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哈线桥涵增设限高架(额哈段3处)工程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aq-sg2023-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雷佳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临哈线桥涵增设限高架(额哈段3处)工程零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LHAQ-SG2023-8)
1.立项依据
依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3年财务预算指标的通知》(呼铁财函﹝2013﹞82号)附件8《2023年安全生产费资本化使用项目“一下”计划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处概(预)算批准单》(呼概预算审〔2023〕198号)批准建设,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为计划执行单位,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临哈线桥涵增设限高架(额哈段3处)工程。
建设地点:临哈线K693+268、K807+871、K860+261。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框架式桥限高架4个,防绕桩(圬工方)15.01m3,框架涵限高架2个,防绕桩(圬工方)4.58m3
2.3 施工费:最高限价33.9268万元。
2.4 计划工期:1个月。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部颁验收标准。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2.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营业线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 wgs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4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4.申请报名与投标文件递交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6月21日12:00时前向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以PDF格式发至邮箱:654592274@qq.com),纸质零小择优资料递送至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合同部。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递交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4.2纸质竞争性谈判资料需胶粘,内容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否则申请文件均不受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申请函。
5.2 投标报价函
5.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4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等)
5.5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6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5.7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5.8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5.9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5.10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
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5.11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12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6.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战备路221号
邮 编:010030
联 系 人:雷佳澎
电 话:0471-2244727
备 注:

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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