(树)清理、防汛功能
为主通道排水渠(沟)清疏、堤岸建筑垃圾清理等);山洪沟(截水沟)清疏及维修
改造等。
标段三: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
(1)工程范围:包括全区所有的水闸、泵站、补水闸阀及附属设施。
(2)工程内容:闸室(含闸板等)、翼墙、消能设施、闸站护栏、标示牌、警示牌、
管理责任牌、界桩、闸门及附属设施(包括启闭系统、应急发电系统、配电系统等)、
泵房、水泵及附属设施(包括电机、输水管道、配电系统等)、水位尺、管理用房及
配套设施(包括避雷装置、消防器材、值班设施、配电系统等)、视频监控系统、闸
站控制系统、闸站监测系统、泵站进水池清疏及闸门周边清疏等。
标段四: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景观标
(1)工程范围:包括河湖、水闸、泵站及补水闸阀。
(2)工程内容:河湖栏杆(如临水栏杆(含跨涌桥)、临水铁链、非临水栏杆等)、
亲水设施(如平台、廊道、栈道、台阶、构架等)、道路(不涉及防汛功能的道路,
如景观碧道、园路、汀步、广场等)、河湖标牌(如指引牌、标示牌、制度牌、宣传
牌(栏)、布展牌、树木标牌等)、河湖结构(具备景观功能的结构,如凉亭、花架、
构架等)、装饰面(如堤身饰面、跨涌桥饰面、箱涵饰面、栏杆饰面等)、景观配套
设施(如管理房、监控室、值班室、驿站、展览馆、风雨长廊、小苑、公共卫生间、
停车场等)、景观附属设施(休闲坐凳、垃圾桶、雕塑、景观小品、非防汛功能为主
通道排水沟渠及盖板等)、景观附属系统(景观照明系统、庭院灯照明系统、喷淋喷
灌系统等)维修改造;河湖绿化(含水生植物)缺失区域复绿种植、绿化景观升级改
造、重要节点绿化景观造型布设、绿化喷灌系统增设等。
二、投标说明
①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可以只报一套项目班子),
四个标段不可以兼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②评标时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同时进行,但按照第1标段、
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
不少于3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
③若投标人已成为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参加后序标段的任何评审
环节。即第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第2、3、4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已成
为第1标段或第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第3、4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已
成为第1标段或第2标段或第3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第4标段的任何评审
环节。
④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
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
⑤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
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2.6承包方式:维修改造工作由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以任务通知书的形式
下发给维修单位,费用按实结算。服务单位在每项维修改造任务验收合格后编
制相应的结算书,报经监理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审核确认后,
按季度汇总上报区财政局审核,最终以区财政局审定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施工Ⅲ标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
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
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
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
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
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
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2年10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
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7投标人已按公告附件一规定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法定代表人、项目负
责人、技术负责人需签字确认。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
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提供网页打印页)。
4.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从2022年11月日至2022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 |
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 |
4.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媒体 |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 |
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
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0.5小时(注:由招标人自行选
择投标截止后1小时或30分钟),即:
2022年_月日_时__分至2022年月_日__时__分
5.2开标时间:2022年_月__日__时_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
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5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
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
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
5.6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万元/标段,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成缴
纳。
7.资格审查方式
7.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
时间不得少于3日。
8.企业信息登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企业
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
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
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
9.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得分按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库及诚信评价系统
(http://120.236.111.11:8001/#/website)中的“企业诚信得分>>施工—水利”的
“诚信评价总分”计算;未在“诚信管理系统”录入企业信息的投标人(简称“未入
库企业”),其诚信评价总分取基准分80分。“评价周期”应为招标公告发布第1
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
10.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10.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明
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设〔2017〕
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或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10.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告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疑问
或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受理。投诉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受
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020-8228775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0-866735601343028284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378991
2022年11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参考格式)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通过本
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
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
件商务部分(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
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
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工程获奖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等级 | 发证日期 | 发证单位 |
注:1.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图片、获奖公示网页打印页及网址,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
的的发证时间为准。
2.获奖工程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其他工程不得分。省部级工程奖项指鲁班奖、中国水
利工程优质(大禹)奖、优质工程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奖项指
市级(含副省级)优质工程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工程类奖项不含安全文明类、QC类、工
法、技术应用、科技类或技术类等非项目整体工程类奖项。发证单位非政府部门的须同时提
供该发证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
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
3.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企业荣誉
序号 | 发证日期 | 证书名称 | 证书等级 | 发证单位 |
注:1.奖项颁发机构必须是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与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组织 |
方联合颁发的为准(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组织方须提供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
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
不得分)。
2.需提供荣誉证书扫描件(荣誉证书须提供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时间以获奖
证书载明日期为准。
3.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管理体系
序号 | 证书名称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时间 |
注:1.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中全国认证认可
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结果(含
网址的网页截图),不齐全的不得分;
2.上述资料扫描件及网页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第三方评价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等级 | 发证日期 | 发证单位 |
注:1.须提供相关证书(或奖牌或牌匾)扫描件(须同时提供在发证机构官网的查询
结果网页截图),发证单位非政府部门的须同时提供该发证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
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
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
2.获奖时间以证书(或奖牌或牌匾)中载明的的发证时间为准(若证书未能体现发证
时间,以发证机构官网查询结果中的批准日期为准)。
3.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财务指标
投标人自拟,格式不限。
附件一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注:参与编制投标文件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编制各种
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
员名单。
附件二
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本公司授权(身份证号:)负责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内容进行解释、说
明,并承诺以下事项:
1.被授权人清楚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情况,包括技术方案文件、工程量清
单、以及投标文件的加密打包的理解;
2.在本项目开标至评标结束前,努力确保被授权人在项目评标所在地附近;
3.从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起二小时内,被授权人应如实地书面澄清。
如由于未遵守上述承诺内容之一导致无法进行澄清的,我公司认可和接受
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论。
附件:《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1.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情况
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自有□外包□其他□
电脑类型
电脑所属单位
电脑所在地址(如××市××区(县)××街(路)××号××大厦××房)
附件四
如投标报价低于警示价的,提供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的证明材料
第七章否决性条款汇总
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
为准。
(一)拒绝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
1.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数字交易
平台;
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逾期解密的;
4.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的;
(二)作无效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
应性评审标准的要求。
2.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的电子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码一致
的;
(三)作不合格标处理的情形
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四)其他否定投标文件效力情形
1.……
2.……
第一章招标公告22022年11月日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盖单位章)招标文件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
第七章否决性条款汇总11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1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7第四章合同条款7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黄埔区水务局水务设施管理所党支部委员会以埔水设党支委会纪﹝202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条件招标公告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第一章招标公告
标段一: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Ⅰ标标段划分:4个标段,分别为:招标内容:对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Ⅰ标、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Ⅱ标、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景观标进行招标;详见以下第2.5项标段划分。合同期限:2年。项目规模:项目总限额24000万元,共分4个标段。分别为: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Ⅰ标,最高投标限价8000万元;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Ⅱ标,最高投标限价6000万元;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最高投标限价4000万元;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景观标,最高投标限价6000万元。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标段三: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2)工程内容:堤岸路(以防汛功能为主的防汛道路,如防汛路、巡河路、环湖路等)、河湖标牌(河湖长公示(宣传)牌、划界公示牌、安全警示牌、管理责任牌等)、具备水利功能河湖结构(如堤身、挡土墙、防洪挡墙、边坡、跨涌桥、箱涵、滚水堰等)、水利附属设施(如救生设施、下河爬梯、防汛通道止(阻)车桩、防汛功能为主通道排水沟渠(含清疏)及盖板等、防洪挡板等)、水利附属系统(路灯照明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河湖监测系统等)的维修改造;河湖清杂清疏(如河道湖面清杂清疏(淤泥2000m3以内)、堤身杂草(树)清理、防汛功能为主通道排水渠(沟)清疏、堤岸建筑垃圾清理等);山洪沟(截水沟)清疏及维修改造等。(1)工程范围:包括开发大道西部片区河湖(含鹤子坦涌、墩头涌、深涌、乌涌、下沙涌、乌涌左右支涌、小乌涌、本田厂排水渠、莲塘排水渠、青年圳、文涌、文涌支涌、双岗涌、双岗涌支涌、庙头涌、南湾涌、西滘河、米塔涌等)、长洲岛河涌(含长洲1号涌、2号涌、3号涌、4号涌、5号涌、6号涌、7号涌、新担涌、深井涌、江沥海)、大吉沙岛、娥眉沙岛、生物岛等堤岸及附属设施,堤防约380公里,山洪沟(截洪沟)及附属设施。标段二: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Ⅱ标(2)工程内容:堤岸路(以防汛功能为主的防汛道路,如防汛路、巡河路、环湖路等)、河湖标牌(河湖长公示(宣传)牌、划界公示牌、安全警示牌、管理责任牌等)、具备水利功能河湖结构(如堤身、挡土墙、防洪挡墙、边坡、跨涌桥、箱涵、滚水堰等)、水利附属设施(如救生设施、下河爬梯、防汛通道止(阻)车桩、防汛功能为主通道排水沟渠(含清疏)及盖板等、防洪挡板等)、水利附属系统(路灯照明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河湖监测系统等)的维修改造;河湖清杂清疏(如河道湖面清杂清疏(淤泥2000m3以内)、堤身杂草(树)清理、防汛功能为主通道排水渠(沟)清疏、堤岸建筑垃圾清理等);山洪沟(截水沟)清疏及维修改造等。(1)工程范围:包括开发大道东部、东北部片区河湖(含东滘涌、东江北干流、沙涌、沙步涌、南岗河、笔岗涌、四清河、天窿河、宏岗河、细陂河、牛屎圳、大坑涌、水声涌、沙田涌、龟咀涌、塘尾涌、珠山涌、芳尾河、华埔涌、金坑河、潭洞河、罗屋河、黄豆坑涌、平岗河、流沙河、凤凰河、黄田河、狮岭涌、塘面村河、平排二支涌、大沙河、沙形河、白汾水、柯木窿水、黄枝窿水、腰坑水、水响水、刘家庄河、伯坑涌、横坑涌、佛塱河、南村河、黄田河、凤凰湖、九龙湖等)堤岸及附属设施,堤防约304公里,山洪沟(截水沟)及附属设施。
