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利通区第十四幼儿园建设项目监理(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学锋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2
公告正文
利通区第十四幼儿园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通区第十四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利发改审发【2023】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专项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友谊东路以北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5453.7平方米(约8.2 亩),总建筑面积 4343.2平方米。新建1栋三层保教楼,建筑面积 4060.7平方米(包含屋顶高位水箱间70平方米),设置活动室兼寝室、晨检大厅、教师办公室、图书室、音体教室等功能室;新建1栋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41.5平方米,为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原有门房外立面改造,建筑面积41平方米。共设立12个保教班,满足360名适龄学生入学。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245日历天(与施工同步)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2日08时起至2023年07月18日18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电子交易平台 ”中“变更公告 ”栏、 “澄清和修改 ”栏“查看答疑回复 ”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8-0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泽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南街正豪文景苑商网
联系人:马学锋联系人:张星
电话:0953-2662566电话:0953-2016199
传真:/传真:/
邮箱:/邮箱:/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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