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荥经县青龙镇凤凰栖-红石沟亲水野奢营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389.9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荥经县青龙镇凤凰栖-红石沟亲水野奢营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荥经县青龙镇凤凰栖-红石沟亲水野奢营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荥发改投资[2023]17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荥经县青龙镇人民政府
2.2 建设地点: 荥经县青龙镇凤凰村二组
2.3 项目规模: 新建道路长度约647.53m,路面宽度5.0m,路面结构为级配碎石垫层(15cm)+水泥混凝土路面(20cm);新做混凝土排水沟长度约647.50m。框架箱涵1座、孔径1.5m圆管涵2座、孔径0.75m圆管涵1座、20套单柱式标志牌,护栏343.50m。
2.4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8月
2.5 项目总投资: 389.98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及自筹189.98万元。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389.98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投标代理人员印章并具有由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事业单位颁发的高级咨询工程师(招标投标)证书(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www.zgyzyy.cn网址网络查询截图);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应具有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十二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4.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不仅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流程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对偏差较大的作废标处理;5.申请人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数据共享平台》招标代理诚信分值为100分(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6月20日11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2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6月20日11时00分至 2023年06月26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荥经县青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赵老师
电 话: 18283535607
传 真:
2023年06月20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荥发改投资[2023]17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荥经县青龙镇人民政府
2.2 建设地点: 荥经县青龙镇凤凰村二组
2.3 项目规模: 新建道路长度约647.53m,路面宽度5.0m,路面结构为级配碎石垫层(15cm)+水泥混凝土路面(20cm);新做混凝土排水沟长度约647.50m。框架箱涵1座、孔径1.5m圆管涵2座、孔径0.75m圆管涵1座、20套单柱式标志牌,护栏343.50m。
2.4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8月
2.5 项目总投资: 389.98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及自筹189.98万元。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389.98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投标代理人员印章并具有由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事业单位颁发的高级咨询工程师(招标投标)证书(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www.zgyzyy.cn网址网络查询截图);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应具有招投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十二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4.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不仅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流程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对偏差较大的作废标处理;5.申请人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数据共享平台》招标代理诚信分值为100分(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6月20日11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2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6月20日11时00分至 2023年06月26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荥经县青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赵老师
电 话: 18283535607
传 真:
2023年06月20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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