二、投标说明(2)工程内容:河湖栏杆(如临水栏杆(含跨涌桥)、临水铁链、非临水栏杆等)、亲水设施(如平台、廊道、栈道、台阶、构架等)、道路(不涉及防汛功能的道路,如景观碧道、园路、汀步、广场等)、河湖标牌(如指引牌、标示牌、制度牌、宣传牌(栏)、布展牌、树木标牌等)、河湖结构(具备景观功能的结构,如凉亭、花架、构架等)、装饰面(如堤身饰面、跨涌桥饰面、箱涵饰面、栏杆饰面等)、景观配套设施(如管理房、监控室、值班室、驿站、展览馆、风雨长廊、小苑、公共卫生间、停车场等)、景观附属设施(休闲坐凳、垃圾桶、雕塑、景观小品、非防汛功能为主通道排水沟渠及盖板等)、景观附属系统(景观照明系统、庭院灯照明系统、喷淋喷灌系统等)维修改造;河湖绿化(含水生植物)缺失区域复绿种植、绿化景观升级改造、重要节点绿化景观造型布设、绿化喷灌系统增设等。(1)工程范围:包括河湖、水闸、泵站及补水闸阀。标段四: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景观标(2)工程内容:闸室(含闸板等)、翼墙、消能设施、闸站护栏、标示牌、警示牌、管理责任牌、界桩、闸门及附属设施(包括启闭系统、应急发电系统、配电系统等)、泵房、水泵及附属设施(包括电机、输水管道、配电系统等)、水位尺、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包括避雷装置、消防器材、值班设施、配电系统等)、视频监控系统、闸站控制系统、闸站监测系统、泵站进水池清疏及闸门周边清疏等。(1)工程范围:包括全区所有的水闸、泵站、补水闸阀及附属设施。
承包方式:维修改造工作由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以任务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维修单位,费用按实结算。服务单位在每项维修改造任务验收合格后编制相应的结算书,报经监理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审核确认后,按季度汇总上报区财政局审核,最终以区财政局审定价为准。⑤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④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③若投标人已成为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参加后序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即第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第2、3、4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已成为第1标段或第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第3、4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已成为第1标段或第2标段或第3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第4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②评标时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同时进行,但按照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3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①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可以只报一套项目班子),四个标段不可以兼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施工Ⅲ标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注:①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获取3.9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提供网页打印页)。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投标人已按公告附件一规定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签字确认。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2年10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3.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媒体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从2022年11月日至2022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_月__日__时_分2022年_月日_时__分至2022年月_日__时__分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0.5小时(注:由招标人自行选择投标截止后1小时或30分钟),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投标保证金10万元/标段,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成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诚信得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企业信息登记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联系方式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告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疑问或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受理。投诉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受理。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设〔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疑问、异议、投诉处理投标人诚信评价得分按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库及诚信评价系统(http://120.236.111.11:8001/#/website)中的“企业诚信得分>>施工—水利”的“诚信评价总分”计算;未在“诚信管理系统”录入企业信息的投标人(简称“未入库企业”),其诚信评价总分取基准分80分。“评价周期”应为招标公告发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
2022年11月日监督电话:020-82378991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0-8667356013430282848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020-82287753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参考格式)投标人声明附件一: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2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如有,提供具体名单;如无,则删除。)。(19)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或其它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年月日(企业公章)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声明企业:
9.2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的日期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发票,并在取得发票后及时告知招标代理。(该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0.9‰,具体收费标准投标人可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如有变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现文:9.1中标后,中标人须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三副。条款号:9.1、9.2修改类型:增加本投标须知使用SWZB2019-02试行版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范本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水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gzwater.gov.cn)下载查阅。投标须知修改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原文:2.1.1本招标文件包括:条款号:2.1.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条款号:修改类型:删除
(8)投标文件格式;(7)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及勘察资料;(5)工程量清单;(4)合同条款;(3)评标办法;
(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现文: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0)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9)否决性条款汇总;
原文:2.2.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问一律不得署名。条款号:2.2.1、2.2.2、2.2.3修改类型:修改(7)否决性条款汇总;(6)投标文件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4)合同条款;
2.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3.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网上答疑操作指南: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提问一律不得署名。现文: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本章第4.3.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投标人网上答疑操作指南”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提出澄清时一律不得署名。2.2.3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2.2.2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3)联合体协议书(注: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交);(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原文:3.1投标文件的组成条款号:3.1修改类型:修改
(9)投标人声明(8)资格审查资料;(7)项目管理机构;(6)施工组织设计(不要求技术标的可不编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要点);(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投标保证金;
(3)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现文:3.1投标文件的组成(10)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原文:3.2投标报价条款号:3.2修改类型:修改(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资格审查资料;(5)项目管理机构;(4)投标保证金;
现文:3.2投标报价3.2.4警示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低于该警示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并根据评标办法列明的方法重新计算投标单价下浮率。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三)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二、经评审最低价法)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注:此条不适用于综合评估法三)。
条款号:3.3.1修改类型:修改3.2.5警示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警示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并根据评标办法列明的方法重新计算投标单价下浮率。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三)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相应投标报价下浮率,投标报价总额为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二、经评审最低价法)3.2.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为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维修改造工作由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以任务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维修单位,费用按实结算。服务单位在每项维修改造任务验收合格后编制相应的结算书,报经监理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审核确认后,按季度汇总上报区财政局审核,最终以区财政局审定价为准。维修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5.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3.5.1投标人声明;原文:3.5资格审查资料条款号:3.5修改类型:修改现文: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外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原文: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外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3.5.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按照投标前附表的要求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纸质原件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3.5.4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3.5.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5.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3.5.4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3.5.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3.5.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3.5.1投标人声明;现文:3.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无正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3.5.7资审要求的其他材料。3.5.6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定义 |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 | |
1.1.3 | 项目名称 | 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 |
1.1.4 | 建设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区财政资金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3.2 | 合同期限 | 2年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优良 |
1.3.4 | 承包方式 | □固定总价□综合单价其他:按《黄埔区水利设施维修改造管理办法(最新)》执行。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_________________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1.9.1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时间:自2022年11月___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
1.11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______________ |
2.2.1 | 招标答疑 | 疑问提交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 日;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2.3 | 招标文件修改 | 招标文件的修改期限: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组成。采用综合评估法二(需提交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组成。采用综合评估法三(不需要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组成。采用最低投标报价法: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组成。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最高投标限价4000万元 |
3.2.4 | 警示价 | 警示价分别为: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3600万元;(招标控制价的 90 %设置为警示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警示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按以下方式递交: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收2.提供银行投标保函3.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人民币/标段;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方法可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如有变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不要求 |
3.6.4 | 签字和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需个人签字的,应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公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公章(公章与电子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
4.3.1 | 投标截止时间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截止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
4.6.1 | 投标文件解密 |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0.5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__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2、地点:____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6.3 | 开标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二)□综合评估法(三)□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保函,为中标价款的10%。 |
7.1.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 |
7.2.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分包金额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1中标后,中标人须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三副。9.2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的日期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发票,并在取得发票后及时告知招标代理。(该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0.9‰,具体收费标准投标人可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如有变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 |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总则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项目概况(6)“书面形式”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被责令停业的;(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费用承担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了解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4)合同条款;(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2.1.1本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组成
