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盈江县太平烟叶工作站建设项目技术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盈江县太平烟叶工作站建设项目技术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盈江县太平烟叶工作站建设项目技术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 2.2招标编号:M53MX0824001199。 2.3招标内容及范围:盈江县太平烟叶工作站建设项目拟选址于盈江县平原镇仕明工业园区东南侧内购置建设用地14.2亩,按年收购烟叶3万担以上规划设计,新建4条烟叶散叶收购线,总建筑面积3916.09平方米,其中:烟叶收购联合工房2585.7平方米,辅助业务用房1256.25平方米,水泵房(含486立方米消防水池)74.14平方米及室外配套设施和相关附属工程。项目批复资金2887.4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甲方提交资料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招标人实际需求。 2.7项目预算(含税):43240.45元。其中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咨询费19580.45元,施工图审查费23660.00元。 2.8资金来源:自有。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3.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投标人须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其投标无效)。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则其投标无效】。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记录的,则其投标无效)。 3.10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禁入措施。 3.11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业务范围需包含房建设计二类(或以上)。以上资质均需在有效期内。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至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6室或保山市隆阳区五洲国际广场五洲商务大厦11楼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与代理机构联系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若未能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份。 五、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1日08:30时至09:0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 5.3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保山市隆阳区五洲国际广场五洲商务大厦11楼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开标厅。 5.4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送达到指定开标地点的,不予受理。(即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力。 七、相关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本项目公证服务费按《云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云价收费〔2018〕21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953号)规定的相关标准由中标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174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5-2121803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周老师、杨老师、田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5-2225018、0871-65370478 九、监督电话 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法规科:0875-2210845、纪检监察科:0875-2236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