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区某医院2024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泓宇双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2日11: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JAAE-W3007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物资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限 |
技术参数 |
1 |
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 |
36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采购单位通知发货后30日内完成供货、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试剂耗材签订合同后甲方指定配送时间(如涉及) |
详见谈判文件 |
2 |
紫外线治疗仪(全仓40灯管) |
40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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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皮肤镜图像处理工作站 |
29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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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动态空气消毒机、空气消毒机(壁挂) |
11.2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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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CPM机(膝关节功能锻炼)、肢体气压泵、牵引床、手术牵引床 |
26.4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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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氩气刀 |
35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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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子显微镜 |
40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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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玻璃打号机、包埋冷冻台、包埋盒打号机 |
49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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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精液分析仪、低速离心机 |
22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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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超声诊断仪(全身型)、超声引导穿刺架 |
110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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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生物反馈仪(团体) |
43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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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经颅磁治疗仪 |
50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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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眼动检测仪 |
57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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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心理量表评估系统 |
59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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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脑循环治疗仪、音乐治疗仪 |
18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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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
30 |
详见谈判文件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655.6万元 ;
3.最高限价: 655.6万元 。
4.本项目每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 100% 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 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报价供应商在报名前登录军队采购网仔细阅读《关于启用新版供应商管理系统公告》,并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所投产品若为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另生产型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销售型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商授权,若非医疗器械,提供非医疗设备说明。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04月29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喀什市深喀大道西泓世嘉二期3号楼1单元20楼 。
(三)谈判文件售价: 200元/包 。
(四)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满足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且须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六个月的完税证明;
6.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9.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0.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11.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12.所投产品若为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另生产型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销售型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商授权书,若非医疗器械,提供非医疗设备说明。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 年 05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一)报价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24 年 05月 12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喀什市
(三)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 年 05 月 12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喀什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医院
地址:某医院
联系方式:13579323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公司:新疆泓宇双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西泓世嘉二期3号楼1单元20楼
联系方式:18299101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8299101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