2.1.4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2.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否决性条款汇总;(6)投标文件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
2.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3.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网上答疑操作指南: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本章第4.3.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投标人网上答疑操作指南”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提出澄清时一律不得署名。招标答疑2.1.5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编制的格式要求。
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2.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4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3)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
3.2.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为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维修改造工作由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以任务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维修单位,费用按实结算。服务单位在每项维修改造任务验收合格后编制相应的结算书,报经监理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审核确认后,按季度汇总上报区财政局审核,最终以区财政局审定价为准。维修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投标报价(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资格审查资料;(5)项目管理机构;(4)投标保证金;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外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有效期3.2.5警示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警示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并根据评标办法列明的方法重新计算投标单价下浮率。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三)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相应投标报价下浮率,投标报价总额为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二、经评审最低价法)
3.4.2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或银行规定的格式)提供投标保函,提交投标保函的彩色复印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注: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函的形式)3.4.2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注:适用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6.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5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3.4.4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3.4.3开标时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2投标人应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的彩色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用网上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其网上银行系统提供的汇款或转账凭证必须经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加盖确认章后方为有效。(注:适用于招标人自行收取的形式)
3.5.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3.5.1投标人声明;资格审查资料3.4.6.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3.4.6.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4.6.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制3.5.7资审要求的其他材料。3.5.6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3.5.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3.5.4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3.5.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投标3.6.5投标文件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6.4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纸质原件的复印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3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申请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共同盖章签字,其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由联合体主办方法人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牵头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6.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3.1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6.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要求、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2.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4.1.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1.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投标文件的加密
4.3.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4.3.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4.3.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述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4.2.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4.2.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5.4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行政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4.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4.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本须知前附表第4.3.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迟交的投标文件
5.1.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不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则视其为放弃参与开标的权利,认可开标结果。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4.6.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4.6.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
5.2.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5.2.2宣布开标纪律;5.2.1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程序5.1.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解密、公布。
5.3.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异议5.2.7开标结束。5.2.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5.2.5公开摇取评标基准价下浮率。下浮率从2%、2.5%、3%、3.5%、4%、4.5%、5%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适用于采用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二)5.2.4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1)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5.4.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参与评标:开标时重新招标情形5.3.3招标人应当按照同一异议提起人一份记录的方式,对异议事项的处理应逐条进行书面记录,其中异议事项由异议提起人签名确认,作出的答复由招标人签名确认。书面记录含义应清晰而明确,包括但不限于纠正的措施、解释说明的内容、相关依据等。5.3.2对开标的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予以书面记录,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5.4.2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7)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企业名称、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与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的。(6)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为同一人的;(5)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码一致的;(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评标
评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评标原则(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中标候选人公示合同授予6.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4.1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2.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方式7.1.2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7.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七日内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7.2.4重新评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纪律和监督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签订合同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8.5.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8.5.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处理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评标基准价下浮率: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附件1: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投标人 | 解密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天) | 项目负责人投报登记时 | 项目负责人投标时 | 专职安全员投报登记时 | 专职安全员投标时 | 备注 |
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开标地点:项目名称:抽取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记录表附件2:抽取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记录表年月日
球号 | 代表下浮率(%) | 摇出球号 | 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 |
2 | |||
2.5 | |||
3 | |||
3.5 | |||
4 | |||
4.5 | |||
5 |
见证人员:招标代理唱标人:招标代理记录人:监督人:2、球号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号球填写,如提供的球为1、2、3、4、5、6、7,则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对应填写1、2、3、4、5、6、7;如提供的球号2、2.5、3、3.5、4、4.5、5,则对应填写2、2.5、3、3.5、4、4.5、5。注:1、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从2%、2.5%、3%、3.5%、4%、4.5%、5%中随机抽取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投标人名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澄清通知附件3:问题澄清通知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盖章)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2.1.
条款号:2.2.3修改类型:删除声明:本评标办法使用SWZB2019-02招标文件范本的评标办法条款,与该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范本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水务局网站下载http://www.gzwater.gov.cn)下载查阅。评标办法修改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注:中标通知书采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附件4:中标通知书
条款号:2.2.2修改类型:修改在首次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未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情形的,无论是否重评,经确定的评标基准价不变。c、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大于10个时,随机抽取10个有效投标报价并从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最小值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b、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6至10个时,从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最小值,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a、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个时,取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原文:可选方式一:以全部或随机抽取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条款号:3.1.4修改类型:修改通过初步评审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警示价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项。对低于该警示价的投标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现文:2.2.2有效投标报价警示价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项。对低于该警示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通过初步评审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非竞争性费用需与招标人发布的金额一致,不一致的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原文:2.2.2有效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与投标报价下浮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1-投标报价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结果为准修正总价,但投标报价下浮率单位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现文: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原文: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原文:3.5.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投标人综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条款号:3.5.1修改类型:修改现文:3.2.3投标人的得分=(技术部分得分(A)×得分权重(2%)+商务部分得分(B)×得分权重(18%)+投标报价得分(C)×得分权重(80%))×得分权重(95%)+诚信评价分(D)×得分权重(5%)。(注:由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自行设置计分权重)。原文:3.2.3投标人的得分=A*+B*。(注:由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自行设置计分权重)。条款号:3.2.3修改类型:修改(3)在《投标函附录》中,投标报价下浮率公式的计算结果与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与不一致的,以该公式的计算结果进行修正。
