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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190530
索 引 号 00913403X/2019-01047 信息分类名称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公告公示/全社会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19年5月30日
名  称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190530
文  号 -- 主 题 词 环保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190530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9530日—20196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cqszx.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zxhbjjgk@163.com,传真:73378695。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4091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西沱镇小学玉石校区教育设施完善建设项目

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玉石村大桥组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西沱镇小学校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7635m2,总建筑面积11442.27m2,其中教学楼4049.26m2、综合楼2536.65m2、幼儿园1886.43m2、食堂1096.8m2、寄宿楼1649.49 m2、公共厕所56.1m2、门卫室9m2、消防水池158.24m214F教学楼,13F综合楼,13F幼儿园,15F寄宿楼,12F食堂,31F门卫室,1座公共厕所,1个消防水池,1300米环形跑道学生运动场。同时建设给排水、供配电、供气、环保等配套公用工程。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行期,雨水收集后直接排入道路边沟雨水系统,食堂和幼儿园产生的含油废水经过隔油处理后再排入生化池与生活污水一并处理,经市管网进入西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装修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修粉尘和粉刷涂料等废气。采取多洒水、轻拿轻放、禁止高空坠物等措施。

运行期,食堂油烟、幼儿园烹饪间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分别引至食堂、幼儿园楼顶排放。生化池臭气采用管道收集后经专用管道引至教学楼楼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室内施工,无露天施工,装修期间关闭门窗,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再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运行期,采用建筑隔声及减振等措施可有效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响。

4、固体废物:施工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装修产生的废装修材料收集后,送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废油漆桶、废涂料等集中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运行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存放于垃圾收集点,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理,食堂餐厨垃圾专用收集桶,同时做好防渗、防雨、防晒措施,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运、处理。

县发改委(石发改审〔201335号)、县规划局规划许可证

未开展

2

石柱县移民生态工业园区统建还房建设项目

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玉石村大桥组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居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00797m2,总建筑面积182925.6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2693.41m2,地下建筑面积232.2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78478.2m2,商业建筑面积3220.2m2,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32.2m2306+1F住宅楼,其中1#30# 楼为底商住宅(1F为商业,2-6+1F为住宅);3# 1F为物业管理用房,2-6+1F为住宅;21#22#25#-326#-3楼吊1F为商业,1-6F为住宅;其余楼栋1-6+1F全部为住宅。地块中部设置一地下式设备用房,同时建设给排水、供配电、供气、环保等配套公用工程。

1、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置4个生化池,分别位于项目地块南侧和西侧,项目污废水排放量约776.89m3/d。餐饮含油废水需经隔油(商户厨房自行安装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生化池处理。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西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最终排入长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化池臭气采用专用管道收集后分别引至7#楼、19#-1楼、21#楼、30#楼屋顶排放,公厕臭气加强通风,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车辆噪声通过完善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小区内车流方向,限速禁鸣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县发改委(石发改审〔2011117号)、县规划局选址意见书、县规划局规划许可证

未开展

3

水磨溪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用房项目

重庆市石柱县西沱镇玉石村大桥组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重庆市居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2020.50m2,建筑占地面积为429.8 m2,总建筑面积为760.06m2,主要是对原西沱供电所已建构筑物进行改建,作为保护区管理用房,主要改建管理用房一栋,为2层框架结构,另外还有一栋已建构筑物作为本项目库房使用。同时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环保等配套公用工程。

1、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化池臭气经专用管道收集后,就近接至管理用房屋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无高噪声设备,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车辆进出时产生的交通噪声和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县发改委(石发改审〔201985号)

未开展

4

石柱县省道S417线金竹至新乐段公路改造工程

重庆市石柱县金竹乡、新乐乡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路线起止桩号K60+764K73+069,全长12.305公里,涵洞601m/46道,大桥366m/1座,中桥87m/1座,平面交叉2处,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路面宽度7.5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为30km/h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租住房的现有化粪池或干厕处理后用做农肥,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通过清洗车辆、清洁路面、洒水降尘等措施,外购商品沥青,不设沥青拌合场。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合理设置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案,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并对机械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程。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采取护坡及护堤等均采取绿化等措施减缓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废弃土石方及拆除部分房屋建筑垃圾运至工程设置的弃渣场进行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分交由场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可有效减小生活垃圾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5、生态环境措施:表土层剥离暂存,编织袋装土挡砌,用于植物措施的培土料源;根据临时防护工程周边坡面水系分布情况,临时堆料体上缘设置临时性截(排)水沟,下缘排水沟尽量与当地排水系统结合;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工程防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宣传教育,保护野生动植物。

县发改委(石发改审〔20192号)、县国土和房管局(石国土房管函〔2018789号)

未开展

5

建南气田南高点1#集气支线增压开采工程

重庆市石柱县临溪镇黎家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

重庆久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建设的建南气田南高点1#集气支线增压开采工程位于石柱县临溪镇黎家村,在建15井站内新建处理规模5×104Nm3/d压缩机及配套设施1套,压缩机组进口压力0.5~2.0MPa,压缩机出口压力为2.9MPa。对1#集气支线来气与在建15井来气在站内气液分离后汇合,进入压缩机,经增压后输往南集站。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采取就近修建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清洁或场区内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既有设施进行收集、处理。

运营期,过滤分离器分离出的废水以及检修作业废水进入站内污水池中,定期用密闭罐车运至建681井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管道泵入建47侧平1井回注,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作业带两侧连续设置围挡设施;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工程尽可能缩短工期,及时清运弃土;加强施工场区弃土、弃渣倾倒和运输过程的监督管理,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进行密闭运输。

运营期,天然气采用密闭输送,正常工况下站场无新增污染物产生。非正常工况检修放空或者事故放空废气。放空废气主要为项目分离器和压缩机分离出来的部分废气通过15米放空管高空燃烧排放,放空频率为1/年~2/年,排放量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取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尽量将其布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的区域进行作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场外运输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施工车辆途经住宅及敏感点时采取减速、禁鸣等措施。

运营期,采用隔声罩对压缩机组进行降噪处理,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措施。加强营运期间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空冷器处安装隔声屏,站场设置围墙,并进行场区绿化。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作为场地填方,严禁随意倾倒,运输车辆应加盖;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理。运行期,废润滑油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地暂存并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分离器产的滤渣经井场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交由当地镇上垃圾处理站处理。

5、生态环境措施:施工期:对于长时间裸露的开挖面,遇雨时应用塑料布覆盖,减轻降雨的冲刷;及时将土石方回填平整。施工中加强对临时挖方的管理,严禁将弃渣向溪沟倾倒。施工结束,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绿化或恢复原地貌。

中国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文件(江汉〔2018194号)、土地使用证、

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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