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分公司2020-2021年长春商企中心银雁项目业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KGSF(ZB)-20203470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2020-2021年长春商企中心银雁项目业务外包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2020-2021年长春商企中心银雁项目业务外包服务
2.2项目内容:银雁公司从出货仓库(地点为德惠米沙子)每天专人专车将物资运送到客户办公地点(具体位置:长春市高新区越达路)后进行邮件包装流程。预计金额68万元/年。
2.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合格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统一信用代码。
3.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项目经营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2018、2019)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企业信誉良好,无行贿犯罪行为,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信用中国网上信用记录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公章证明。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2017、2018、2019)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17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四楼招标部
联系人:李雨轩
电话:13844067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