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庙镇灵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5/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fygc202412-014
预算金额1241.3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文久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汤超1595501917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大庙镇灵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109
原文链接

大庙镇灵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大庙镇灵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

czfygc202412-014

招标人

名称

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大道与西华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及电话

王股长0550-672038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文久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古马路65号

联系人及电话

汤超、1595501917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010708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完全响应

投标价

12413639.00 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姓名

 白艳文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测绘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142013201435230;221400502(00);

工期(日历天)

365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1、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2021年黄河流域及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项目(治理四区)

2、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采煤深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第三标段)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执行滁公管〔2022〕5号文、滁公管综〔2023〕19号文

招标代理费

代理服务费:42934;专家评审费: 12158 ;论证费:900;其他费用:/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文久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古马路65号;联系人:汤超;联系电话:15955019170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7/011001007003/2020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递交至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地址: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凤阳县发改委3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0550-6367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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