⑤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④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③若投标人已成为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参加后序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即第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第2、3、4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已成为第1标段或第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第3、4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已成为第1标段或第2标段或第3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第4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②评标时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同时进行,但按照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3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注:①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可以只报一套项目班子),四个标段不可以兼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现文:3.5.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投标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出现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评标办法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可选方法一: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分值由技术、商务、投标报价和诚信分数组成)(以下无正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初步评审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声明签字盖章 |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签字和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4条)。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具备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社保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提供网页打印页)。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廉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签字和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4条)。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2.2.2的投标报价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综合评估得分构成(总分100分) | 1.技术评审权重:2%2.商务评审权重:18%3.投标报价权重:80%上述三项评审得分总和占综合评估得分权重 95% ;(注:投标报价权重不少于商务、技术、投标报价三者之和的60%或80%,特殊性工程不少于60%,一般性工程不少于80%。)4.诚信得分占综合评估得分权重:5%。(注:诚信得分应根据省市相关规定设置分值权重) | |||
2.2.3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位于[警示价~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 | |||
2.2.4 | 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计分方法 | ||
2.2.5(1) | 技术评审(100*权重2%) | 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100分 | 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先进,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准确,技术措施可以充分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得95-100分。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较好,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较好,技术措施能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得90-95分。施工组织方案或施工方法一般,或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基本可行,或技术措施能基本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得85-90分。备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 去掉一个最高分值,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后得到技术部分评审得分 | |
2.2.5(2) | 商务评审(100*权重18%) | 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15分) | 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的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机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市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工程(或安全管理)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各1名,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与技术员2名(具有省级或以上水利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地址)。满足上述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得15分,每缺少一名减3分,扣完为止。 备注:1.每人只能担任一个职务,不可重复计分;2.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职称证书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或岗位证或注册证(或执业证)扫描件和近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3.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根据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文,应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类别为其他安全(水利)或其他安全(不含消防安全)或其他安全,并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截图。4.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
商务评审(100*权重18%) | 企业业绩(5分) | 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一项公开招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1.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得5分;2.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1500万元(含本数)的,得3分;3.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含本数),得1分;4.1000万元以下的公开招标项目,得0.5分。本项最多计算一项业绩,选取最高合同额项计分,最多得5分。备注: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等材料、交易中心发布的中标信息的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2.业绩招标公告明确该业绩为独立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招标(若为水利水电EPC项目,投标人须作为项目牵头人,合同额以承担的施工合同额作为评审依据)。提供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查询网址必须来自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3.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业绩的项目名称、中标价等。时间及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中标证明未能反映的,时间及造价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4.EPC项目须提供分工情况和承担金额(比例)的证明文件;5.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的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机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市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工程(或安全管理)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各1名,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与技术员2名(具有省级或以上水利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地址)。满足上述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得15分,每缺少一名减3分,扣完为止。 备注:1.每人只能担任一个职务,不可重复计分;2.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职称证书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或岗位证或注册证(或执业证)扫描件和近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3.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根据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文,应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类别为其他安全(水利)或其他安全(不含消防安全)或其他安全,并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截图。4.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
商务评审(100*权重18%) | 工程获奖情况(20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或参与承建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1.获得过省部级(含省级)或以上工程奖,得20分;2.获得过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奖,每个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备注:1.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图片、获奖公示网页打印页及网址,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的发证时间为准。2.获奖工程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其他工程不得分。省部级工程奖项指鲁班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优质工程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奖项指市级(含副省级)优质工程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工程类奖项不含安全文明类、QC类、工法、技术应用、科技类或技术类等非项目整体工程类奖项。发证单位非政府部门的须同时提供该发证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3.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一项公开招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1.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得5分;2.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1500万元(含本数)的,得3分;3.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含本数),得1分;4.1000万元以下的公开招标项目,得0.5分。本项最多计算一项业绩,选取最高合同额项计分,最多得5分。备注: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等材料、交易中心发布的中标信息的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2.业绩招标公告明确该业绩为独立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招标(若为水利水电EPC项目,投标人须作为项目牵头人,合同额以承担的施工合同额作为评审依据)。提供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查询网址必须来自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3.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业绩的项目名称、中标价等。时间及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中标证明未能反映的,时间及造价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4.EPC项目须提供分工情况和承担金额(比例)的证明文件;5.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
商务评审(100*权重18%) | 企业荣誉(20分) | 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企业荣誉类证书:1.连续3年(含3年)或以上获得国家级(含部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类证书得20分;连续2年获得国家级(含部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类证书得15分;获得国家级(含部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类证书得10分;2.连续3年(含3年)或以上获得省级(含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类证书得9分;连续2年获得省级(含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类证书得7分;获得省级(含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类证书得5分;3.连续3年(含3年)或以上获得市级(含市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类证书得4分;连续2年获得市级(含市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类证书得2分;获得市级(含市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类证书得1分;其他不得分。备注:1.此项最高得分20分,以获得最高荣誉类证书计分。2.奖项颁发机构必须是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与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组织方联合颁发的为准(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组织方须提供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3.需提供荣誉证书扫描件(荣誉证书须提供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时间以获奖证书载明日期为准。4.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或参与承建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1.获得过省部级(含省级)或以上工程奖,得20分;2.获得过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奖,每个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备注:1.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图片、获奖公示网页打印页及网址,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的发证时间为准。2.获奖工程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其他工程不得分。省部级工程奖项指鲁班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优质工程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奖项指市级(含副省级)优质工程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工程类奖项不含安全文明类、QC类、工法、技术应用、科技类或技术类等非项目整体工程类奖项。发证单位非政府部门的须同时提供该发证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3.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
商务评审(100*权重18%) | 管理体系(13分) | 投标人获得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体系、工程类绿色施工认证证书(资质范围许可包含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全部满足得13分;满足其中5项的得6分;满足其中4项的得3分;满足其中3项及以下的得1分。备注:1.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中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结果(含网址的网页截图),不齐全的不得分;2.上述资料扫描件及网页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3.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企业荣誉类证书:1.连续3年(含3年)或以上获得国家级(含部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类证书得20分;连续2年获得国家级(含部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类证书得15分;获得国家级(含部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类证书得10分;2.连续3年(含3年)或以上获得省级(含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类证书得9分;连续2年获得省级(含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类证书得7分;获得省级(含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类证书得5分;3.连续3年(含3年)或以上获得市级(含市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类证书得4分;连续2年获得市级(含市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类证书得2分;获得市级(含市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类证书得1分;其他不得分。备注:1.此项最高得分20分,以获得最高荣誉类证书计分。2.奖项颁发机构必须是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与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组织方联合颁发的为准(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组织方须提供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3.需提供荣誉证书扫描件(荣誉证书须提供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时间以获奖证书载明日期为准。4.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
商务评审(100*权重18%) | 第三方评价(12分) | 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1.获得过国家级(含部级)相关机构颁发的“质量、服务、信誉AAA企业”、“诚信企业”、“科技创新示范单位”等企业类称号,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得12分;2.获得过省级相关机构颁发的“质量、服务、信誉AAA企业”、“诚信企业”、“科技创新示范单位”等企业类称号,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得6分;3.获得过市级相关机构颁发的“质量、服务、信誉AAA企业”、“诚信企业”、“科技创新示范单位”等企业类称号,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得3分;其他不得分。备注:1.须提供相关证书(或奖牌或牌匾)扫描件(须同时提供在发证机构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发证单位非政府部门的须同时提供该发证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2.获奖时间以证书(或奖牌或牌匾)中载明的的发证时间为准(若证书未能体现发证时间,以发证机构官网查询结果中的批准日期为准)。3.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
