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1165沈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鸟巢式笼足场地及300平方米外场场地出租(租期3年)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1165沈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鸟巢式笼足场地及300平方米外场场地出租(租期3年)
挂牌日期:2023-08-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2023LN100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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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3)1165沈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鸟巢式笼足场地及300平方米外场场地出租(租期3年)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4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3-08-02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3年,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确定起租日,场地使用时间为每年5月1日至10月1日,每周一至周五14:00—22:00;周六至周日10:00—22:00。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2、意向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3、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缴纳交易保证金至沈交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部分首年租金,沈交所收到租赁合同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部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不得转租、转卖或转借标的场所使用权,在租赁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6、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并承诺按照本项目网上公告及交易条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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