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盐亭县2021年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土建工程 盐亭县2021年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土建工程 | ||
项目业主 | 盐亭县农业农村局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3981158813 |
招标人 | 盐亭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981158813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84469198 |
开标地点 |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开标时间 | 2022-05-25 10:30:00 |
公示期 | 2022-06-17 至 2022-06-21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16482100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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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四川省人民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0.00 | 11443248.32 | 0 |
第二名 | 四川豪之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126798.00 | 11567815.21 | 0 |
第三名 | 四川洲桥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13929430.00 | 13281833.54 | 0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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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李凯 | 二级建造师 | 川251060808301 | 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杜勇 | 二级建造师 | 川2512011201402037 |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张勇 | 二级建造师 | 川2512010201130390 |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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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黑龙滩管理处 | 四川省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东风渠片区剩余项目(黑龙滩富加分干渠)整治工程施工三标段 | 27568153.00 | |||||
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奉节县梅溪河流域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 28531993.01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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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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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成都集装箱物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青白江区永福渠渠道改造工程 | 14416789.00 | |||||
资中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 资中县球溪镇球溪河防洪治理工程 | 16032610.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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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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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南部县农业农村局 | 南部县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2281966.00 | |||||
井研县农业农村局 | 井研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3831226.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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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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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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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昇建工有限公司 | 11,526,254.00 | 报价概况,低于合同施工图预算的比例:29.66%;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1:沉沙池 428.23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供资料如下:1.澄清回复函1份;2.中和镇雷庙村、龙嘴村土地整理项目和老君镇新桥村、新基村、宝积村、万年村、民生村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次)施工合同原件一份;3.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中和镇雷庙村、龙嘴村土地整理项目);4.水泥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5.砖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6.砂石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7.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1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提供的资料所属项目开工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竣工时间为2020年8月,不满足澄清要求“请提供最近12个月内已完工并结算的类似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和原件(类似合同须包括完整的结算清单和类似品目结算单价)”;2.本项目单价组成分析中提供的材料合同、劳务合同均为2019年签订,无法证实本次报价单价的合理性;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2:排水池 91.29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供资料如下:1.澄清回复函1份;2.中和镇雷庙村、龙嘴村土地整理项目和老君镇新桥村、新基村、宝积村、万年村、民生村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次)施工合同原件一份;3.