财务指标(15分) | 根据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打分:1.连续三年盈利且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在0~30%(不含30%)的,得15分;2.连续三年盈利且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在30%(含30%)~40%(不含40%)的,得7分;3.连续三年盈利且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在40%(含40%)~50%(不含50%)的,得3分;4.连续三年盈利且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在50%(含50%)~60%(不含60%)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附注可不提供)。如年度审计报告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或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得分;2.此项得分最高为15分。 | ||||
2.2.5(3) | 投标报价评审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扣0.2分;每低1%扣0.1分,扣至0分为止。 | |||
2.2.5(4) | 诚信得分评审 | 投标人诚信评价得分按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库及诚信评价系统(http://120.236.111.11:8001/#/website)中的“企业诚信得分>>施工—水利”的“诚信评价总分”计算;未在“诚信管理系统”录入企业信息的投标人(简称“未入库企业”),其诚信评价总分取基准分80分。“评价周期”应为招标公告发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 |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总得分相同的,商务评审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为先;若商务评审得分也相同,诚信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为先;若技术评审得分、诚信得分、商务评审得分均相同,则由评委通过记名投标表决(不得弃权),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序。
(4)诚信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评标基准价可按以下方式确定:(注:招标人自行选择,两选一)2.2.3评标基准价计算警示价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对低于该警示价的投标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通过初步评审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2.2.2有效投标报价2.2.2有效投标报价
可选方式二: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位于[警示价~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在首次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未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情形的,无论是否重评,经确定的评标基准价不变。c、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大于10个时,随机抽取10个有效投标报价并从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最小值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b、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6至10个时,从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最小值,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a、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个时,取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可选方式一:以全部或随机抽取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5评标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在首次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未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情形的,无论是否重评,经确定的评标基准价不变。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节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初步评审评标程序(4)诚信得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与投标报价下浮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1-投标报价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结果为准修正总价,但投标报价下浮率单位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按本章第2.2.1(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值,去掉一个最低分,得到商务部分评审得分B;(1)按本章第2.2.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值,去掉一个最低分,得到技术部分评审得分A;3.2.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详细评审。详细评审(3)在《投标函附录》中,投标报价下浮率公式的计算结果与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与不一致的,以该公式的计算结果进行修正。
3.3.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3投标人的得分=技术部分得分(A)×得分权重+商务部分得分(B)×得分权重+投标报价得分(C)×得分权重+诚信评价分(D)×得分权重。(注:由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自行设置权重)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1(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诚信评价计算出得分D;(3)按本章第2.2.1(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评标过程应急预案3.3.5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3.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3.3评标委员会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
②评标时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同时进行,但按照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3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注:①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可以只报一套项目班子),四个标段不可以兼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3.5.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投标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出现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评标办法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结果3.4.2在电子评标过程中,无论遇到任何系统异常或故障,评标委员会均应出具评标报告。3.4.1在评标过程中,当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发生评审故障时,若当天可解除评审故障,则继续采用电子化系统评标;若当天无法解除评审故障,则评标委员会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对未完成的评标活动采用手动评审,提交包含已完成电子评审成果在内的纸质评标报告。评审故障情况评估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认定为准。当交易平台的系统维护人员在评标室告知评标委员会当天无法解除评审故障后,评标委员会即可对未完成的评标活动启动手动评审。
资格审查个人表附表1:资格评审意见记录表(格式)3.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⑤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④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③若投标人已成为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参加后序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即第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第2、3、4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已成为第1标段或第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第3、4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已成为第1标段或第2标段或第3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第4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评审结果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单位名称及评审意见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一 | 投标人二 | 投标人三 | |||
1 | 资格审查1 | 通过或不通过 | |||||
2 | 资格审查2 | ||||||
3 | 资格审查3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及资格评审结果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一 | 投标人二 | |||||||
1 | 资格审查1 | 通过或不通过 | ||||||||
2 | 资格审查2 | |||||||||
3 | 资格审查3 | |||||||||
4 | ||||||||||
5 | ||||||||||
6 | ||||||||||
7 | ||||||||||
汇总 |
形式评审结果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形式评审个人表附表2:形式评审记录表(格式)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单位名称及评审意见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一 | 投标人二 | 投标人三 | |||
1 | 形式评审1 | 通过或不通过 | |||||
2 | 形式评审2 | ||||||
项目编号:响应性评审个人表附表3:响应性评审记录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及形式评审结果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一 | 投标人二 | |||||||
1 | 形式评审1 | 通过或不通过 | ||||||||
2 | 形式评审2 | |||||||||
4 | ||||||||||
5 | ||||||||||
6 | ||||||||||
7 | ||||||||||
汇总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性评审结果汇总表项目名称: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单位名称及评审意见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一 | 投标人二 | ||||
1 | 响应性评审1 | 通过或不通过 | |||||
2 | 响应性评审2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及响应性评审结果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一 | 投标人二 | |||||||
1 | 响应性评审1 | 通过或不通过 | ||||||||
2 | 响应性评审2 | |||||||||
4 | ||||||||||
5 | ||||||||||
6 | ||||||||||
7 | ||||||||||
汇总 |
技术部分评审结果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技术部分评审个人表附表4:技术部分评审得分记录表(格式)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单位名称及评审意见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一 | 投标人二 | ||||
1 | 技术部分评审1 | ||||||
2 | 技术部分评审2 | ||||||
商务部分评审个人表附表5:商务部分评审得分记录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适用于综合评分法一)
序号 | 评委评分 | 投标人一 | 投标人二 | 投标人三 | ||||||
1 | 评委一 | |||||||||
2 | 评委二 | |||||||||
3 | 评委三 | |||||||||
4 | ||||||||||
5 | ||||||||||
6 | ||||||||||
7 | ||||||||||
合计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部分评审结果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单位名称及评审意见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一 | 投标人二 | ||||
1 | 商务部分评审1 | ||||||
2 | 商务部分评审2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及商务部分评审结果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一 | 投标人二 | |||||||
1 | 商务部分评审1 | |||||||||
2 | 商务部分评审2 | |||||||||
4 | ||||||||||
5 | ||||||||||
6 | ||||||||||
7 | ||||||||||
汇总 |
项目名称:评标基准价下浮率X:项目编号:最高投标限价:元(注:适用于取全部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的)(用于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投标报价评审得分记录表一附表6:投标报价评审得分记录表(格式)
开标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价(元) |
计算通过初步评审的全部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
计算评标基准价(元):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评标基准价下浮率) |
5.投标人在本表中的排列:按照《开标记录表》中的“序号”从小到大排列。4.本表中开标序号为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中的“序号”,即开标序号=“序号”。3.未能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不得在本表中列出。2.评标基准价下浮率:取自《抽取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记录表》中的“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1.本表用于确定评标基准价。适用于全部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的情形。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注:适用于除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以外的评标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委员会投标报价评审得分记录表二评标委员会全体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开标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元)(取自《评标委员会投标报价评审得分记录表一》) | 投标报价偏差率(%) | 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委员会全体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4.投标人在本表中的排列:按照《开标记录表》中的“序号”从小到大排列。3.本表中开标序号为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中的“序号”,即开标序号=“序号”。2.未能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得在本表中列出。1.本表用于确定投标报价得分。注:
注:1.本表用于确定诚信得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诚信评价分表附表7:诚信评价评审得分记录表(格式)
开标序号 | 投标人 | 诚信类别 | 诚信评价分 |
1 | 施工-水利 | ||
2 | 施工-水利 | ||
3 | 施工-水利 | ||
4 | 施工-水利 | ||
5 | 施工-水利 | ||
6 | 施工-水利 | ||
7 | 施工-水利 | ||
8 | 施工-水利 | ||
9 | 施工-水利 | ||
施工-水利 | |||
施工-水利 |
综合评估得分及排序表附表8:综合评估得分及排序表(格式)评标委员会全体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4.投标人在本表中的排列:按照《开标记录表》中的“序号”从小到大排列。3.本表中开标序号为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中的“序号”,即开标序号=号球号码=“序号”。2.未能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得在本表中列出。
2.未能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得在本表中列出。注:1.本表用于确定综合评估得分及排序,适用于综合评标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注:适用于综合评标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得分(权重:) | 商务部分得分(权重:) | 投标报价得分(权重:) | 诚信评价得分(权重:) | 总得分 | 得分排序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第四章合同条款评标委员会全体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4.本表中的得分排序:按照本表“总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编号,即本表总得分最高的“得分排序”为“1”。3.投标人在本表中的排列次序:按照“总得分”高低次序排列。
签订日期:年月日承包人:发包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合同编号:HP-SLSSWXGZGCⅢ-SG-2023-2024项目名称: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维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包人:发包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第一部分协议书签订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1.5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黄埔区水务局水务设施管理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埔水设党支委会纪〔2022〕20号)。1.4工程内容:闸室(含闸板等)、翼墙、消能设施、闸站护栏、标示牌、警示牌、管理责任牌、界桩、闸门及附属设施(包括启闭系统、应急发电系统、配电系统等)、泵房、水泵及附属设施(包括电机、输水管道、配电系统等)、水位尺、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包括避雷装置、消防器材、值班设施、配电系统等)、视频监控系统、闸站控制系统、闸站监测系统、泵站进水池清疏及闸门周边清疏等。1.3工程范围:包括全区所有的水闸、泵站、补水闸阀及附属设施。1.2工程地点:广州市黄埔区1.1工程名称: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1.工程概况
