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维修供暖主管道、自来水管道维修工程竞价公告
金额
3.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网上竞价邀请

1.网上竞价项目的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2.供应商报名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4时00分00秒--2024年09月14日 17时00分00秒

3.供应商竞价时间:2024年09月15日 09时00分00秒--2024年09月15日 11时00分00秒

4.联系人:侍建彬

5.联系电话:18847099303

6.供应商资质要求:(按项目要求填写,若无,请删除该条款项)

根据竞价文件的规定,各供应商报价如下: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货物或服务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1-1 维修供暖主管道、自来水管道维修工程 1.0000 38,000.00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采购人根据提出的需求以及采购需求清单在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nmg.gcycloud.cn/)、内蒙古自治区限额以下采购信息发布专区(https://www.ccgp-neimenggu.gov.cn/limit/)上发布网上竞价公告。有意参加该网上竞价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交易执行-网上竞价系统报名,在报价时间内按照网上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竞价。

2.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竞价项目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3.供应商应按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内嵌的报价格式填写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4.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货物一览表”的需求,并严格按照网上竞价要求在报价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对货物(如技术要求、详细配置)作出明确、实质响应,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当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报价均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产品的安装费、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另支付安装、人工等费用。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供应商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设定轮次的报价。

(二)报价规则。 第二次报价的主体为已作出第一次报价的供应商,且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供应商于第二次报价规定时间内未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三)竞价成交规则。 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最后一次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定成交供应商。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后在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价格等内容。竞价失败将在 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六、合同签订

采购单位应按照竞价成交公告确定的品牌、型号、技术服务参数、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事项,在 30 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确认合同,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合同标的和合同条款内容。成交供应商应在送货同时或送货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盖章并送达采购单位。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额尔古纳市分局



202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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