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中和镇雷庙村、龙嘴村土地整理项目);4.水泥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5.砖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6.砂石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7.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1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 无法接受,1.提供的资料所属项目开工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竣工时间为2020年8月,不满足澄清要求“请提供最近12个月内已完工并结算的类似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和原件(类似合同须包括完整的结算清单和类似品目结算单价)”;2.本项目单价组成分析中提供的材料合同、劳务合同均为2019年签订,无法证实本次报价单价的合理性; | 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3:主体 397.17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供资料如下:1.澄清回复函1份;2.中和镇雷庙村、龙嘴村土地整理项目和老君镇新桥村、新基村、宝积村、万年村、民生村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次)施工合同原件一份;3.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中和镇雷庙村、龙嘴村土地整理项目);4.水泥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5.砖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6.砂石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7.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1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提供的资料所属项目开工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竣工时间为2020年8月,不满足澄清要求“请提供最近12个月内已完工并结算的类似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和原件(类似合同须包括完整的结算清单和类似品目结算单价)”;2.本项目单价组成分析中提供的材料合同、劳务合同均为2019年签订,无法证实本次报价单价的合理性;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4:主体111.85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供资料如下:1.澄清回复函1份;2.中和镇雷庙村、龙嘴村土地整理项目和老君镇新桥村、新基村、宝积村、万年村、民生村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次)施工合同原件一份;3.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中和镇雷庙村、龙嘴村土地整理项目);4.水泥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5.砖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6.砂石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7.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1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提供的资料所属项目开工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竣工时间为2020年8月,不满足澄清要求“请提供最近12个月内已完工并结算的类似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和原件(类似合同须包括完整的结算清单和类似品目结算单价)”;2.本项目单价组成分析中提供的材料合同、劳务合同均为2019年签订,无法证实本次报价单价的合理性; |
河南优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1,376,267.35 | 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6:提水管道工程 32862.37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交资料如下:1.澄清函回复函1份;2.设备租赁合同原件6份;3.建材采购合同原件3份;4.结算清单4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未按澄清要求提供施工合同;2.未按澄清要求提供相关品目单价行书面解释;3.提供的已结算的类似项目,完工时间及结算时间,不满足澄清要求“请提供最近12个月内已完工并结算的类似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和原件(类似合同须包括完整的结算清单和类似品目结算单价)”。4.提供的项目报价清单非类似项目,内容不具备参考性。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7:机电排灌站69826.14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交资料如下:1.澄清函回复函1份;2.设备租赁合同原件6份;3.建材采购合同原件3份;4.结算清单4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未按澄清要求提供施工合同;2.未按澄清要求提供相关品目单价行书面解释;3.提供的已结算的类似项目,完工时间及结算时间,不满足澄清要求“请提供最近12个月内已完工并结算的类似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和原件(类似合同须包括完整的结算清单和类似品目结算单价)”。4.提供的项目报价清单非类似项目,内容不具备参考性。 | 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8:沉水池 14618.53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交资料如下:1.澄清函回复函1份;2.设备租赁合同原件6份;3.建材采购合同原件3份;4.结算清单4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未按澄清要求提供施工合同;2.未按澄清要求提供相关品目单价行书面解释;3.提供的已结算的类似项目,完工时间及结算时间,不满足澄清要求“请提供最近12个月内已完工并结算的类似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和原件(类似合同须包括完整的结算清单和类似品目结算单价)”。4.提供的项目报价清单非类似项目,内容不具备参考性。疑似异常低价单价解释无法接受的清单项目累计占合同报价的比例:41.58%;业主对异常低价项目的风险分析(质量风险/安全风险/工期管理风险等)以及为什么提高履约保证金无法控制这些风险:1.本合同施工图预算16387564.74元,该投标人投标报价(11376267.35)低于施工图预算30.58%(人民币约501万元),根据施工图预算定额标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大大低于企业的实际施工成本,提供履约保证金到中标金额的20%(228万元),远远不能弥补投标人合同违约带来的风险。2.投标人在其提交的书面解释中,未能按澄清函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无法证实近期具有实施此类项目的能力即使提高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0%,约228万元),也无法应对项目总可能产生的如降低质量标准、采购低品质的原材料、安全措施不到位、或者在实施期为寻求更多的设计变更来增加工程量、故意拖延工期寻求合同变更等现象。3.本项目属于盐亭县民生工程,若因投标人造成停工窝工将产生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 |