3.1发包人根据维修改造任务需要,向承包人发出维修改造前期任务通知书,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前期任务通知书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内,完成施工方案(工艺)、方案(工艺)图、效果图、任务估算等前期资料编制并提交监理单位审核。3.工程实施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2.1承包范围:发包人下达维修改造任务通知书所列内容。2.工程承包范围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3.6中间验收每批次验收合格后,承包人以实际发生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三方确认的工程量为依据,按合同约定定额和信息价完成工程结算资料编制工作。结算资料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后按规定送区财政评审。3.5维修改造任务分批次(原则上以季度周期划分批次)开展完工验收。如完工后需要及时验收的任务,如清疏类、水下作业类等任务。3.4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报告维修任务的进场开工时间和完工时间。3.3承包人必须按照维修改造任务通知书的规定,开展维修改造任务。承包人收到维修改造任务下达通知书后7天内,应根据任务实际情况,完成工程预算及相关资料编制,报监理审核,审核结果作为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的依据。3.2发包人根据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前期材料编制维修改造任务通知书,报经区水务局审批同意后下达给承包人。维修改造任务通知书编制时间必须在合同有效期内。
5.合同期本工程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万元),中标下浮率为,工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以区财政评审核定价为准,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暂定价。4.合同价款3.7合同期满且所有任务均完成结算送审后,开展合同完工验收工作。3.6.2施工过程相关措施如需计量的,承包人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通知监理、发包人现场确认。否则,结算时不予计量。3.6.1涉及隐蔽工程或需中间验收的施工环节,承包人应提前2天向监理人申请旁站或验收。监理人收到申请后,会同发包人2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如验收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至合格为止,否则,不允许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8.责任和义务新建和改造更新的结构、设备等保修期12个月,其他部分保修期3个月。7.保修期合格。6.质量标准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8.3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历史文物、古树名木等第三方设施保护按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纳入维修工程量,按实结算。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历史文物、古树名木等第三方设施受损破坏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负责。8.2.3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施工所需的水、电等手续,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8.2.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及施工便道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在本工程合同价中。8.2.1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在本工程合同价中。8.2施工条件8.1发包人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承包人执行合同情况,组织必要的技术交底、组织方案会审、计量确认、办理合同支付,组织验收、结算等。
8.9承包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主要材料、设备用于工程前,应按要求进行入场报验。未按要求报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批次,违约金在支付工程款时予以扣除。8.8承包人须严格按照发包人下达给承包人的维修改造任务书中列明的完工时间按期完工,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工期延后的,承包人须在工期到期提前7个工作日天内,书面向监理人提出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报发包人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延长工期。否则,每逾期完工一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逾期超过15天的,发包人有权按5000元/天扣减承包人违约金;逾期30天仍未完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8.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和监理同意,擅自组织进场施工,发包人有权按2000元/次标准在支付工程款时扣减承包人违约金,承包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等待开工指令。承包人施工如超出拟定方案和范围,超出部分发包人不予确认,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6承包人收到任务通知书3天内,承包人应组织进场施工,逾期不进场,每逾期一天,发包人有权按10000元/天标准在支付工程款时扣减承包人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仍不进场,发包人有权按20000元/天标准在支付工程款时扣减承包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8.5承包人严格按照审定的维修改造方案施工,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改变维修改造方案,如确需改变须报监理审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并完善相关资料和手续。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维修改造方案施工的,发包人有权按2000元/宗标准在支付工程款时扣减承包人违约金,并按原方案进行整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8.4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下达的维修改造前期任务通知书后,按前期通知书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方案(工艺)、方案(工艺)图、效果图、任务估算等资料的编制和提交监理单位审核。逾期未提交的,每逾期一天,发包人有权按1000元/天标准在支付工程款时扣减承包人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仍不报送,发包人有权按2000元/天标准在支付工程款时扣减承包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仍不报送,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15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做好工程资料的编制、收集、归档和移交等工作。未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和移交工程资料的,每逾期一天,发包人有权按1000元/天扣减承包人违约金,违约金在支付工程款时予以扣减,逾期20天仍未移交的,相应任务未支付部分发包人将不予支付,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8.14工程预算监理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财政评审核定书出具后1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请款资料。逾期不申请且对发包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有权按50000元/次的标准在支付工程款时扣减承包人违约金。8.13承包人应在任务完工且验收合格后30天内按规定编制完成相应的工程结算资料,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结算资料逾期提交,每逾期一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违约金在支付工程款时予以扣减。8.12承包人应在任务完工且验收合格后15天内按规定编制完成相应的详细工程量计算确认表提交至监理审核后报发包人确认。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资料逾期提交,每逾期一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违约金在支付工程款时予以扣减。8.11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自检合格并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申请验收,发包人根据维修改造任务书和承包人提供的完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隐蔽工程验收影像资料、过程变更及签证材料、主要材料和设备质量合格证明等),组织验收工作。若验收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由承包人在限期内完成施工整改,如未能整改合格,发包人有权按50000元/次的标准在支付工程款时扣减承包人违约金,并委托具备资质第三方单位进行施工整改,涉及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整改完成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验收日期。8.10承包人须严格履职,按规范和发包人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管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经业主、监理检查或其他部门通报,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违约金在支付工程款时予以扣减。接发包人相应违约扣款通知后,承包人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发包人有权根据相应管理办法将有关违约行为作为不良记录,上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建设单位管理部门。
8.21涉及应急维修改造事项(如抢修、督办、整改、投诉、迎检、测评等),由发包人下达应急维修指令,承包人未能按指令要求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发包人有权按10000元/天标准在支付工程款时扣减承包人违约金。8.20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投诉属实或者被相关部门通报的,承包人必须在3天内支付拖欠的款项,同时发包人有权按50000元/宗扣减承包人违约金;若被投诉属实或通报2次及以上,经查实,承包人除应3天内支付拖欠款项外,且发包人有权加倍扣减承包人违约金。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采取停工、集聚围阻发包人办公地点甚至政府部门等过激行动的,承包人除应1天内支付拖欠款项外,发包人有权按100000元/次扣减承包人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若承包人在本工程内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行为被作不良记录上报有关部门。8.19在余泥渣土清运施工和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时,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08】60号)等广州市、黄埔区相关管理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保证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办齐排放有关证照,雇请有合格准运证车辆和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设立专职人员管理余泥渣土、建筑垃圾的运输工作,并对分包单位依法排放余泥渣土、建筑垃圾进行监管。承包人因违反本款约定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经发包人或相关部门检查发现承包人未执行本款约定的,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按5000元/次扣减承包人违约金。同时,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违反余泥渣土运输管理有关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可单方面解除合同。8.18承包人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但因发包人违章指挥原因造成的除外。8.17如果承包人未按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措施、施工人员未配置且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未设置工程信息公示牌,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检查发现的,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按2000元/次扣减承包人违约金,并按发包人或监理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未在限期内完成合格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加倍扣减承包人违约金;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8.16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及黄埔区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环卫和城市管理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组织施工。在相关部门的检查中,承包人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被通报批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发生一次,发包人有权按5000元/次扣减承包人违约金,如发包人因此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罚金由承包人承担。
9.4如有部分项目子项不适用上述定额的则可套用适应工程项目子项的其它相关定额计算,没有适用定额的根据实际产生工程量按水利人工、材料、机械等规定费用汇总计算。工程常用材料及其他材料价格按照施工期间同期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计价;9.3护栏、标示牌、警示牌、管理责任牌、界桩等维修工程结算优先根据《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计算,其中修缮部分内容套用广东省建筑与装饰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广东省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9.2闸门附属设施(包括启闭系统、应急发电系统、配电系统等)、水泵及附属设施(包括电机、输水管道、配电系统等)、管理用房配套设施(包括避雷装置、消防器材、值班设施、配电系统等)、水位尺、视频监控系统、闸站控制系统、闸站监测系统等优先根据广东省水利厅粤水建管〔2017〕37号文套用《广东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其次套用《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其中修缮部分内容套用广东省安装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9.1闸室(含闸板等)、翼墙、消能设施、闸站管理房结构、泵站进水池及闸门周边清疏等优先根据广东省水利厅粤水建管〔2017〕37号文套用《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其中修缮部分内容套广东省建筑与装饰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广东省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工程定额8.22承包人未按要求参加发包人(或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发包人有权按2000元/次扣减承包人违约金。
11.1维修改造任务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预算书监理单位审核价的50%,区财政局审定结算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缺陷的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11.工程款支付维修改造任务完工通过验收后,承包人以实际完成量经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三方确认的工程量为依据,按季度周期编制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价最终以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结算核定价结算(核定价如已按下浮率下浮,不作重复下浮)。10.工程结算9.6合同期内,如相关主管部门颁布新定额,则按新定额执行。9.5余泥渣土、建筑垃圾、石渣、绿化残枝等清运,原黄埔片区运距按20公里计算,原萝岗片区运距按15公里计算。
14.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订合同后,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交履约保函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履约保函为承包人委托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以发包人为受益人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方案按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不低于140万元购买,合同期内,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13.履约担保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12.合同生效11.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齐备请款资料(有效的国家完税发票及相关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工程款支付申请手续。发包人完成请款内部审批流程并提交资料至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完成提交手续后视为完成支付工作。具体付款时间按区财政制度办理。
