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湘潭市江南医院扩建血液净化中心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市江南医院扩建血液净化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58218836
联系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广云路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1-58218836
联系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广云路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潭市江南医院扩建血液净化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南医院 |
建设地点 | 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楠通路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湖南秉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南医院拟投资400万(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25%),在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楠通路建设湘潭市江南医院扩建血液净化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在江南医院原建设项目范围内建设,将原一栋总务楼改建为血液净化中心大楼,总占地面积约711.56㎡,主要建设内容为:1个配液间、2个耗材库房、1个布类库房、1个医护办公室、1个候诊室、1个更衣室、A区普通病房(21个床位)、B区隔离病房(3个床位)。总设计床位24个,预计日门诊量24个。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做到文明施工、科学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1)按照《湘潭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2022年湘潭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八个百分之百”要求。(2)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或车辆清洗,不外排。严禁将施工废水和废渣直接排至水体。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严禁将施工期生活污水直接排至水体。施工材料堆放应远离水体,严禁临水体设置。(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设备应避免夜间作业,并采取合理的施工场地布设和管理控制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如需夜间连续施工,必须申报相关部门同意并公告周边居民,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要求。(4)项目不设取土场、弃土场、施工便道,工程中的取土、挖方、填方应统筹安排,做好土石方平衡。渣土运输车辆须加盖、防漏、防尘处理,防止余泥、渣土沿途洒漏、飞扬,渣土交由市渣土处置部门统一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时交由城市环卫部门处理,严禁焚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5)施工现场不得设置混凝土或沥青搅拌站,项目所用混凝土或沥青均外购经专用车辆运至施工现场使用。(6)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毕后将工程开挖面、施工区等区域及时清理、恢复、绿化和固化,保护生态环境。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管理,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密闭处理,及时清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确保污水处理站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3、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进行建设。本项目床位医疗废水、医务人员生活污水、透析废水量、纯水制备尾水收集后一并依托江南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楠竹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达标外排。医院须规范设置污水排放口,并设立明显的标志。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院内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严格控制车辆出入时的车速;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门别类进行标记、收集、贮存和处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均属于医疗废物,须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的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废反渗透膜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时交由城市环卫部门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运营和环保管理,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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