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煤炭加工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mc2023-033-w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新疆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煤炭加工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MC2023-033-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煤炭加工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0万元,招标人为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500万吨/年生产系统的煤炭加工劳务服务,从原煤受料仓开始,产品煤至所有块煤产品仓、末煤产品仓、矸石仓等相应仓口为客户车装车为止,包括以上范围内生产系统、选煤的加工、装车服务管理及配套设施的安全生产运行及质量控制等工作。
包括以上范围内煤炭加工劳务服务、劳务人员配置、社保的缴纳、技术委培、劳保用品、装运管理、工作用车、后勤管理、防疫维稳,以及生产车辆(工作车辆、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提供装载机服务)、设施技术检测等管理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煤炭加工劳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煤炭加工劳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劳务资质或劳务派遣经营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5、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1日10时00分到2023年08月07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8月1日10:00—2023年8月7日20:0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要求及购买招标文件递交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携带以上资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二套留存,以上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1日10时30分
七、其他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煤炭加工劳务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新能(北京)能源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500万吨/年生产系统的煤炭加工劳务服务,从原煤受料仓开始,产品煤至所有块煤产品仓、末煤产品仓、矸石仓等相应仓口为客户车装车为止,包括以上范围内生产系统、选煤的加工、装车服务管理及配套设施的安全生产运行及质量控制等工作。
包括以上范围内煤炭加工劳务服务、劳务人员配置、社保的缴纳、技术委培、劳保用品、装运管理、工作用车、后勤管理、防疫维稳,以及生产车辆(工作车辆、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提供装载机服务)、设施技术检测等管理工作。
3、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石头梅一号露天矿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总投资:按加工吨煤2.23元/吨(含税13%),预估1200万元/年
5、合同履约期限:2023年09月01日至2026年08月31日
6、本项目不分标段。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等有关现行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劳务资质或劳务派遣经营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5、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8月1日10:00—2023年8月7日20:0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要求及购买招标文件递交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信用中
国”网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携带以上资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二套留存,以上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投标保证金:12万元整。
4、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
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7、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委托书原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
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保证金凭证加盖公章换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并以此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8、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1日10:30(北京时间)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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