15.4与本合同执行过程有关的一切税费、工程保险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15.3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一方地址、电话、注册信息等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15.2承包人有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5.1若承包人违约,涉及违约金、发包人垫付费用的,发包人有权在支付任何一期工程款时进行扣除,相关工程款项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按照银行履约保函的相关款项兑付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仍不足以支付的,承包人还应补齐余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其他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附件2:《黄埔区水务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附件1:《黄埔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以下无正文)15.6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以补充合同形式确认,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15.5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壹份;副本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贰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施工单位(乙方):建设单位(甲方):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工程项目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工程项目名称: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黄埔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1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建设等活动。(三)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二)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红包、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好处费和感谢费等。不准要求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好处费和感谢费等。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五)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全面真实地汇报检查结果,不隐瞒项目跟进中发现的各类违规问题,对重大违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不擅自向服务单位允诺检查处理意见。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号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甲方单位(盖章):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年月日电话:代表人:甲方监督单位:年月日电话:020-82287753
电话:年月日地址: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乙方单位(盖章):
黄埔区水务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附件2年月日电话:代表人: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一、责任时限为保证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工程施工企业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活动,规范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行为,遏制重、特大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施工单位(乙方):建设单位(甲方):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工程项目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工程项目名称: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
3、落实安全检查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做好检查和交底记录;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对项目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施工企业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及实现目标的保证措施,将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分解到各项目部、各班组。1、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企业不得转让、转借、冒用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的施工单位为责任单位,监理单位为连带责任单位。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专职安全员为具体责任人。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连带责任人。责任内容如下:二、责任内容从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工程开工时间起至完工时间止。责任人因故变动的,要向新责任人交接责任书,责任随责任人变动自然转换。
9、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积极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8、企业所属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齐专职安全员,并做到专职专用.尽职尽责,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7、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文物古迹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和保护措施.并对所发现的文物古迹及时上报。6、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权力、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5、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本年度在建工程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并为从业人员提供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杜绝重特大事故,因工死亡人数为“零”;三、控制指标13、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有文字资料记载,要做好各类安全台帐、文字及影像资料的归类、管理工作。1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按程序及时、如实报告;杜绝瞒报、迟报现象。11、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靠。建立组织机构,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组织救援人员定期演练,如实记录演练内容和预案修改情况。10、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制定可能会导致职工产生职业病的预防措施,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加强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2004)。
区水务局与建设单位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超过控制指标的施工单位,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由责任单位全部承担。四、奖惩办法5、年度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评定,二级企业优良率达到50%、一级企业优良率达到70%。4、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3、企业职工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2、重伤率控制在0.03%以内;
具体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连带责任单位:(盖章)责任单位:(盖章)责任期限内如完成控制指标,建设单位将根据情况对责任人与责任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奖励。
总则(2022年修订)黄埔区水务局水利设施维修改造管理办法附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连带责任人:;
第五条区水务设施管理所依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对承担水利设施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开展合同管理,督促维修改造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期做好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第四条区水务设施管理所负责区内水利设施维修改造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是水利设施维修改造的第一责任人。区水务局负责对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监督指导。第三条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养护实行区水务设施管理所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区水务局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第二章职责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黄埔区内已投入运行的、使用财政维修养护资金且承担公益性任务的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水文设施的维修改造,以及河(湖)疏浚、河涌(含湖泊)管理范围内的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升级改造、截水沟、山洪沟维修等工作。其他水利设施的维修改造,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一条为加强我局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及时高效地对水利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根据国家、省、市和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水利设施维修改造施工任务急、规模小、施工点随机性大、分散和突发性强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十条区水务设施管理所负责建立和完善水利设施维修改造管理制度。第九条水利设施维修改造任务的来源:1.上级部门发来的督办整改通知书或通报;2.巡查、检测发现需要维修改造的问题;3.水利设施养护单位、街道、社区来文提出的需要维修改造的问题;4.来自于12345或12319系统、网上微博投诉、信访件等反映需要维修改造的问题;5.在创文活动中区创建办或其他创建成员单位巡查发现须由我局实施的应急维修改造;6.迎接各级检查须由我局实施的应急维修改造等。第八条为便于工程管理和计量支付,区水务设施管理所依据法律法规招标确定一家监理单位承担监理工作。监理单位负责审核维修改造方案,对施工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服务费按工程监理收费有关规定执行,计费方式以区财政局批复的结算金额作为计价基数,按季度支付。第七条为便于管理,水利设施维修改造任务由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公开招标确定的维修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每次招标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维修改造工作由区水务设施管理所以任务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维修单位,费用按实结算。第六条区水务设施管理所根据水利设施运行情况,依据国家、省、市行业部门有关维修养护定额,编制下一年度水利设施维修改造预算,纳入管理所年度部门预算。区水务设施管理所负责制定水利设施年度维修改造计划,报区水务局备案。第三章计划
第十四条维修改造任务完工验收后按季度汇总支付至工程预算价(即监理审核价)的50%;区财政局审定结算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5%,质保期结束后支付至100%。第十三条水利设施维修改造任务完成后,由区水务设施管理所按季度组织区水务局(水利科)、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验收。第五章验收第十二条维修改造任务通知书经区水务局批准后,由区水务设施管理所下达给监理单位和维修改造施工单位。维修改造施工单位接到通知书后严格按任务通知书要求实施维修,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进行全过程监理。第十一条维修改造任务的批准及估算价的确定:区水务设施管理所组织编制维修改造任务通知书(附任务依据、现场照片、历次维修记录、实施方案等),报经局主管科室审核和局领导批准后实施;维修改造施工单位组织编制工程预算,报经监理单位审核,以监理审定价作为工程估算价。第四章实施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黄埔区水务局水利设施维修管理办法》(修订)(穗埔水〔2018〕89号)同时废除。第十七条本办法所称的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包括黄埔区管辖的水闸、泵站、河道(湖泊)堤防护坡、水文设施等;本办法所称的山洪沟是指山丘区坡面小洪水通道,截水沟是指山坡明渠、暗渠、截洪沟、边沟边渠等;本办法中河(湖)疏浚仅限于工程量为2000立方米以下(包含2000立方米)的和(湖)疏浚。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及黄埔区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市管理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在相关部门的检查中,维修改造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或被通报批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黄埔区水务局对区水务设施管理所进行通报批评,区水务设施管理所按5000元/次扣减施工单位违约金,按1000元/次扣减监理单位违约金。区水务设施管理所、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填写整改情况表(详见附件)。同时,在发现问题起7日内将整改情况表通过书面形式报至黄埔区水务局。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维修改造任务按季度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结算书,报经监理单位、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审核确认后,报送区财政局审核,最终以区财政局审定价结算。
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注:本章《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格式,招标人应不加修改的应用。其他为参考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依法修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四、投标保证金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开标一览表一、投标文件封面目录(可加上二级目录)年月日
(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八、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七、商务评审资料六、技术评审资料五、资格评审资料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元)。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本投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报价下浮率%,即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投标人::(盖单位章)7.(其他补充说明)。6.我方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电话::网址::地址::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
工 程 名 称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
投标报价(元)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 大写:小写: | |
服务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工程质量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保 修 期 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
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 建造师的注册编号 | |
委派的专职安全员 | 姓 名 | |
委派的专职安全员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编号 |
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本投标函附录由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生成,投标人可直接在上面填写相关内容。注:1、本表所报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的姓名及相关资料,须与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登记平台一致。
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和社保证明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
担保人:(盖单位章)本担保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招标人名称):四、投标保证金年月日
注1:投标保证金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收的,以开标记录表记录的结果为准。______年月日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致(招标人):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参考格式)五、项目管理机构4: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3.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的,应采用上述格式或银行保函的格式。2:招标人收取的,附招标人开具收据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若因人员不足或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我方将无条件按照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更换或增加相关人员。如我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中标,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工程需要配备管理和施工技术人员并向业主递交《项目管理架构组成表》,其内容是准确、真实的,且不低于上表所列最低要求,同时提供所投入人员资格证书原件予业主核实。我公司参与(项目)投标,郑重承诺如下(具体要求请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确定):
序号 | 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1 | 填报人员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人员一致。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等级根据项目规模确定,不得由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兼职 | |
3 | 专职安全员 |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1 | 填报人员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人员一致。 |
4 | 预结算员 | 具备预结算从业资格 | 1 | 根据项目规模确定 |
5 | 资料员 | 1 | 根据项目规模确定 | |
6 | 施工员 | 1个以上 | 根据项目规模确定 |
(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六、资格审查资料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应附职称证书复印件、养老保险复印件。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应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三)拟投入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六)投标人廉洁承诺书(格式)应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养老保险复印件。(五)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附件一)专职安全员简历表(四)专职安全管理员
姓名 | 年龄 | 职称 | |||
