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190271/2021-04205 | 信息分类: | 业务工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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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 |||
信息名称: | |||||
文件编号: | 时 效: |
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张浦中队关于2021年张浦交警中队违法处罚设施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受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张浦中队委托,苏州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采购的2021年张浦交警中队违法处罚设施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人信息
1、采购单位: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张浦中队
2、联系人:曹志刚
3、联系电话:18014860789
4、联系地址:张浦阳光中路262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联系人:高亮
3、联系电话:0512-57389560
4、联系地址:长江北路花都艺墅103栋801室
三、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ZLH2021-JT-007号
2、项目预算:人民币捌拾肆万捌仟伍佰元整(¥:848500.00元)
3、采购内容:2021年张浦交警中队违法处罚设施
2021年张浦镇违法处罚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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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系统名称 |
1 |
高清卡口式电子警察抓拍系统 |
2 |
违法停车抓拍系统 |
3 |
视频云存储系统 |
4、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工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本项目报名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时将合格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资料对应资料上传系统。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本项目采用远程投标及开标,各响应单位必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页面下载专区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远程)客户端后进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以及远程开标。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五、时间节点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08日16:3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3.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
4.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1年12月17日14:30至14:40(北京时间);
5.远程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六、报名响应及远程开标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及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无法报名或响应失败。
2.供应商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
3.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网上报名、下载谈判文件、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及完成远程开标。
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5.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
5.1联系电话:0512-50355903;
5.2供应商QQ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5.3 CA咨询:0512-57379257。
6.注意事项
6.1本项目以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
6.2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7.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8.交款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远程扫描二维码交纳(缴纳费用时备注投标单位名称)。
9.成交后成交单位需提供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叁套,用于项目归档。
10.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如于实际情况有偏差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3.本谈判文件由苏州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57310854。
八、成交服务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10000-100000万元,收取0.05%,最低不少于3000元;该费用由成交单位另行支付至我司成交服务费专用帐户:-苏州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帐号-8112 0010 1370 0429 350,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西街支行
苏州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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