四川添银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1,618,416.00 | 报价概况,低于合同施工图预算的比例:29.10%;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1:田型调整 2734687.071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 否,提交资料如下:1.澄清函回复扫描件1份;2.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报价清单、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各1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未按澄清函要求提供类似项目结算清单;2.提供的项目报价清单非类似项目,内容不具备参考性。3.投标人未按澄清函要求承诺提高履约保证金。4.未按澄清要求提供相关品目单价行书面解释;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2:框格护坡909557.65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交资料如下:1.澄清函回复1份;2.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报价清单、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各1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未按澄清函要求提供类似项目结算清单;2.提供的项目报价清单非类似项目,内容不具备参考性。3.投标人未按澄清函要求承诺提高履约保证金。4.未按澄清要求提供相关品目单价行书面解释; | 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3:小型蓄水工程 1035276.62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 否,提交资料如下:1.澄清函回复扫描件1份;2.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报价清单、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各1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未按澄清函要求提供类似项目结算清单;2.提供的项目报价清单非类似项目,内容不具备参考性。3.投标人未按澄清函要求承诺提高履约保金。4.未按澄清要求提供相关品目单价行书面解释;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4:管灌区域 99745.5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 否,提交资料如下:1.澄清函回复1份;2.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报价清单、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各1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未按澄清函要求提供类似项目结算清单;2.提供的项目报价清单非类似项目,内容不具备参考性。3.投标人未按澄清函要求承诺提高履约保证金。4.未按澄清要求提供相关品目单价行书面解释;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5:微灌 231335.84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交资料如下:1.澄清函回复扫描件1份;2.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报价清单、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各1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未按澄清函要求提供类似项目结算清单;2.提供的项目报价清单非类似项目,内容不具备参考性。3.投标人未按澄清函要求承诺提高履约保证金。4.未按澄清要求提供相关品目单价行书面解释; |
南充市三佳建筑有限公司 | 11,457,033.00 | 3号投标人南充市三佳建筑有限公司:1.“C20砼墙”,500109001001,项目特征不完整;2.“C20砼底板”,500109001002,项目特征不完整;3.“桥板C25砼”,500109001003,项目特征不完整;4.“C15砼”,500109001004,项目特征不完整。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 投标的响应性“29.2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偏差、保留或遗漏。实质性偏差、保留或遗漏是指:(1)实质上影响了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工程范围、质量或性能;(2) 实质上限制了合同所规定的业主权力或投标人义务,并与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3)如果进行更改,将不公平地影响到递交了实质性响应投标的其它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 0 |
四川中鑫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034,705.00 | 投标人放弃澄清,不接受其报价 | 报价概况,低于合同施工图预算的比例:32.66%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田型调整 2420351.42元”、“框格护坡 853801.12元”、“小型蓄水池967256.95元”、“微灌 211289.34元”、“农村道路 1067896.21”、“提水管道工程 34597.5元”、“机电排灌站82879.83元” |
河南优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1,376,267.35 | 报价概况,低于合同施工图预算的比例:30.58%;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1:田型调整2135183.97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 否,提交资料如下:1.澄清函回复函1份;2.设备租赁合同原件6份;3.建材采购合同原件3份;4.结算清单4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未按澄清要求提供施工合同;2.未按澄清要求提供相关品目单价行书面解释;3.提供的已结算的类似项目,完工时间及结算时间,不满足澄清要求“请提供最近12个月内已完工并结算的类似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和原件(类似合同须包括完整的结算清单和类似品目结算单价)”。4.提供的项目报价清单非类似项目,内容不具备参考性。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2:框格护坡971591.04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交资料如下:1.澄清函回复函1份;2.设备租赁合同原件6份;3.建材采购合同原件3份;4.结算清单4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未按澄清要求提供施工合同;2.未按澄清要求提供相关品目单价行书面解释;3.提供的已结算的类似项目,完工时间及结算时间,不满足澄清要求“请提供最近12个月内已完工并结算的类似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和原件(类似合同须包括完整的结算清单和类似品目结算单价)”。4.提供的项目报价清单非类似项目,内容不具备参考性。 | 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3:小型蓄水工程932924.62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交资料如下:1.澄清函回复函1份;2.设备租赁合同原件6份;3.建材采购合同原件3份;4.结算清单4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未按澄清要求提供施工合同;2.未按澄清要求提供相关品目单价行书面解释;3.提供的已结算的类似项目,完工时间及结算时间,不满足澄清要求“请提供最近12个月内已完工并结算的类似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和原件(类似合同须包括完整的结算清单和类似品目结算单价)”。4.提供的项目报价清单非类似项目,内容不具备参考性。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4:管灌区域 91589.763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交资料如下:1.澄清函回复函1份;2.设备租赁合同原件6份;3.建材采购合同原件3份;4.结算清单4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未按澄清要求提供施工合同;2.未按澄清要求提供相关品目单价行书面解释;3.提供的已结算的类似项目,完工时间及结算时间,不满足澄清要求“请提供最近12个月内已完工并结算的类似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和原件(类似合同须包括完整的结算清单和类似品目结算单价)”。4.提供的项目报价清单非类似项目,内容不具备参考性。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5:微灌 273021.07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 否,提交资料如下:1.澄清函回复函1份;2.设备租赁合同原件6份;3.建材采购合同原件3份;4.结算清单4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未按澄清要求提供施工合同;2.未按澄清要求提供相关品目单价行书面解释;3.提供的已结算的类似项目,完工时间及结算时间,不满足澄清要求“请提供最近12个月内已完工并结算的类似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和原件(类似合同须包括完整的结算清单和类似品目结算单价)”。4.提供的项目报价清单非类似项目,内容不具备参考性。 |
四川添银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1,618,416.00 | 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6:提水管道工程 31312.62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交资料如下:1.澄清函回复1份;2.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报价清单、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各1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未按澄清函要求提供类似项目结算清单;2.提供的项目报价清单非类似项目,内容不具备参考性。3.投标人未按澄清函要求承诺提高履约保证金。4.未按澄清要求提供相关品目单价行书面解释;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7:机电排灌站89987.47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交资料如下:1.澄清函回复扫描件1份;2.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报价清单、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各1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未按澄清函要求提供类似项目结算清单;2.提供的项目报价清单非类似项目,内容不具备参考性。3.投标人未按澄清函要求承诺提高履约保证金。4.未按澄清要求提供相关品目单价行书面解释;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8:品目:吸水池 14742.32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交资料如下:1.澄清函回复扫描件1份;2.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报价清单、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各1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未按澄清函要求提供类似项目结算清单;2.提供的项目报价清单非类似项目,内容不具备参考性。3.投标人未按澄清函要求承诺提高履约保证金。4.未按澄清要求提供相关品目单价行书面解释; | 疑似异常低价单价解释无法接受的清单项目累计占合同报价的比例:41.71%;业主对异常低价项目的风险分析(质量风险/安全风险/工期管理风险等)以及为什么提高履约保证金无法控制这些风险 1.本合同施工图预算16387564.74元,该投标人投标报价(11618416)低于施工图预算29.10%(人民币约477万元),根据施工图预算定额标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大大低于企业的实际施工成本,提供履约保证金到中标金额的20%(233万元),远远不能弥补投标人合同违约带来的风险。2.投标人在其提交的书面解释中,未能按澄清函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无法证实近期具有实施此类项目的能力即使提高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0%,约233万元),也无法应对项目总可能产生的如降低质量标准、采购低品质的原材料、安全措施不到位、或者在实施期为寻求更多的设计变更来增加工程量、故意拖延工期寻求合同变更等现象。4.本项目属于盐亭县民生工程,若因投标人造成停工窝工将产生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 |
四川中久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126,445.00 | 投标人放弃澄清,不接受其报价 | 报价概况,低于合同施工图预算的比例:32.10%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田型调整 2210498.07元”、“框格护坡 892524.36元”、“管灌区域 93959.98元”、“微灌 220886.09元”、“农村道路 1067896.21”、“提水管道工程 36478.9元”、“机电排灌站87434.96元”、“吸水池 15400.51元” |
四川锦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6,012,760.00 | 15,276,621.81 | 0 |
