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办案区监控增补改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18/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2.6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红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办案区监控增补改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预算金额:182.64万元

二、采购内容:办案区监控增补改造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该项目本次增补改造要求必须在现有设备系统基础上进行增补,才能保证系统、数据、接口的一致性,因此采购的内容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因原有系统均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兰州富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区域内授权代理商,且该公司多年来一直从事公安系统视频承载平台的运维工作,熟知该平台软硬件架构部署,故本次采购必须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由兰州富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采购实施。

四、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 董坤伟 甘肃建筑学院 副教授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办案区监控增补改造项目必须在现有设备系统基础上进行增补,才能保证系统、数据、接口的一致性,实现无缝对接,兰州富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城关分局保密签约供应商,熟悉软硬件架构,同时也是现有设备和系统的产品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产品经销商,因此本项目须由兰州富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采购实施,符合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第三十一条规定。

专家二 何方 兰州广播电视台 高级工程师

该项目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关于执法办案场所基本标准的要求,对城关公安分局下属反恐基地,反恐特警支队等单位相关设备与系统进行增补及扩容。目前,分局下属各单位办案区高清指挥红外全景,红外鉴定摄像机与NVR等前端分布设备均统一部署于分局管理平台,系统设备全部采用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此次增补,必须在原平台进行,才能确保数据协议,接口的兼容性,实现无缝对接。兰州富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杭州海康区域内授权代理商,且该公司多年来一直从事公安系统视频承载平台的运维工作,熟知该平台软硬件架构部署。为保证增补扩容期间各业务的正常运行,延续运维服务的一致性,此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由授权代理商兰州富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实施。

专家三 闫加元 甘肃省信息中心 高级工程师

本项目拟采购内容为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原办案区监控系统的增补,增补内容包括高清摄像机,红外签字摄像机及存储(NVR)等设备,现有系统设备及业务应用系统均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本次增补改造要求与现有监控平台无缝对接、设备安全、兼容和充分利用,新增的设备必须与现有设备品牌保持一致,因此采购的内容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必须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兰州富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城关分局保密签约供应商,熟悉现有设备配置部署及业务架构,同时也是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产品经销商,因此,本项目必须由兰州富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采购实施。

专家四 赵子文 兰州理工大学 高级工程师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省公安厅20184月出台的《甘肃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基本标准》对分局派出所办案区监控设备短缺、配套存储不足的情况,进行增补改造。

因原有系统均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为保证本次办案区增补改造与原有平台能进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须确保数据,接口,指令协议等与原系统一致,以实现无缝对接。建议本次增补改造延用原系统品牌产品,有利于保持系统的一致性、兼容性,确保平台安全,稳定的正常运行。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域内授权代理商兰州富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海康威视”系列设备在兰州地区的销售、安装、运准服务,多年来一直从事公安系统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和运维工作,对办案区监控系统软硬件熟悉,对布线系统了解,具有软硬件升级,运行维护和应对突发故障能力。

综上所述,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兰州富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

专家五 张俭勇 兰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高级工程师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对分局各派出所办案区所存在的监控头设备短缺及配套存储不足的情况进行增补改造,由于本次改造是在现有平台上的补充,必须与原有平台保持设备、技术上的一致性,原平台的设备均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故本项目应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继续使用该公司的产品和技术。

兰州富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域内授权代理商,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和技术力量,多年来一直从事公安系统视频监控平台的建设和运维工作,由该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可以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升级,提供有效及时的技术保障。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兰州富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279

六、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

联系人:王红

联系电话:0931-516606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沙坪村666

八、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兰州市城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兰州市城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1-8731314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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