从事本工作时间 | 学历 | 专业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四、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和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三、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二、不与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规定。本公司参加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们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特承诺如下事项: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企业(该单位章):特此承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六、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五、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附件一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2、其他材料1、评标要素索引表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年月日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文件页码范围 |
一 | 技术部分 | |
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 | P - P | |
二 | 商务部分 | |
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 | P - P | |
企业业绩 | P - P | |
工程获奖情况 | P - P | |
企业荣誉 | P - P | |
管理体系 | P - P | |
第三方评价 | P - P | |
财务指标 | P - P |
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表投标人自拟,格式不限。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附件四如投标报价低于警示价的,提供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的证明材料附件三投标文件编制情况附件二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3.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业绩的项目名称、中标价等。时间及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中标证明未能反映的,时间及造价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2.业绩招标公告明确该业绩为独立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招标(若为水利水电EPC项目,投标人须作为项目牵头人,合同额以承担的施工合同额作为评审依据)。提供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查询网址必须来自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注: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等材料、交易中心发布的中标信息的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企业业绩投标人自拟,格式不限。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合同内容 | 中标日期 | 合同金额(万元) | 建设单位 |
2.获奖工程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其他工程不得分。省部级工程奖项指鲁班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优质工程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奖项指市级(含副省级)优质工程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工程类奖项不含安全文明类、QC类、工法、技术应用、科技类或技术类等非项目整体工程类奖项。发证单位非政府部门的须同时提供该发证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注:1.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图片、获奖公示网页打印页及网址,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的发证时间为准。工程获奖5.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4.EPC项目须提供分工情况和承担金额(比例)的证明文件;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等级 | 发证日期 | 发证单位 |
3.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2.需提供荣誉证书扫描件(荣誉证书须提供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时间以获奖证书载明日期为准。注:1.奖项颁发机构必须是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与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组织方联合颁发的为准(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组织方须提供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企业荣誉3.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序号 | 发证日期 | 证书名称 | 证书等级 | 发证单位 |
第三方评价3.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2.上述资料扫描件及网页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注:1.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中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结果(含网址的网页截图),不齐全的不得分;管理体系
序号 | 证书名称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时间 |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等级 | 发证日期 | 发证单位 |
附件一投标人自拟,格式不限。财务指标3.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2.获奖时间以证书(或奖牌或牌匾)中载明的的发证时间为准(若证书未能体现发证时间,以发证机构官网查询结果中的批准日期为准)。注:1.须提供相关证书(或奖牌或牌匾)扫描件(须同时提供在发证机构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发证单位非政府部门的须同时提供该发证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
本公司授权(身份证号:)负责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承诺以下事项: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附件二注:参与编制投标文件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技术投标方案、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
投标人名称: |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附件:《投标文件编制情况》如由于未遵守上述承诺内容之一导致无法进行澄清的,我公司认可和接受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论。3.从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起二小时内,被授权人应如实地书面澄清。2.在本项目开标至评标结束前,努力确保被授权人在项目评标所在地附近;1.被授权人清楚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情况,包括技术方案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文件的加密打包的理解;
1.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附件三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自有□外包□其他□电脑类型电脑所属单位电脑所在地址(如××市××区(县) ××街(路)××号××大厦××房) |
1.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一)拒绝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第七章否决性条款汇总如投标报价低于警示价的,提供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的证明材料附件四
1.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的要求。(二)作无效投标的情形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的;4.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逾期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
(四)其他否定投标文件效力情形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作不合格标处理的情形2.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的电子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2.……1.……
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黄埔区水务局水务设施管理所党支部委员会以埔水设党支委会纪﹝202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条件招标公告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
(1)工程范围:包括开发大道东部、东北部片区河湖(含东滘涌、东江北干流、沙涌、沙步涌、南岗河、笔岗涌、四清河、天窿河、宏岗河、细陂河、牛屎圳、大坑涌、水声涌、沙田涌、龟咀涌、塘尾涌、珠山涌、芳尾河、华埔涌、金坑河、潭洞河、罗屋河、黄豆坑涌、平岗河、流沙河、凤凰河、黄田河、狮岭涌、塘面村河、平排二支涌、大沙河、沙形河、白汾水、柯木窿水、黄枝窿水、腰坑水、水响水、刘家庄河、伯坑涌、横坑涌、佛塱河、南村河、黄田河、凤凰湖、九龙湖等)堤岸及附属设施,堤防约304公里,山洪沟(截水沟)及附属设施。标段一: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Ⅰ标标段划分:4个标段,分别为:招标内容:对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Ⅰ标、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Ⅱ标、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景观标进行招标;详见以下第2.5项标段划分。合同期限:2年。项目规模:项目总限额24000万元,共分4个标段。分别为: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Ⅰ标,最高投标限价8000万元;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Ⅱ标,最高投标限价6000万元;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最高投标限价4000万元;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景观标,最高投标限价6000万元。
(1)工程范围:包括全区所有的水闸、泵站、补水闸阀及附属设施。标段三: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Ⅲ标(2)工程内容:堤岸路(以防汛功能为主的防汛道路,如防汛路、巡河路、环湖路等)、河湖标牌(河湖长公示(宣传)牌、划界公示牌、安全警示牌、管理责任牌等)、具备水利功能河湖结构(如堤身、挡土墙、防洪挡墙、边坡、跨涌桥、箱涵、滚水堰等)、水利附属设施(如救生设施、下河爬梯、防汛通道止(阻)车桩、防汛功能为主通道排水沟渠(含清疏)及盖板等、防洪挡板等)、水利附属系统(路灯照明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河湖监测系统等)的维修改造;河湖清杂清疏(如河道湖面清杂清疏(淤泥2000m3以内)、堤身杂草(树)清理、防汛功能为主通道排水渠(沟)清疏、堤岸建筑垃圾清理等);山洪沟(截水沟)清疏及维修改造等。(1)工程范围:包括开发大道西部片区河湖(含鹤子坦涌、墩头涌、深涌、乌涌、下沙涌、乌涌左右支涌、小乌涌、本田厂排水渠、莲塘排水渠、青年圳、文涌、文涌支涌、双岗涌、双岗涌支涌、庙头涌、南湾涌、西滘河、米塔涌等)、长洲岛河涌(含长洲1号涌、2号涌、3号涌、4号涌、5号涌、6号涌、7号涌、新担涌、深井涌、江沥海)、大吉沙岛、娥眉沙岛、生物岛等堤岸及附属设施,堤防约380公里,山洪沟(截洪沟)及附属设施。标段二: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Ⅱ标(2)工程内容:堤岸路(以防汛功能为主的防汛道路,如防汛路、巡河路、环湖路等)、河湖标牌(河湖长公示(宣传)牌、划界公示牌、安全警示牌、管理责任牌等)、具备水利功能河湖结构(如堤身、挡土墙、防洪挡墙、边坡、跨涌桥、箱涵、滚水堰等)、水利附属设施(如救生设施、下河爬梯、防汛通道止(阻)车桩、防汛功能为主通道排水沟渠(含清疏)及盖板等、防洪挡板等)、水利附属系统(路灯照明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河湖监测系统等)的维修改造;河湖清杂清疏(如河道湖面清杂清疏(淤泥2000m3以内)、堤身杂草(树)清理、防汛功能为主通道排水渠(沟)清疏、堤岸建筑垃圾清理等);山洪沟(截水沟)清疏及维修改造等。
①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可以只报一套项目班子),四个标段不可以兼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二、投标说明(2)工程内容:河湖栏杆(如临水栏杆(含跨涌桥)、临水铁链、非临水栏杆等)、亲水设施(如平台、廊道、栈道、台阶、构架等)、道路(不涉及防汛功能的道路,如景观碧道、园路、汀步、广场等)、河湖标牌(如指引牌、标示牌、制度牌、宣传牌(栏)、布展牌、树木标牌等)、河湖结构(具备景观功能的结构,如凉亭、花架、构架等)、装饰面(如堤身饰面、跨涌桥饰面、箱涵饰面、栏杆饰面等)、景观配套设施(如管理房、监控室、值班室、驿站、展览馆、风雨长廊、小苑、公共卫生间、停车场等)、景观附属设施(休闲坐凳、垃圾桶、雕塑、景观小品、非防汛功能为主通道排水沟渠及盖板等)、景观附属系统(景观照明系统、庭院灯照明系统、喷淋喷灌系统等)维修改造;河湖绿化(含水生植物)缺失区域复绿种植、绿化景观升级改造、重要节点绿化景观造型布设、绿化喷灌系统增设等。(1)工程范围:包括河湖、水闸、泵站及补水闸阀。标段四:黄埔区2023年至2024年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景观标(2)工程内容:闸室(含闸板等)、翼墙、消能设施、闸站护栏、标示牌、警示牌、管理责任牌、界桩、闸门及附属设施(包括启闭系统、应急发电系统、配电系统等)、泵房、水泵及附属设施(包括电机、输水管道、配电系统等)、水位尺、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包括避雷装置、消防器材、值班设施、配电系统等)、视频监控系统、闸站控制系统、闸站监测系统、泵站进水池清疏及闸门周边清疏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承包方式:维修改造工作由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以任务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维修单位,费用按实结算。服务单位在每项维修改造任务验收合格后编制相应的结算书,报经监理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审核确认后,按季度汇总上报区财政局审核,最终以区财政局审定价为准。⑤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④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③若投标人已成为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参加后序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即第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第2、3、4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已成为第1标段或第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第3、4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已成为第1标段或第2标段或第3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加第4标段的任何评审环节。②评标时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同时进行,但按照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3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施工Ⅲ标具体要求如下:
3.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注:①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获取3.9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提供网页打印页)。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投标人已按公告附件一规定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且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签字确认。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2年10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媒体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从2022年11月日至2022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开标时间:2022年_月__日__时_分2022年_月日_时__分至2022年月_日__时__分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0.5小时(注:由招标人自行选择投标截止后1小时或30分钟),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的递交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保证金10万元/标段,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成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诚信评价得分按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库及诚信评价系统(http://120.236.111.11:8001/#/website)中的“企业诚信得分>>施工—水利”的“诚信评价总分”计算;未在“诚信管理系统”录入企业信息的投标人(简称“未入库企业”),其诚信评价总分取基准分80分。“评价周期”应为招标公告发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诚信得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企业信息登记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020-82287753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水务设施管理所联系方式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告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疑问或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受理。投诉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受理。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设〔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附件一:2022年11月日监督电话:020-82378991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0-8667356013430282848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参考格式)投标人声明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2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如有,提供具体名单;如无,则删除。)。(19)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或其它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声明企业: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年月日(企业公章)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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