祥昇建工有限公司 | 11,526,254.00 | 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5:机电排灌站 82706.2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供资料如下:1.澄清回复函1份;2.中和镇雷庙村、龙嘴村土地整理项目和老君镇新桥村、新基村、宝积村、万年村、民生村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次)施工合同原件一份;3.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中和镇雷庙村、龙嘴村土地整理项目);4.水泥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5.砖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6.砂石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7.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1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提供的资料所属项目开工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竣工时间为2020年8月,不满足澄清要求“请提供最近12个月内已完工并结算的类似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和原件(类似合同须包括完整的结算清单和类似品目结算单价)”;2.本项目单价组成分析中提供的材料合同、劳务合同均为2019年签订,无法证实本次报价单价的合理性;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6:田型调整 2159991.99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供资料如下:1.澄清回复函1份;2.中和镇雷庙村、龙嘴村土地整理项目和老君镇新桥村、新基村、宝积村、万年村、民生村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次)施工合同原件一份;3.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中和镇雷庙村、龙嘴村土地整理项目);4.水泥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5.砖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6.砂石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7.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1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提供的资料所属项目开工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竣工时间为2020年8月,不满足澄清要求“请提供最近12个月内已完工并结算的类似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和原件(类似合同须包括完整的结算清单和类似品目结算单价)”;2.本项目单价组成分析中提供的材料合同、劳务合同均为2019年签订,无法证实本次报价单价的合理性;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7:框格护坡 902898.05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供资料如下:1.澄清回复函1份;2.中和镇雷庙村、龙嘴村土地整理项目和老君镇新桥村、新基村、宝积村、万年村、民生村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次)施工合同原件一份;3.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中和镇雷庙村、龙嘴村土地整理项目);4.水泥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5.砖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6.砂石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7.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1份; | 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提供的资料所属项目开工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竣工时间为2020年8月,不满足澄清要求“请提供最近12个月内已完工并结算的类似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和原件(类似合同须包括完整的结算清单和类似品目结算单价)”;2.本项目单价组成分析中提供的材料合同、劳务合同均为2019年签订,无法证实本次报价单价的合理性;疑似异常低价清单项目8:微灌 233825.85元;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供了澄清资料以及投标人的解释:否,提供资料如下:1.澄清回复函1份;2.中和镇雷庙村、龙嘴村土地整理项目和老君镇新桥村、新基村、宝积村、万年村、民生村土地整理项目(第二次)施工合同原件一份;3.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中和镇雷庙村、龙嘴村土地整理项目);4.水泥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5.砖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6.砂石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7.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1份;解释是否接受及原因:无法接受,1.提供的资料所属项目开工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竣工时间为2020年8月,不满足澄清要求“请提供最近12个月内已完工并结算的类似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和原件(类似合同须包括完整的结算清单和类似品目结算单价)”;2.本项目单价组成分析中提供的材料合同、劳务合同均为2019年签订,无法证实本次报价单价的合理性;疑似异常低价单价解释无法接受的清单项目累计占合同报价的比例:40.33%业主对异常低价项目的风险分析(质量风险/安全风险/工期管理风险等)以及为什么提高履约保证金无法控制这些风险 1.本合同施工图预算16387564.74元,该投标人投标报价(11526254)低于施工图预算29.66%(人民币约486万元),根据施工图预算定额标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大大低于企业的实际施工成本,提供履约保证金到中标金额的20%(230万元),远远不能弥补投标人合同违约带来的风险。2.投标人在其提交的书面解释中,未能按澄清函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无法证实近期具有实施此类项目的能力即使提高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0%,约230万元),也无法应对项目总可能产生的如降低质量标准、采购低品质的原材料、安全措施不到位、或者在实施期为寻求更多的设计变更来增加工程量、故意拖延工期寻求合同变更等现象。5.本项目属于盐亭县民生工程,若因投标人造成停工窝工将产生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 |
四川合园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11,195,557.26 | 2号投标人四川合园水利工程有限公司:1.“C20砼格梁”,500109001106,项目特征缺失;2.“站名、制度、附件”,500201034012,项目特征缺失。 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 投标的响应性“29.2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偏差、保留或遗漏。实质性偏差、保留或遗漏是指:(1)实质上影响了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工程范围、质量或性能;(2) 实质上限制了合同所规定的业主权力或投标人义务,并与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3)如果进行更改,将不公平地影响到递交了实质性响应投标的其它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 0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行业主管部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联系电话:028-86254484 | ||
其他类别: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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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